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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遇敌

第七十三章遇敌

马车里面多了一个绝色美女,路途立刻就生动了许多。

虽然高英梅把自己画的很丑,但是因为以前的印象还在,朱贵看到的依然是一个大美女。因为最远的同伴也在十丈之外,朱贵和高英梅说起话来,可以毫无顾忌。

这是朱贵和高英梅第一次单独相处,本想借机上下其手,可是真的要付诸实际行动的时候,朱贵却退缩了。一个身世如此凄惨的女孩子,下得去手吗?特别是这个女孩子还画着男人装,她的目光虽然生动,却分明有一种淡淡的哀伤的时候,朱贵就更加不敢冒犯她了。

两个人在马车内相对而坐,彼此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朱贵对高英梅的身世更多了一份了解。原来,高英梅去年就和一个叫做霍霆的人定了亲,霍霆大她十三岁,去年升任游击将军,本来计划今年端午节举行婚礼。可惜,祸从天降,四个月前霍霆在和张献忠的部队作战中一命呜呼,随即高英梅的父亲被崇祯皇帝逮捕,她也沦落娼门,要不是遇到了朱贵,现在还在如意坊倚门卖笑呢。

对高英梅的身世了解的越多,朱贵就越是对她充满了敬意。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受了如此沉重的打击能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能够在那样的环境中保持清白之躯,的确不简单。

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当天夜里,因为入住的客栈房间不够,朱贵和高英梅不得不共处一室的时候,朱贵心中竟然一点邪念也升不起来,把床让给高英梅睡,自己则搬了一床被褥睡在了地板上。

第二天天一亮,孙连奎再次找到朱贵,告诉朱贵今天晚上就能到达沙坪坝村,询问人头今天就要,还是让朱贵和王府侍卫在沙坪坝村盘横两三天再要。因为天气已经很热了,人头要的早了可能会变质,携带起来不方便。

朱贵实在不愿意伤害无辜,因此告诉孙连奎,人头的事情过几天再说。

两个人的谈话被侍卫们听到了,大家一起围拢过来,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了防备侍卫们回去告诉朱由榔,朱贵撒了一个谎,说土匪撕破天已经被孙旗总带领队伍剿灭了,撕破天的头颅现在就在孙旗总的手里,他愿意以四百两银子的价格卖给朱贵,让朱贵拿着头颅去向王爷请功。

侍卫们悬了两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一个个欢声雷动,再也没有了昨天那种蔫头耷脑的样子。

王府侍卫要是撒起欢来,简直比土匪的破坏力还要大,客栈很快就被闹腾的鸡飞狗跳,桌子也翻了,酒坛子也被打破了,大清早的竟然有三四个人喝醉了酒,甚至还有一个侍卫闯进附近居民的家里,意图非礼一个小村姑。要不是朱贵及时拿着宝剑把这个侍卫狠狠地教训了一番,队伍差点遭到两百多个手持铁锹粪叉的村民围攻。

匆匆离开客栈,继续南行,中午在一个小山坳附近吃了点干粮,下午进入阳明山的地界,道路难走了许多。阳明山位于潇水以东,道路一边靠水,一边靠山,凹凸不平不说,还特别窄。这一带十分荒凉,连续走了两个多小时,路上才见到了一个不足百人的小村庄。

朱贵不由担心起来,如果天黑之前走不出大山,队伍就没地方歇脚了。

然而,越是担心什么,什么就会到来。继续走了四五里路,道路中央突然出现了几块大石头,似乎是山体滑坡所致。众人好不容易把大石头推入潇水,马车得以继续前行。可是越往前走,道路上的石头就越多,几乎每隔三四百米就有一处,害得那些清理道路的侍卫们骂骂咧咧。

突然,前方的侍卫发出一阵惊呼:“死人,有死人!”

朱贵大惊,跳下马车,带着陈三虎等人冲了过去。果然,在一片草丛里面,横七竖八的躺在四具血淋淋的尸体。这些尸体全部都是男性,年龄在二十岁左右,身穿普通老百姓的服装。他们的身上都有四五个血窟窿,显然是被弓箭之类的武器射杀,血液还没有完全凝固,尸体也没有僵硬,死亡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一个小时。

“陈旗总,前方肯定有土匪,咱们返回去吧?”因为是军事行动,侍卫们都称呼朱贵的军职。

“哪有土匪杀了人留在原地不走的道理?”陈三虎摇摇头:“天快黑了,往回赶走不出大山,野外露营更容易遭受攻击。”

