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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五 巴隆斯与梵妮莎:负重前行

西部荒野的夜色深沉,仿佛一头择人而噬的漆黑巨兽,要将这世间的一切黑暗不公都吞噬掉。

“我去撒尿。”一位兽人战士偏离了车队,径直走到田埂旁刚解开了裤子,就听得“咔嚓”一声脆响。他已经被扭断了脖子!

另一位兽人正指着车内的囚徒喝骂着,却没注意到车后闪出一个黑影。下一刻他的视角奇怪地倾斜了,头颅瞬间滚落在地!

“敌袭!警戒!”终于有人发现了异常。兽人战士们纷纷拔出武器,围住囚车生怕有人劫囚。但袭击出于所有人的意料,囚车下方猛地探出一双瘦长而有力的手臂,抓住脚踝就将两个强壮的兽人战士硬生生拖进了车底。车下随即传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与骨骼碎裂的脆响。

“鬼,这是魔鬼啊!”连一向以勇武为荣的兽人们也绷不住了。恐惧的情绪像病毒般快速传播开来,滋生出了更多的恐惧。

夜色成了巴隆斯最好的掩护,在火把的微光照耀下,脱胎换骨的他化身为夜幕中的恶魔,不断掠夺着敌人的生命。

片刻后,巴隆斯踩在血泊中徒手扭开了囚车的大锁。这时已经没有一个站着的兽人了。

“快跑吧。”他用沙哑的嗓子对故人们喊道。奇怪的是这些迪菲亚成员似乎并不愿与他搭话,而是如临大赦般一涌而出,好像生怕巴隆斯改变了主意连他们一起杀掉。

是因为刚刚杀了太多人吗?巴隆斯有些迷惑,但也没有多余精力去关注旁人的看法,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检视人群上。终于他找到了目标,一头扎进人群,两侧的人吃惊地避让开来,使得他顺利地一把抓住了梵妮莎的手。

接下来更令他迷惑不解的事情发生了。梵妮莎挣扎着尖叫一声,身边的人群也嘈杂了起来。一个年轻的石匠甚至大着胆子吼了一句:“放开她!怪物!”

怪物?一种不祥的感觉掠过巴隆斯的心头。他隐隐明白了什么,沉默了片刻也吼了一句:“在下是巴隆斯,是来救大家的!”

“巴隆斯?”“阿历克斯顿农场的那个巴隆斯?”“他不是叛变了吗?”众人议论纷纷。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巴隆斯的熟识,可此时都认不出近在眼前的他了。

梵妮莎犹豫起来,端详了一阵子才弱弱地问道:“你是眼镜叔叔?”

“正是在下!”巴隆斯急切地说:“月溪镇不安全了,跟在下走吧!”

小女孩脸上的疑虑和惊惧渐渐转为了信任和惊喜,她喜出望外地捂住嘴呆滞了片刻,突然扑上去抱住了巴隆斯的脖子。

“是眼镜叔叔,我跟他走!”她大声对其他人宣布道。

“小姐,这样没问题吗?他毕竟......”不少人仍有疑虑。巴隆斯对此并不介意,他相信这些人的质疑只是出于对埃德温的忠诚,是值得肯定的。

但梵妮莎坚持自己的看法。

“眼镜叔叔说得对。部落迟早还会回来的,月溪镇已经不能住下去了。大家各自谋生吧!”

巴隆斯不知道这位六岁的小姑娘身上发生了些什么。只看她成熟自若地向大人们发号施令的样子,颇有其父风范,显然在这段时间里也经历了不少磨练。

巴隆斯得到了梵妮莎的支持,也不再管其他人,背起女孩向西疾驰而去。喝过药水后变化出的新身体耐力极佳,一口气奔了几个小时,一直跑到了阿历克斯顿家的祖传农场。一路上梵妮莎不断询问,了解了不少情况。

“爸爸是死了吗?”她终于绷不住,呜咽着问出了这个问题。巴隆斯能看出她已经憋了很久,只是不敢问怕得到最坏的结果。

“在下听到的消息是,他负重伤逃跑了。”巴隆斯如实回答道,却又忽地不忍心,于是补充了一句:“不过在下相信埃德温定会无恙归来!”

“我也相信爸爸!”梵妮莎用力抱了抱他的脖子,突然问道:“如果爸爸不在了,就只剩下眼镜叔叔和我了,眼镜叔叔不是说过想要我这样的女儿吗?你做我的爸爸好吗?”

“好啊!”巴隆斯笑道:“只怕埃德温不会给在下这个机会,他一定死不了!”

二人一番说笑,关系又近了几分,仿佛回到了三个多月前协作炖肉的美好时光。不过在如今的恶劣环境中,只能算是相依为命了。

待得将梵妮莎喂饱哄睡后,巴隆斯才在家里翻出了一面镜子,鼓足了勇气看向其中。一眼看去,他如遭雷击,此前的一切担忧都成真了!

