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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叶君书循着记忆中的方向一路往深山里跑, 好不容易才找到地方。

幸好还能找到类疹草, 叶君书十分庆幸,他隔着布将其采摘下来, 包好后放好匆匆忙忙往山下赶。

才到山脚下, 就着更高的地势, 他看向家的方向, 自己家的一砖一瓦隐隐绰绰可见,他归心似箭。

然而他突然停下脚步,神情有些凝重,直觉感受到了一股不同寻常。

叶君书下意识屏住气息,用李叔教他打猎接近猎物敛去身形气息的方法悄悄靠近, 但他又不敢靠太近,怕被发现。

侧耳倾听,隐隐能听到双胞胎玩闹的声音, 似乎没什么异常,孩子们没事就好。

他悄然退去。

但既然能让他感觉到不对劲,说明他屋子外面有陌生气息在, 虽然他没看到对方在哪里,但是他直觉就不对劲。他家被监视起来了!

这种时候, 叶君书更不会松懈。

叶君书的神情凝重,如果自己就这么进去, 一定会引起对方的怀疑。

他迅速思索应对方法。

有了!

叶君书转身迅速往宋大夫家的方向去,默默避开人。

宋大夫家因为要晒药材种药材之类的,住的地方特地选了比较偏僻的, 方便他做事。

叶君书偷偷将全身装备放进外面一个杂物间,用里面杂七杂八的东西遮掩好。

而包好的类疹草,则被他塞进胸前衣襟里,拍平,没看出有异状,他才走出去,敲开宋大夫的门。

“宋大夫!宋大夫!”叶君书不停地拍门,一边焦急地喊道。

“来了!来了!”

宋大夫听闻声音忙来开门,“怎么了这是?”

“宋大夫,您快去帮我看看路哥儿!他全身突然长了好多红点,连脸上也长了好多!”叶君书急促道,扯着宋大夫的衣袖,拉着他就要往家里去。

“别急,舟小子,容我先去拿药箱。”

宋大夫安抚道,也不怪叶君书的失礼,他行医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病人兼病人家属,他们忧心家人都健康,行为上有些出格无礼也是可以理解的。

宋大夫迅速进屋去拿了药箱,然后和叶君书匆匆往他家里赶。

“舟小子,你先和我说说,路哥儿是个什么情况。”

“路哥儿昨夜又哭又闹了大半个晚上,早上起来就有点发热了,我一开始也没注意,结果不久前身上就长出一块块红斑点了……”

“听你这么一描述,路哥儿像是得了急症,你别急,容我先去看看,路哥儿一定不会有事的。”

“宋大夫,您可一定要帮我把路哥儿治好啊,他可是有大福气之人,就要到贵人身边伺候了的!这么一病,万一被贵人嫌弃晦气不要路哥儿了如何是好?”叶君书忧心忡忡地。

宋大夫听了这话,怪异地瞥了叶君书一眼,没把话说得太死,只道尽力而为。

正说着间,两人已经到了门口,叶君书迅速拍门,扬声喊道,“小山,快来开门!小山!”

屋里迅速传来应声,随着哒哒声跑近,门就打开了。

“大哥!”

叶君书连应声都时间都没有,他急急和宋大夫道,“宋大夫,麻烦你快跟我去屋里看看路哥儿,我怕吓到其他孩子,也没敢让孩子们知道,只把他关在屋子里不让出来了。”

“路哥儿?路哥儿怎么了?”小山一头雾水,但看到背着药箱的宋大夫和一脸焦急的大哥,小山也紧张起来。

“宋大夫,快快进来。”

明阿姆正坐在院子里边看孩子边缝衣服。看到人进来,“宋大夫来了啊!”

“明阿姆,谢谢您帮我看着其他孩子了,我请宋大夫来看看路哥儿的病症。”叶君书看着明阿姆说道,然后匆匆往屋里跑。

“哎呀!”明阿姆突然一拍大腿,恍然道,“怪不得路哥儿一天都闷在屋里不出来,原来是生病了啊!宋大夫,你可一定要帮路哥儿看好病啊!”明阿姆扯着药箱的带子,亮着嗓门说道。

“我尽力!我尽力!”宋大夫扯回带子,便往屋里跑。

看小山想跟着进去,明阿姆就赶忙阻止道,“小山先别进去,万一过了病气怎么办?你看好孩子。”

小山犹豫,但是看被惊住不敢出声的其他弟弟,便先带着弟弟们去另一个房间。

叶君书直奔进房,看到路哥儿一把抄起往床上塞,迅速取出类疹草,隔着布往路哥儿脸上脖子上和手上一抹,再将这些塞进被子里,拍一拍,压低声音道,“装病。”

路哥儿看看自己的小手,白嫩嫩的手背上,被叶君书不知用什么抹过的地方,已经变成红红的斑块。

“路哥儿,是不是还很痒很疼?别怕,宋大夫来给你看病了,很快就会好的,别去抓啊!”

