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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探花郎(11)

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

不管大海盗贾志珍,原本是大鱼还是小鱼, 最后他都成了被吃掉的那个。

而且这一过程迅猛, 且令贾方猝不及防。

不少海盗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就已经成为了俘虏。

干完这一票大的林蒙去除了伪装, 畅想着物资丰饶的小岛,眼角眉梢间流淌的都是志得意满,再是灼烁生辉不过。

王怜花则连皮带肉地吃着手中的蜜柑,还把果肉咬得吱吱作响。

林蒙支起脸颊睇向他,却没有主动开口。

王怜花紧盯回来, 语气有几分怪异:“怎样?”

林蒙揉了揉手腕:“你先前是不是趁机占了我便宜?”这是问句不假,可林蒙是肯定的语气。

王怜花哼了一声:“那你现在是要秋后算账了?我道怎么不太对呢,原来我是身陷于‘鸟尽弓藏, 兔死狗烹’的境地。你瞧瞧你多自动地坐了上首!”

林蒙:“……”因为只有上首有座位。

王怜花眉眼一转,靠了过去,自动半坐在地板上,手上端起了酒杯, 给林蒙送去。

林蒙:“……你干嘛?”

王怜花理所当然道:“让你把便宜占回来啊。”

林蒙想翻白眼,她是那么好忽悠的吗。

“还是你觉得这番不够?我懂了。”王怜花自顾自道, 他转而端正了姿态, 虽说让他做起来,仍带着两分不正经:“女王陛下,可否宽恕小人这一次?你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从今往后, 我必将更加尽心为女王陛下排忧解难,万死不辞。”

林蒙本来还想白他一眼的,但她旋即就愣了下,她敏锐地察觉到在这样戏言的背后,王怜花可能付诸了真情。林蒙想起他的过往,他从不轻易对人寄予真心,当然也不会有人对他胆肝相照。他从前从没有相信过人间还有美好的感情,所以自以为一辈子都活在黑暗中。

林蒙一时间沉默,她不自禁反省了起来,她是不是对他回报太少。再有,林蒙又不敢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窥见了他的真我,最后只能用调笑的口吻道:

“你别说你是因为看到我来救你,所以激动之下不能自己?”

王怜花看她一眼,那眼中有太多情感。

林蒙蓦地心软,她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我很高兴你没事。”

王怜花是又欣喜有人确实用真心待他,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不甘:“你真不想抽我一顿?”

林蒙:“……我现在想了。”

王怜花最后将那一整个蜜柑,都连皮带肉地吃了。

·

“大鱼吃小鱼”事件,对林蒙来讲,是实现了她的又一个目标,她有了一座物资丰饶的宝岛。

其实眼下林蒙若想圈地,大有可为之地,但是她是宁缺毋滥的,既想地方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又想它之前没有主人,至少没有多少原住民,她并不想和当地人起冲突,还想它地理位置优越……所以林蒙才等到了现在,她也没有白等。

至于贾志珍麾下的海盗?

在诛杀了一批首恶后,剩下的海盗们被尽数收编。

说起来这次围攻贾志珍的船舰时,林蒙还祭出了她之前制作出来的水-雷,还有火-箭。火-箭被制作成龙的模样,龙腹内装有神机火箭数枝,又在龙身两侧装上大火箭筒,点燃后,火龙可飞水面三里远,远看就像是火龙出水。

等到大火箭筒燃烧完毕,就自动引燃龙腹内的火箭,这就像是火龙喷火,这么一来不仅火箭飞行的里程就变得更远,对敌也很有迷惑性和震慑作用。

再加上水-雷在水中爆裂,带出的声势不小。

以至于“大鱼吃小鱼”事件后,有传言说贾志珍惹怒了东海龙王,龙王派遣火龙出海,给予贾志珍血的教训。这事儿还传得神乎其神的,没多久,过路的寻常船只都会主动祭拜东海龙王,以期东海龙王庇护。

那段时间,海盗的活动也没有以往猖獗了。

林蒙听说了此传闻后,她神情微妙极了。

对了,还是阿提从坊间听闻,转述给林蒙的。

阿提还问呢:“姑娘,你说龙王是不是真的存在啊?”

林蒙反问道:“你认为呢?”

阿提沉思片刻道:“我们城内的污水最后不都是排进海里了吗,要是龙王真的存在,他老人家肯定会很恼恨此事吧。”

林蒙一本正经道:“我想海中会有专门的洒扫工吧。”

阿提瞪大眼睛:“这样吗?”