朱贵也不同意往回走,因为原路返回需要差不多三个小时才能见到人烟,如果往前走一个半小时就会到和孙连奎约定的沙坪坝村了。

“全军戒备,继续前进!”朱贵抽出宝剑,下达了命令。

然而,继续前进了不到百米,道路两旁又出现了十一具尸体。这一次尸体翻倒的姿势各式各样,身上的伤也不再是一种,他们有的是被弓箭射杀的,有的是被刀剑砍死的,甚至还有一个脑袋被钝器砸扁了。而且,这些人显然不是一伙的,因为其中有八具尸体的服装虽然不统一,但是脑袋上都缠着一条红布。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同时也弥漫着一股恐惧的气息。

陈三虎他们表现的还好一些,毕竟他们是职业军人,虽然没有打过仗,但是平日里耳濡目染,对死几个人并不在乎。可是那些王府侍卫们就差劲的多,他们一个个面如白纸,坐在马上连大气都不敢出。

“陈旗总,我们还是退回去吧?”侍卫统领郝国强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前面肯定有大股土匪,我们过去了等于自投罗网。”

朱贵也有些害怕,毕竟他来自二十一世纪,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血淋淋的尸体,更别说一次性见到这么多了。(人性的正常反应,有远大理想是一回事,有心争霸天下也是一回事,每一个成就大事的人,不都是从鲜血中一点一点的锻炼出来的吗?)

一只小手突然伸过来,握住朱贵的左臂,高英梅颤声说道:“陈公子,我怕!”

柔情取代了恐惧,朱贵温柔的拍了拍高英梅的香肩:“别怕,我们……”

“救命啊!”突然,前方山路拐角的地方冲出十几个浑身是血的人,一边发疯似的向这边跑,一边大声呼喊着:“陈旗总,土匪,有土匪!”

只过了短短的几秒钟,从山路拐角又冲出百十来个头戴红巾,哇哇怪叫的土匪。这些土匪们一个个衣衫褴褛,手里的武器也五花八门,有军队使用的刀枪,也有农民使用的铁锹和粪叉,甚至还有一个手里拎着铡草的大铡刀。所有这些人身上都血迹斑斑,显然经过了一番惨烈的厮杀。

“天,那是孙连奎!”朱贵大惊,宝剑一挥喊道:“列队,准备战斗!”

“妈呀,真有土匪啊!”一个十六七岁的王府侍卫突然尖叫一声,拨转马头,飞奔而去。

一个人逃跑,立刻引发了连锁反应,五十个王府侍卫再也不听朱贵的指挥,都纷纷掉转马头,发疯似的逃走了。不得不说,看到这种情况,朱贵的第一反应就是发懵,然后就打算和侍卫们一起跑。不但朱贵如此,陈三虎他们也有了逃跑的迹象。

只可惜,王府侍卫们都是骑兵,马头一转就能绝尘而去。而陈三虎他们是坐马车来的,在这段狭窄的小路上根本无法掉转车头,因此他们不是不想跑,而是没办法跑。

如果让朱由榔知道,他寄予厚望的队伍在看到土匪不到半分钟时间,最近的土匪也在三十丈开外的时候,就一哄而散的话,他是愤怒呢,还是悲哀?

十几秒钟之后,朱贵终于知道了,自己之所以没有逃走,不是因为自己有多么勇敢,而是有一双虽然柔弱,但却坚定无比的手一直抓着他。

高英梅整个身子都靠在朱贵身上,她虽然在颤抖,但是却执意不退:“他们……他们就是这样的!”咬牙切齿,声音中充满了仇恨。

朱贵已经没有时间去想高英梅说的“他们”是谁们了,因为前方有了新的变化。

孙连奎他们之所以往朱贵这边跑,就是认为朱贵手底下有五十个装备着火器的王府侍卫,不但能够替他们抵挡一阵子,如果使用的好的话,反败为胜也不是不可能的。

只可惜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他们绝望的发现,那些侍卫们跑的比他们还快,眨眼之间就消失在山路拐角。他们绝望了,因此也不打算跑了,在距离朱贵的马车还有四五十米的地方扭头反扑了回去。

“杀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孙连奎手起刀落,将一个土匪劈成两半。

仅剩下的七八个人也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勇气,呐喊着和土匪们混站在了一起。

一阵马蹄声传来,山路拐角再次出现了四五十个土匪,而且这些土匪都骑着马。虽然他们的骑术很差,坐在站马上东倒西歪,但是他们的出现却瞬间将孙连奎他们刚刚凝集起来的勇气打得烟消云散,他们再一次开始溃逃了。

“扔手雷,扔手雷!”朱贵大喊一声,甩手将一枚手雷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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