宋大夫已经背着药箱进来,听见路哥儿哼哼唧唧十分难受的样子,快步走过去。

叶君书忙让开位置,“宋大夫您快看看!”

宋大夫坐到一旁的矮凳上,观察了下路哥儿的脸色,又看到脸上到脖子红通通的一片,他翻着路哥儿的手仔细看了看,而后看向叶君书,神情凝重道,“不得了了,路哥儿得的是急性荨麻疹,一个不好,可是会死人的!”

叶君书着急道,“两天时间能把这些斑斑点点消下去吗?不会留疤的吧?”

“观路哥儿这病情,来势汹汹,一时半会儿还好不了,我这就给路哥儿开药控制病情,不然只会越来越严重。”

叶君书一听,焦虑不安地来回走动,嘴里喃喃,“这可如何是好?我家路哥儿好不容易得贵人青眼,眼看我们家就要发达,结果就要功亏一篑?”

叶君书再三确认,“路哥儿脸上这些东西这两天能消退掉吗?”

宋大夫摇摇头,“先不说短时间内消不了,将来留不留疤还不定呢!”

“不会吧?!”叶君书惊诧极了,音量都不自觉提高,“还会留疤!那我家路哥儿不就毁了?!”

“宋大夫,有没有其他办法?眼看我家路哥儿就能荣华富贵从此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宋大夫摇头,可惜道,“我医术有限,只能尽力控制住病情。”

明阿姆已经进来听了好一会儿,听闻这事,也是一阵心急发慌,怎么突然就这样了呢?

他过来的时候只看了路哥儿一眼,当时也只是没什么精神而已,因为昨天陌生来人的事,他也不知舟小子要怎么处理。所以看路哥儿没事就在外面看其他孩子了。

怎么就这么一会儿,路哥儿就病得这么重了呢?

宋大夫写好药方,留下一句让他们来个人到他家去拿药就摇头叹气地走了。

明阿姆看着床上躺着大变样的路哥儿哭得死去活来,“我可怜的路哥儿啊!”

小山几兄弟听闻声音,纷纷跑过来,一看到路哥儿满面红斑点点,也不知是吓的还是什么,纷纷大哭起来。

叶君书最听不得孩子们哭,抱着一顿好哄。

勤哥儿哭得稀里哗啦的,迈着小短腿扑棱上床,紧紧抱着路哥儿不撒手,“三哥,痛痛?呼呼……”

叶君书忙着哄孩子,只好拜托明阿姆,“明阿姆,麻烦您去帮我拿药了。”

明阿姆一看这情况,舟小子也走不开,便擦擦泪,赶紧出去给路哥儿拿药。

叶君书想到了什么,追着出去,紧紧抓着明阿姆的手,郑重道:“明阿姆,还请您帮我保密一下,别透露出去我家路哥儿生了急症,万一被贵人知道嫌不吉利不要我家路哥儿了怎是好?”

明阿姆点头,拍拍叶君书的手背,“放心,明阿姆知道怎么做。”

他心事重重的,一路心不在焉的去宋大夫的家。

院门虚掩着,明阿姆在门外喊了声就进去了。

先行一步的宋大夫已经抓好药。

看到明阿姆进来,就将两副药包交给他,交代道,“每天煎一副药,熬满一个时辰,一天三次,饭后两刻喝。先喝完两剂药,我再看看病情控制得怎么样。”

明阿姆接了药,面上忧虑,“宋大夫,路哥儿这是很难医?”

“荨麻疹这个病症本来就难以根治,看路哥儿这病来势汹汹,而且还挺严重,一时半会儿还真好不了。”

“那劳烦宋大夫您多多费心了。”明阿姆提着药离开。

走到半路,迎面走来一个中年哥儿,那人一看到明阿姆,就笑着招呼道,“叶五家的,这是干嘛呢?”