林蒙拍了拍她的脸颊,“好阿提,你真可爱。别瞪我,我是说你提醒了我,我们不该就那么直接将污水,排进大海内。好了,我去看看地下排水系统,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的了。”

阿提也去忙她自己的了。

阿提和从前相比,有了不小的变化。她本来就是个积极向上的好姑娘,林蒙也有意识地培养她,让她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而且相信永不了多久,阿提就能够独当一面了。

这么一来,林蒙也能够放心地离开吕宋,前去岛上做实地考察,并规划岛上建设了。

等到岛上事务走上正轨,已经是一年半后了。

这期间安装了陀螺仪的新船,在海上不说如鱼得水,但确实带给了船员更多的安心和信心,让他们成功跨越了地中海,抵达了欧洲。

这次远航,还让林蒙终于收到了《人体的构造》原作者的回信,也得到了他的授权,尽管在这之前林蒙已经将译本,拓印了数本,不过并没有用作商用。

这倒不是说林蒙没想过出版,只是解剖学在欧洲受到宗教抵触和打压,在国内也没好到哪里去;再有拓印过程中也有点难题,所幸这点难题,林蒙很快就解决了。

前者的话,林蒙准备循序渐进,先做个铺垫,她准备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先出一本本土化的解剖学书籍,也好让后来者能够更好地读懂和接受《人体的构造》译本。

尽管林蒙著的这本书,在当下卫道士看来,也绝对是离经叛道,是对死者的大不敬——她有亲手解剖过尸体,绘图自然也要怎么写实怎么来。

再说那封回信,对方有诚心邀请林蒙去欧洲,说他那边有一群志同道合又崇尚科学的开明与进步人士,大家可以坐下来畅谈科学,还有畅想未来。

林蒙还真有点心动。

林蒙上辈子也去过欧洲游学,但当时和现在所侧重的领域不同,何况现在人家还诚挚地邀请了她。

林蒙下定了决心,但她还是要顾虑身边人感受的。

王怜花是这么说的:“你确实该去的,这本书上记载的内容足够吸引你,更好的是著书人还表达了对你的满满善意。”

“我就说这个模式,怎么那么耳熟。原来我之前就因为《怜花宝鉴》,漂洋过海过一次。”林蒙闻到了一股醋味,她避重就轻道:“你这么说,是不是后悔当时对我恶意满满了?”

王怜花冷笑。

林蒙想了想说:“好啦,我是觉得你没必要将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比较。打个比方,《怜花宝鉴》对我来说,不仅是地基,它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盖了什么样的房子,《人体的构造》顶多就是让我多了个建筑风格不同的凉亭。”

王怜花叹了口气:“好诗音,你不必为了哄我而夸大其词,毕竟你成长什么模样,其中起最重要作用的还是你本身。而我也不是要拦着你去欧罗巴,只是路途遥远,我很不放心你,你看我愁得都快要白头发了——我是说‘快’,你还真当我有了白头发啊?还看!”

林蒙收回目光,也跟着叹了口气:“怜花叔叔要服老才行啊。”

王怜花:“……”

林蒙还得寸进尺道:“幼鹰总归有离巢的一天。”

王怜花被气了个仰倒:“我是老、鹰吗我!”

林蒙火上浇油:“可你刚才的语气,真的很像是我长辈。”

王怜花:“……吃我一记紫煞手!”

林蒙灵活地躲了过去,两人腾挪间来到了屋外。

说来林蒙每天过得那么充实,而且她好像总有新知识要学习,可她也没有将武功落下,无论是剑法还是内力,都是有所变强的。

所幸他们俩这次只是比划着玩玩,点到为止,不然真决战起来,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王怜花恨恨道:“我白操心你了。”

林蒙含笑望着他:“没关系,我不反感。”还有人那么关心爱护自己,这肯定是一种福气,林蒙没有不珍惜的道理。

王怜花一切烦忧,都软化在她这一抹笑中。

这次旅程,加上路途上的时间,总共有两年半。

这么说倒也不对,预计是要那么久的,只是后一年时,王怜花也来了欧洲,他老人家出手不凡,一来就为欧洲时尚带来了一场华丽的新风潮。等到他要打道回府时,不知道多少人依依不舍。

林蒙也是服气的。

之后,在回程的路上,在天竺旁边的小岛国锡兰停靠时,林蒙他们又遇到了游玩到此的朱七七三人,为此林蒙就多呆了一阵。所以,等林蒙再次回到吕宋时,已过去了三年。

这次出外游学,林蒙收获颇丰,她开始沉下心来,梳理和沉淀过去所学,并将其用于实践。

这么一来,时间过得飞快,当林蒙有日收到一封来自保定城的信,她一开始还当是寻常信件,只是没想到其中还夹带了一封林氏宗老写给她的信。

林蒙虽说是个女子,可林氏自她父亲去世前,就已经败落了,后面林蒙有源源不断地资助了林氏一族。

撇开这些不提,若是林氏族人要给林蒙的父母迁坟,于情于理也是要告知她一声的——迁坟是因为天灾,宗族不得不另择良址。

林蒙看完了信,沉吟了片刻,写下了回信。

这辈子林蒙的亲生父母,在她五岁时就去世了,他们留给林蒙的印象不是很深刻,可不管怎么说,他们在世时对她很好,林蒙一直都记得那五年间,美好又幸福的时刻。所以在得知要迁坟后,林蒙想得是自己要回去一趟,而不是让他人代为出面。

不知不觉间,林蒙在外已有十年之久,也是时候回去一趟了。

朱七七在知道林蒙要回保定城后,就风风火火地把林蒙找去(她还是不敢靠近林蒙家),然后给了林蒙一张礼单:“诗音你不是要回去吗,正好我有东西要给我爹,我大姐,我二姐,我大姐夫……我家亲戚真是太多了——你帮我稍回去吧。对了,诗音你不会把你的蛊虫也带上吧?”

