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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六章:二女的曾经

从拘留所出来的二狗,在相关人员的帮助下,对二女的儿子进行了火化。

虽然从血缘关系上讲,孩子不是二狗的儿子,可哪怕是事已至此,二狗还是希望做儿子的父亲。

现在二狗这位没有血缘关系的父亲,最后能为孩子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把他安葬,回村里把儿子安顿好的二狗,决定先带着女儿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二狗暂时不想出去打工啦。

关于二女和二飞所做的一切,二狗没有表达任何的观点,不过每每需要二狗配合的时候,二狗还是一点都没有耽误。

二飞和二女的下场已经是很明了,不过在村里住着总是觉得别扭的二狗,不管是任何人询问关于二女他们的结果,二狗都会用‘不知道’来打发。

后来,二狗悄悄的离开了村里,没有人知道二狗去了哪里。

再后来,村里发生了一起恶性的自来水投毒事件,这次事件虽然没有直接的造成人员伤亡,不过很多人却是因为这次事件,从而留下了不可逆转的后遗症。

本来那个村子就没有多少人口,发生了这样的事件后,只要是有一点办法的村人,都把家彻底的搬离了这个村庄。

村里有一半多的人搬走了,可这时候二狗,却是带着女儿回来了。

将家里原来的土窑洞推倒后,二狗盖起了村里第一栋小二楼,此时二狗家那瓷砖刷亮的房子,是村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后来的二狗,又竞选为村里的村长,可是在竞选结果下来的那天,二狗却是被相关部门带走问话。

原来,村里的投毒事件是二狗所为,二狗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在他看来造成他现在的局面的根源,都是村里人的劣根性造成的。

没有人知道二狗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不过二狗家的那所房子,却成了没有人敢接近的禁区。

二狗出事以后,二凤便把侄女带到了她家。

每年清明上坟的时候,本来是家里男子才能去敬祖宗的习俗,却是在二凤这里改变了。

每年只要到清明节的前夜,二凤就会带着侄女回来给二狗爸妈上坟,每次回来的时候,二狗的闺女都有很大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是越来越漂亮。

二狗的闺女长得很像二女。

不过这时候的二女已经被枪毙,至于二女被安葬在哪里,没有人知道。

说到二女,还有一件事情需要交代一下,这件事情就是二女的曾经。

二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老家,二女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家里没有人待见她,因为她家也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二女的家是重组家庭,亲生父亲早年间在某省的煤矿打工,那时候交通和信息都很不畅通,即便是二女和二女的妈,都不知道二女的亲爸具体在哪里干活。

刚刚开始出去打工的那些年,只要是春节临近的时候,二女的亲爸还都会带着一年挣的钱回家过节,可是后来的直到现在,二女的亲爸都是杳无音信,这样的二女亲爸,可是说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二女的亲爸失踪后的第四年,二女的妈妈就嫁给了镇里的一个光棍,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二女的生活就进入了噩梦里。

二女的后爸是个屠夫,每次在外面杀猪回来,他都会带着一堆猪下水回来,将猪下水洗净之后,炖出来的肉冻就是二女后爸的下酒菜。

平时的二女后爸还算是不错,最起码能让二女娘儿俩吃饱穿暖,可只要是二女的后爸喝醉,那就是另外的一个景象。

二女老家夏天的时候很热,那时候还在上初中的二女,常常会穿一件吊带裙休息。

让二女没有想到的是,有一次喝醉的二女后爸,竟然把二女给欺负啦。

等二女的后爸睡着以后,二女便是伤心的找她妈告状。

按照正常的逻辑,二女的妈应该是站出来保护二女的,可是在那时二女的老妈看来,一切忍忍就过去啦,毕竟她们母女俩的一切生活开销,都是要靠二女的后爸杀猪撑着,二女老妈不想因为二女的一点点伤害,让她们母女俩失去生活的着落。

那时候的二女还小,仅仅才十三四岁,在二女的心目中,二女的老妈就是二女的天,可是等到二女需要天罩着的时候,二女那自认为的天,却是连一个锅盖都不如。

二女老妈的软弱,导致的结果不言自明,尝到甜头的二女后爸,从那以后每次喝醉酒的时候,都会对二女实施不轨。

二女后爸家的房子并不大,每每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二女的老妈一定是能听得见的,可是二女的老妈却总是充耳不闻,一切就像二女后爸的行为,是经过二女老妈同意似的。

那时候的二女又不是成年女性,没有了二女老妈的保护,这样的二女只能是受着。

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次数太多的话,自然就会有一些麻烦出现,可是知道二女怀孕之后,二女的老妈竟然让二女把孩子生下来。

与此同时的时间,二女的学校也发现了二女的异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学校,不知情的学校老师,自然会联想到早恋上来。

于是,学校的老师便把二女的老妈叫到办公室。

当学校的老师想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二女的老妈却是模棱两可的让二女退学。

学校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家长又是这样的态度,那学校只能是给了二女一个开除的决定。

没有了学可上的二女,只能是在家呆着,看着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心里越来越充满恐惧感的二女,便时时刻刻的想解决这个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已经辍学的男同学找到了二女,询问过二女的情况后,这位男同学便给二女讲了很多二女不熟悉的知识。

不仅如此,二女的这位男同学,还答应带着二女出去打工,不过有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二女的孩子必须打掉。

打掉孩子是二女求之不得的,只是以前的二女不知道怎么处理罢了,现在二女知道她的男同学可以帮她,她自然是十分的开心。

现在的二女唯一担心的是钱的问题,处理孩子是需要花钱的,这个道理二女还是懂的,不过这次又是她的男同学答应先给她垫上。

不过二女的男同学有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康复后的二女,必须听二女男同学的安排,二女的男同学让二女干什么,二女就必须要干什么,为此他们还写了一个书面的东西。

其实这种本身就不合法的书面文件,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可是那时候的二女,又怎么会知道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