“是胡二家的啊!”明阿姆笑得不太自然。

“唉,我听说舟小子家的路哥儿被贵人看上了,这可是真的?”胡二家的左右看看,神神秘秘地问道。

“你哪儿听来的消息?”明阿姆脸色微变。

“呔!村里都传遍了。”昨天的事还是有人看到了,胡二家的一听,如果路哥儿被达官贵人看中了,那舟小子家岂不是要飞黄鹏达了吗?

“先别说这事是不是真的,路哥儿去不去得了还是个问题!”明阿姆反唇讽道。

“怎么说?”胡二家的一听,这里头还有什么道道不成?忙问明阿姆,“你可是知道些什么消息?”

明阿姆没好气道,“没看到我手里拿着药包吗?路哥儿得了荨麻疹,全身上下长满红斑,能不能治好还是个问题。”

“荨麻疹!”胡二家的唬了一跳,音调都拔高好几个调,“那不是要毁容了吗?”村头就有个小子小时候得过荨麻疹,虽然后来痊愈了但是脸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印子,这么多年下来人人都称呼他为麻子了。

明阿姆似乎意识到自己不小心说漏嘴了,顿时一阵紧张,他左右张望了下,然后冷声叱道:“瞎胡咧咧个啥!路哥儿怎么会毁容?他可是个有大造化的哥儿,你不要胡说八道。”

说着,明阿姆转身就走,“我还有事,先走了。”

“诶,怎么就走了啊,这话才说到一半……”胡二家的在后头追几步,明阿姆头也没回,匆匆走人。

胡二家的眼珠子转转,往地上呸一声,“得意个什么劲?区区一个泥腿子哥儿,还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再大的福气也未必承受得住,哼!”

雅园别居

明十三半跪在堂中央,半垂着头一板一眼地将自己暗中得知的陈述出来。

明鹏鹍斜着身子坐在上位,眯着眼睛转动着拇指上的云纹玉石扳指,他的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等明十三说完,明鹏鹍还没说话,一旁的王志高就跳出来,义愤填膺道:“果然是刁民一个!幸好二爷英明派了人私下监看,为了荣华富贵竟然企图瞒天过海,还是二爷英明,识破他们的计划,二爷,待下官带人速速前去捉拿下罪,为二爷解气!”

明鹏鹍阴郁着脸,狠狠地拍了下桌子,“明十三!”

“属下在。”

“备马!”他倒要看看,他看重的小哥儿变成了什么样!

“是。”

王志高自觉为二爷着想,他忙招呼起人手,还道,“二爷稍安勿躁,下官认识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且先看看病症如何,说不定还能救回来。”

明鹏鹍一挥衣袖,冷哼一声,大步走出去。

明阿姆拿了药回来,屋子里孩子们才刚停止哭泣,不是抱着叶君书就是黏着路哥儿不放。

看到明阿姆,叶君书勉强笑了笑,他说道:“明阿姆,路哥儿如今的情况我也分不开心照顾其他孩子,能不能麻烦您帮我将勤哥儿和五娃六娃带到你那边照顾几晚?”

明阿姆自然是应的。

只是孩子们不愿意离开,叶君书道:“你们想不想三哥好起来?”

孩子们齐齐答道:“想!”

“那你们就去明阿姆家住两晚,等你们回来,三哥就好啦!但是如果你们不过去,三哥好不了的哦。”

这话一听就很扯,可是在最大还不到七岁的孩子们看来,大哥说得话都是对的,所以勤哥儿马上就应道,“我们过去明阿姆家,大哥你照顾好三哥,要快快好起来。”

叶君书一个个揉头,然后看向小山。

小山急急道,“大哥,我留下来一起照顾路哥儿!”

“你去看着孩子们,不要让他们顽皮,知道吗?”

“哦……”小山垂头。

送走了孩子们,叶君书坐到床边,摸摸路哥儿的脸,“别怕,有大哥在。”

经过一个下午的发酵,路哥儿身上的红斑红点更加恐怖了,往外面一站,估计能吓哭孩子,脸上如今已经看不出原本粉雕玉琢的精致模样,虽然知道是假的,叶君书还是十分心疼。

路哥儿还是有点不安,可是他愿意相信大哥,便坚定地点头。

“大哥去熬药,你休息一会儿。”

叶君书刚将药煎好,就听到门外传来砰砰地拍门声。

他连忙跑去开门,但还没走过去,只听一阵木头碎裂的声响,他家那扇厚重木漆大门被踢成木板往两边碎开。

一行人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叶君书瞪眼顿时咋呼道:“你们是谁,怎么回事?私闯民宅就算了,还把我家的门踢坏了,小心我把你们告到县令大人那里去,让你们去坐牢!”