林蒙:“……不会。”

“那就好,”朱七七偷瞄林蒙脸色,又大度道:“不过你要是要带也没关系啦,只要不让他们知道就行。”

林蒙:“……沈前辈和熊前辈呢?”

熊猫儿大喇喇道:“我和沈浪可不像是朱七七,亲戚朋友一大堆。我倒还好,在那边还有几个昔日的弟兄,沈浪他连个弟兄都没有。啊,倒是有一个,不过我想诗音你很难联络到他的。”

林蒙看向沈浪。

沈浪微笑着摇头:“不必麻烦你,我只要知道他还活在世上某个角落,也如同我想念他一般想念我,我就心满意足了。”

林蒙:“??”

朱七七没事人一般道:“也不知道金无望他现在怎么样了?早知道当时就拉着他和我们一起走了。”

林蒙似懂非懂,还给予了自己的尊敬。

沈浪含笑不语,不过他有那么一瞬间的犹疑,似乎要开口和林蒙说什么,但最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所以到最后,就只有朱七七有东西,要让林蒙帮忙稍带回去。

而等林蒙离开后,朱七七左顾右盼了下,凑到沈浪和熊猫儿跟前,小声道:“这下王怜花该怎么办啊?”

熊猫儿也下意识跟着压低声音:“什么怎么办?”

朱七七瞪他一眼:“诗音她那个表哥啊!”

熊猫儿“啊”了一声:“王怜花的头号情敌。”他说着还看了沈浪一眼,以前可是这位的,想到这儿他反而恨恨起来:“凭什么我就没有个红颜知己。”顿时他就失去了谈兴,转而摸出自己的葫芦喝起酒来。

朱七七只有看向沈浪,希望他给出出主意。

沈浪笑道:“虽说我不清楚他们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我想诗音若是想和李寻欢和好,又何必等到现在。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是想说既然这样,那诗音为什么不和王兄在一起。这该怎么说呢,他们俩明显感情很深,不必非要用男女之情去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

熊猫儿插了一句:“就像沈浪和金无望,沈浪和我。”

朱七七一掐腰,问熊猫儿:“那你要是女的,你会想要和沈浪有男女之情吗?”

熊猫儿:“…………为什么不是沈浪是女的?”

沈浪:“……”

话说回林蒙这边,林蒙虽说只是暂回,但她要收拾的东西不少,其中有部分是带给梅大和梅二先生的,所以等到登船时,就显得浩浩荡荡的。哪怕之后到了泉州港口,将朱七七的那堆东西,交给朱家派来的人后,也剩下了好一堆。

所幸林蒙这边不缺人马,道路也畅达,从泉州坐船北上,到直隶港,再上岸转车马去保定城。不过林蒙并没有向着李园去。

当年李寻欢将李园转赠给龙啸云后,林蒙又将李园买了回来,并没有改变李园的陈设和布局,只是让李园的老仆看管,并定期洒扫和修缮。

林蒙她另有宅邸可去,这宅邸离李园并不远,只隔着一条街,恢弘程度不亚李园,里面什么都不缺,只缺个主人。

这日,先是运送行李的车队,驶进了这片街区。看马,看马车,看押车的,不用再多看车厢内物件,就能看出主人家的底蕴几何来。

这自然而然地引起了他人的关注,何况这片街区的人都知道这家主人不在,身份也很神秘,如今看这架势是主人回来了吧。

就是不清楚那李园的主人,什么时候回归。

“什么啊,不是小李探花回来了。”李园附近的一处庄园内,林仙儿听着下人的回禀,这么说道。不过她倒是有将下人描述的浩浩荡荡车队记在了心中,这个主人想来十分有钱吧。

想到这儿,林仙儿娇柔一笑,在下人痴迷的目光下,施施然地离开,跑去了那边有主人入驻的府邸所在的街道。

林府前,得到信的一干老仆,已精神奕奕地等在了门口。如果不是之前林蒙有嘱咐,他们早就去城门口,甚至港口去接人了。

终于等到了那辆马车停下,大管家上前迎人。

林仙儿也紧盯着马车,可出乎她意料的,这家主人不是个男人,而是个女子。林仙儿能看出来对方比自己大,可能大了五岁不止,但,林仙儿掐住了手心,谁还会介意她的年龄。男人但凡见到她那样的美貌,那样的神采,那样的身姿,只有神魂颠倒的份。

林仙儿嫉妒之火汹汹燃烧起来,她恨恨地想:‘为什么世界上还会有除了自己以外,如此貌美的女人存在!’

再看那一堆仆从对着对方恭敬有加,林仙儿更是几乎把银牙咬碎。

作者有话要说:  ·我决定啦,《我见青山多妩媚[综]》将在11.11这个良道吉日开坑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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