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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七夜轩的思念

血魔,远古系心鬼中少有的异类。他成名于远古非洲大陆上的一个原始部落,这个部落以血为灵,认为身体里流淌的这种红色的液体能给他们带来长寿与神力。所以每年,部落里都必须献祭一名处女给部落酋长,享受一顿丰盛的人血大餐。

但当时这远古部落里诞生了一位极度嗜血的酋长,他对鲜血的渴望已经无法满足于年一个祭品的供奉,于是他修改了法则,变成了每年一次……然后是每半年一次……每一个季一次……到最后的一月一次……

因为献祭的仪式变得越来越密,部落中的少女根本已不够酋长的食用,于是他开始吃男人,甚至老人。他更颁布族规,强迫大量的少女和少男交媾,逼迫族人生育子嗣。

可这些孩童,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已经成为了嗜血酋长的美食。偌大的部落整天生活在恐惧与痛苦之中。渐渐有人开始逃亡,他们宁愿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被野兽吃掉,也不愿意沦为酋长的食物。

但这种逃亡往往都是以失败而告终,吃掉了太多人的酋长,就像真的拥有了神力一般,总能事先就知道逃亡的计划,并且将所有背叛和即将背叛的族人杀死,倒吊在部落的中央,割开他们的喉咙放血入瓮中,酿制成美酒,供酋长享用。

但并非所有的逃离都以失败告终,一个不过15岁的男孩,在亲眼看到了姐姐还有父母被残忍的酋长杀害后,十分幸运的逃离到了旷野中,遇上了另外一个原始部落的居民。在和这另外一个部落的居民述说着自己家里的惨剧后,这原始部落的老巫医认定那嗜血酋长为恶魔的化身,必须铲除,否则将带给这片土地大灾难。

酋长下令,开始了讨伐嗜血酋长的战争。这是没有枪炮的年代,但战争的惨烈远比现代社会更加可怕。整整动用了一千族民,历时月,那嗜血酋长最终被钉在了他建造的骷髅塔顶上。这骷髅金字塔完全由人骨搭建而成,都是这些年来,嗜血酋长所吃之人的骸骨建成的。

光是人头骨就超过了1000个,塔高10米。他们没有直接杀死他,原部落的居民决定活活烧死这禽兽不如的嗜血酋长,连同这具骷髅宝塔,以告慰亲人的英灵。

大火烧了整整1天,嗜血酋长在被锁这的塔顶哀嚎着,他冒充神的名义,诅咒每一个人,他发誓必将复活永生,杀死当时在场的每一位。

嗜血酋长真的死了,也没有像自己预言的一般复活,不过他的心鬼却没有连同的死去。拥有了大量含有心力的血液供给,他的心鬼已经进化成了远古系心鬼。

更可怕的是,血魔根本不需要寄主,仅仅依靠鲜血就能独立的在世间永生不灭。血魔拥有自己的思维,也拥有自己的欲望。在后来的个月里,两个部落里超过5000名的族人都被活活咬死,并且吸干了血液,变成了干尸一般。可是这些人并没有复活,因为血魔的毒液实在太强,只有能撑过他毒液侵袭的人,才能复活化身为初代的血族,具备吸血,甚至不死的能力。

这近乎是万里才能出现一个的奇迹之子,在最后还是有一些人获得了这种可怕的能力。例如传说中的吸血鬼之父德古拉伯爵,用处女之血沐浴的李V克斯特伯爵夫人,以及另一位著名的嗜血女伯爵——16世纪的伊丽莎白V巴托利。

而最近的一位初代血族就是那曾经引发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希特勒。

这些人通过自己从血魔那获得的能力,创造出了一个自己的种族,但最终也因为他们的死亡,导致整个血族基因链的坏死,无法达到血族传播到全世界的目的。

可是血魔根本不在乎这些,他只是才重复着进食和生存的目的而已。知道血魔落到了一个力量凌驾与他之上的可怕存在后,才终于记忆起了自己是需要寄主的心鬼。

只要拥有了寄主,他便能脱离自己的幼儿期,进入到青春期,甚至成年期,更年期,获得更强大力量。

不过这种寄生是不能再依靠撕咬这种原始的方式创造血族的,于是,那至强的力量找到了以寄生远古系心鬼而闻名的道术轩家……

于是,在那一夜,整个轩家家族全灭,唯有南梦轩和七夜轩这一对姐弟活了下来。而现在的5位大天使长,也通过了轩家的寄生仪式,开始了选择谁将成为血魔真正的寄主。

这将是一场残酷的淘汰赛,最终5位大天使长里,只有一个可以活下来。不过那也是在杀死苍云以后才会发生的故事里。

随着慌张的人群,七夜轩离开了嘈杂的宴会厅,但她并非沿着安全楼梯逃走,也是在一群士兵的簇拥下来到了89层豪华的休息厅。

还是得意于半神界之塔的优良设计,即便上面已经打翻了天,在下面的住客依旧能享受一份幽静。自然走进了休息厅,七夜轩立刻脱掉了脚上苍云为她买的名牌高跟鞋,光着脚丫在高级地毯上漫步,沿途跪立着一排端着盘子的仆人。