一身官服的王志高腆着肚子走进来,昂着下巴道:“你想让谁坐牢啊?”

叶君书一看,这不是他们的县令大人吗?他眼睛一亮,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又是鞠躬又是作揖的,“是县令大人啊!小的这不是不知道是您吗?都是误会,是误会!大人您大驾光临寒舍,真是让小的家蓬荜生辉啊!”

王志高对于叶君书的恭维十分受用,也不卖关子,退到一边,对叶君书倨傲地说道:“这位是二爷!”

传说中的二爷在明卫的簇拥下走进来,叶君书看了一眼,随即欣喜若狂,语气中不自觉透露着卑微讨好,“这位就是二爷?!久仰大名!承蒙二爷您看得起,小的是路哥儿的大哥,二爷您大概不清楚,自从我家阿父阿姆去世后,路哥儿就是由小的一手带大的,和小的感情也最亲,路哥儿这就要离开了,小的这心啊还真是舍不得!但是路哥儿能得您看中,是他的大福气,小的也说……”

“行了行了,我们二爷没空听你说那么多废话!”王志高一脸不耐,“路哥儿人呢?快出来见见我们二爷。”

“这……这……”叶君书眼神闪躲,吞吞吐吐道,“明大总管不是答应小的可以晚几天再送去府里吗?这才第二天……”

明鹏鹍自进来这个破旧狭小的农家院子就一直没说话,他只看了一眼这个农家小子就觉得脏了眼,一身破旧不合身的衣服,佝偻着身子,双眼全身对权利金钱的贪欲,这种人他见得多了。

他朝明十三看一眼,明十三点头,随即迅速往屋里去。

叶君书惊慌的想去阻止,就被另一个明卫闪身一脚踹向叶君书的膝盖。

叶君书感受到一阵剧烈的痛楚,顿时惨叫出声,整个人跪在地上。

下一刻,明十三提着路哥儿快步出来,走到明鹏鹍面前,“二爷。”

路哥儿已经吓得不会说话,他瞪大双眼,恐惧的看着面前这人。

明鹏鹍垂眼一看,如今的路哥儿哪还有他印象中钟灵毓秀的俏丽模样,外露的肌肤上布满密密麻麻的红点,他明鹏鹍明二爷什么时候见过这些肮脏的玩意儿?顿时恶心得一手拍开。

明十三顺势扔出几米远的地上。

一旁的护卫迅速递上帕子,明鹏鹍不停地擦手。

路哥儿!

叶君书心中一阵心绪怒涨,但还是按捺住冲上去的念头,他战战兢兢地讨好道:“二爷,路哥儿这病症是可以医好的,只是需要点时间而已,小的保证……”

王志高以眼神示意手下,下一刻一个提着药箱胡子头发发白的老头被带进来,那老头嘴里还在不停地埋怨,“……这么着急赶路,也不体谅体谅老头这一身老骨头,县令大人了不起啊?以后有个头痛发热别找老夫治病!”

王志高被说得面上无光,他粗声道:“二爷再此还敢放肆?还不快去看看那个小哥儿!”

老大夫左右看一眼,那些陌生面孔一看就不好惹,便闭口不再言,走过去将地上的小哥儿翻起来看脸看脖子看手,又探脉。然后又是抚须点头又是摇头的。

王志高看二爷已经一脸不耐,忙问:“怎么样了?”

老大夫捻须说道,“此乃急性荨麻疹,此病多发于六至十二岁小儿身上,轻者仅体肤泛红,只需喝药剂辅于药澡,内外兼用,一年半载就能痊愈,重者肤色呈深红斑块,起脓瘤,这小哥儿乃是重症症状……”

老大夫说道此,王志高便急急问道:“可以治愈吗?”

他点头,“可以,平时多注意,花个两三载就有痊愈的可能。”

叶君书心下一个咯噔,下一个老大夫又说道:“不过,以这小哥儿如此症状,即使将来痊愈,也会留下疤痕,可惜了啊!”