镜子里映出了一张何等丑陋的面庞啊!毫无血色的惨败肤色,充满了血丝的泛黄眼球,处处透出死气的衰败五官,唯有血盆大口中的犬齿锋锐了几分,简直像传说中的食尸鬼!

巴隆斯颓然坐倒,伤心欲绝。

怪不得那些旧相识认不出在下,怪不得他们称在下为怪物,怪不得梵妮莎会主动说出“如果爸爸不在了”这种丧气话,她只是在安慰眼前这个丑陋的叔叔。

多么善良的女孩啊,她的血液一定很可口......等等,在下脑海中为什么会浮现出这么可怕的念头???

巴隆斯大惊之下又一次看向镜子,里面的怪物恶狠狠地回瞪过来。那浑浊昏黄的眼珠内,瞳孔竟也渐渐模糊了起来,似乎正在丧失最后的理智。

药水的作用还没结束吗?它到底要把在下变成何等的怪物啊?这个念头令巴隆斯如坠冰窟。克尔苏加德的话又在他耳边响起:“但它同样会令你付出高昂的代价!”

巴隆斯这才明白,这昂贵的代价竟是培养出一头怪物,待它将主人吞噬个干净!

想通了这一点,他却并不憎恨克尔苏加德。如果没有这位法师,他也只能眼巴巴看着那些故友与梵妮莎走向刑场,随后披上人皮继续行尸走肉的生活。

人皮尸心与尸皮人心,巴隆斯宁可选择后者,至少还能保留人类的尊严和体面。

可梵妮莎怎么办呢?他救了人获得了体面的结局,无辜的孩子却要失去唯一的依靠吗?在险恶的荒野上,一只山狗就足以夺走她幼小的生命。

巴隆斯突然后悔从迪菲亚的手里带走梵妮莎。本以为拥有力量的自己比那些人可靠,可回过头来才知道自己居然是最靠不住的。

巴隆斯脑海中出现了两个争执的声音:

“在你彻底亡灵化之前把她送给可靠的人啊!”

“谁知道你还能撑多久?一时间上哪找可靠的人?”

“想想办法啊!你可是暴风城头号建筑设计师!”

“建筑师有个屁用啊!如果是牧师、炼金师也许还能抢救一下自己。可你的知识技能都是狗屁。能救人的是建筑学还是力学?”

猛然间,巴隆斯的脑海中灵光一现,似乎想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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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晨,梵妮莎啃着翻出来的陈面包,却发现巴隆斯在偷吃着生肉!

“这是农场仅剩的一条牧犬了。”巴隆斯有些尴尬地解释道,把剩下的狗肉块打包收了起来。

“这样吃生肉没关系吗?”

“叔叔变了,变得不同了。”巴隆斯只是淡淡地叹了口气。

他将梵妮莎重新背起来,却将她用麻绳束在了自己腰间,又将一根长树枝架在了自己肩上。

“这是做什么?”梵妮莎问。

“很快你就知道了。”巴隆斯避而不答。

西部荒野本就不是人丁兴旺的地区,十几年前的战乱和近年迪菲亚兄弟会的作乱使得这里愈发贫瘠。巴隆斯走了很久也没遇到合适的人家。

“贾森那家人口碑可不怎么样,北边的萨丁家和法布隆家都是好人,可不知道在下能不能撑到那里了......”巴隆斯内心盘算着,意识却渐渐模糊起来。

巴隆斯狠咬自己的舌头想刺激自己清醒,却完全感受不到痛楚。他挣扎着,在自己最后的清醒时间里把那包滴着血的狗肉绑在了树枝前端。

“眼镜叔叔,你怎么了?”梵妮莎再迟钝也知道情况不对了。

“相信在瞎,憋怕。”巴隆斯舌头都大了,开始吐字不清:“在瞎会带你,走出这片夯野。抱紧了!”

他走着,走着,渐渐失去了意识,陷入了永久的长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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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走着,走着。

食尸鬼天性喜欢淌血的鲜肉,这使得它没有注意到自己背上的女孩,只是向着眼前树枝吊着的鲜肉不断前进。

在食尸鬼简单的思维中,开始抱怨自己的胳膊不够长,只差一点点就能够到那包鲜肉了,真是晦气!

它背负着自己已认不出的女孩,走出了相当远的距离,终于来到了有人烟的地区,直到四个身影拦在了它面前。

为首的纤弱男子讶然道:“这里为何会有亡灵生物?”

强壮的英武男子上前一步,手中泛起了金色的光芒。

“圣光啊,净化它吧!”

它终于倒下,完成了自己最后的使命。

早已泣不成声的梵妮莎从巴隆斯的尸体上爬起,冲着英武男子大吼起来:“我认得你!你是眼镜叔叔的朋友,可你杀了他!”

男子莫名其妙:“眼镜叔叔是谁啊?你又是谁啊?”

“他是巴隆斯.阿历克斯顿!我是梵妮莎.范克里夫!”

梵妮莎惊讶地看到,随着自报家门,眼前四人的面色同时严肃了起来。

最终黑发女子开口了:“我叫苔丝.格雷迈恩,受范克里夫先生之托来照顾你。请跟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