七夜轩一边走,一边取下了自己的钢牙牙套,拿起了托盘中的一只注射枪对着自己的脖子就是一下,原本肿胀的圆脸立刻变的又尖又瘦的瓜子模样,眼睛变得更大了,鼻梁也更挺了,就是雀斑也完全消失,变成了光滑细腻的粉嫩粉嫩状。这是最先进的科技,是美国给特工用来易容的高级药物,注射后便会给自己的皮肤带来严重的过敏反应,导致面目全非。

但在注射解药后,0秒便能恢复原样,

她沿途还取下了自己肩膀上的寄居蟹,这也是心盟里能找到的心鬼伪装道具,小小的寄居蟹其实就是一只道具系心鬼,没有任何的作用,只能用于伪装成普通人的效果。

七夜轩将它放在了一只托盘上,还友爱的摸了摸这寄居蟹的壳子,以示感谢。

当她盘腿而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品尝各种茶点时,已然变成了另外一幅模样。美得清新脱俗,秀色可餐,就像南梦轩描述的一样,她就是村子里最美丽的女孩,甚至丢到城市中也不会输给那些靠众多化妆品堆砌起来的白富美。

不过离开了村子这么久,七夜轩还是改不掉自己的乡土气息,她讨厌穿鞋,讨厌化妆,甚至讨厌用刀叉吃东西,喜欢什么都用手抓着吃,实在不可了,才会用筷子。

她喜欢没有礼仪的盘腿坐,讨厌穿裙子,喜欢宽松的运动裤。另外一个爱好……则是看着自己亲爱的弟弟搞怪的模样。

所以,坐在那沙发上的七夜轩打开了面前的电视机,接通的正是城市中的监控录像,看到的是自己的傻弟弟在和一条狗吵架。吃着茶点的七夜轩都忍不住的笑了起来。突然想起什么的从背后摸出了那只古老的铜钱剑。

这本来是南梦轩那晚用来杀自己的工具,可是现在却成为了七夜轩的收藏品。其实这把小剑就是七夜轩做好了,当成生日礼物送给南梦轩当生日礼物的。可这小子却偷偷拆掉了剑尖得一枚铜钱,去跟村口的二狗换糖吃了。

为此,七夜轩还发火狠揍了南梦轩一顿,不过最后她还是找来了新的铜钱,重新为弟弟修好了铜钱剑。就连绳子上重新烧过连接的点都不曾改变过。

“傻小子,你终于找回了原来的活泼和笑容,真好。”七夜轩抚摸着铜钱剑,露出了会心的梨涡浅笑,“因为你又找到了可以敞开心扉的同伴吗?”

七夜轩说着调了一个台,那里显示的正是楼上的局面。

而回到那90层的战场,苍云的呼吸变得悠长,轻垂在身旁的手指有节奏的收缩着。他的静心视界全开,探知着整个空间中的一举一动。

“谁先动手?”布朗尼看了看其他的4位。

“别和我抢,早就像揍这家伙了。”唐尼丢掉了手中的雪茄,用大头皮鞋狠狠的踏熄之后,便迈步上前,站定在了比自己矮了一个脑袋的苍云面前。

“听说你……”唐尼的话未说完,黑刃自然的从苍云的掌心中垂落而下,一招由下向上的拉斩,将唐尼的整个身体倾斜的斩成了两半,血水被刀锋带着飞溅出了好远。

诡异的是,那些飞溅而出的血滴,竟然在半空中定格,然后又飞了回到了唐尼的身体中,透过那展开的伤口,苍云瞪大了瞳孔,看到的那具身体里根本没有内脏,骨骼,甚至肌肉,有的只有鲜红的血液。

“还不明白吗?这就是我们从血魔那寄生得来的能力,不死的血液之躯。唐尼的伤口像刀斩过的水面一般愈合后,不留一丝的痕迹。他挥舞着拳头直接打向了苍云的脸,苍云反手刺刀用刃抵挡,可拳头居然就像流动的液体,穿透过了刀锋,直接正中苍云的鼻梁。

打得苍云也是连退步,鼻血都涌了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