老大夫抚须看向远方,神情悲悯。

叶君书一脸真相被拆穿的表情,却死不认账,“胡说,路哥儿长得这么好,绝对不会印子的!”

真会留疤?王志高原本只信个七八分,此时已经百分百相信了,这位大夫是县城里医术最高明的大夫,别看其人似乎是个悲天悯人的好大夫,其实心黑着呢,最是贪钱,若是没有钱,就是有人病倒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去看一眼,更别说施救了。

再者,他还没听过哪家得过荨麻疹的孩子不会留下印子的。王志高认识这位大夫那么多年,对他还是十分信任的,因此,他愤怒至极,好不容易自告奋勇讨来的差事,还以为能得二爷另眼相看,结果竟然是这样的!

明鹏鹍的脸色已经阴沉如水,区区蝼蚁,也敢诓骗他?不知死活!

王志高看二爷的脸色如此之差,怕他怪罪自己办事不利,便急急地想为二爷出口气,于是他气势十足地指使手下,“区区贱民,竟敢弄虚作假欺瞒二爷,真是胆大包天,二爷也是你等鼠辈能算计的?不给你个教训,还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来人,给本官打,狠狠地打!”

“是,大人!”

几个面相凶狠的衙役领命,迅速将叶君书围起来,如雨点般密密集集的拳打脚踢落到叶君书身上。

如果不是王志高快了一步,就是明鹏鹍下令让明卫出手了,不过既然已经有人代为出气,明鹏鹍便转着扳指冷冷看着。

王志高在一旁喊:“给本官狠狠地打!”

这还不说,一个衙役不知哪找来木棍,手打累脚踹累了就换棍子来,在没人喊停的时候,哪怕把对方打吐血了也不罢手。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门口不知何时聚集了一大群叶家村村民,他们人多势众,将门口看守的人挤开全部冲了进来,纷纷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

荣伯跪在前头,哀求道,“众位大人请手下留情,舟小子自幼父姆双亡,无人教导,才会一时被迷了心窍导致做错事,这都是老朽这个村长和村里长辈没教好,舟小子已经知错了,请大人高抬贵手,饶舟小子一命吧!”

“求大人饶命!”

王志高对这位叶家村村长可谓是熟识的,每年上下打点得好,他对他的印象也挺好,况且如今这么多村民在这,再继续打下去难保不会激起民怨。

于是王志高向明鹏鹍征请示,“二爷,您看这……”

明鹏鹍早就不耐烦继续待在这鬼地方了,他漠然地瞥一眼倒在血泊中已经一动不动之人,一挥衣袖,冷哼一声,抬脚离开。

王志高看村长一眼,阴阳怪气道:“好自为之吧。”

“我们走!”

一行人很快就离开,院子里只剩下叶家村人,其中几个汉子出门去看,确定他们真的都走了后。

村长迅速指挥现场,“快快!看看舟小子怎么样了?”

凑上前的几个汉子看到叶君书如此凄惨的样子,都不敢去碰。

“流了这么多血,舟小子不会没了吧?”

“全身都没一块完好的皮肤了……”

方才混迹在乡亲中的宋大夫迅速出来探息探脉,“还有气息。”他迅速往叶君书的嘴里塞了药,“快搬进屋去。”

宋大夫连忙让几个汉子小心翼翼地抬起血人。

路哥儿刚被弄醒,原来他方才被扔出去时磕到头晕过去了,如今额头还留着血。

正晕乎乎着,听着乡亲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就看到前边一阵混乱,地上还有一滩腥红的血液,他惊慌地奔过去,小心翼翼地抓着鲜血淋漓的手,眼泪哗啦啦止不住地流,“大哥……他们走了……你不要有事……”

叶君书一直没有彻底昏迷过去,仿佛不断挨打的肉体已经不是自己的一样,他一心只关注着那些人什么时候会走,只要他们离开了,路哥儿才安全。

刚刚那一摔,路哥儿不知有没有受伤……

一开始他还有意识不着痕迹的避开保护好重要部位,到后来只剩下意志了。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了荣伯的声音,又似乎听到那些人离开的声音,直到隐隐听到路哥儿说的话,他心弦一松,才彻底放任自己失去意识……

作者有话要说:  惨,小攻好惨啊!

肿么样?是不是很粗长?本攻今天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