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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男儿当杀人 一

“又有好久,没杀人了!”

季风捧起黑色砍刀,喃喃自语。

两年前与夜叉,与毒龙的数度恶战的凶险,一年前亲自率军前线,血战台湾杀倭奴的痛快,实在令人热血沸腾,心情激荡。

“男儿当杀人,千里不留行”

杀尽仇寇,快意恩仇,那是令人兴奋到要燃烧的快。

季风不是嗜杀成性的侩子手,可是南洋海盗和倭奴,那是等同于鬣狗豺狼的物种存在,是这个世界的邪恶能量孕育出来的毒瘤,他们丑恶,他们肮脏,他们凶残,他们狠毒,他们是人类中的垃圾,流毒千百年,而且还会继续祸害下去。

这样的东西,杀多少,都不应该感到愧疚,他只恨不得全杀光了才好。

这样,这世界便干净了。

美国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山姆们由于种种因素,包括大国沙文主义以及白种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从没把中国人放在眼里,一百多年来,歧视华人的法案层出不穷。

而实际,这个时代的美国6军,其战斗力甚至还比不鬼子,之所以西班牙被他们打败,不过是因为西班牙这个老朽帝国,已经无可避免地衰弱了。

一年多来,经过强化训练,招募的德国、法国退伍军官给予的指导使得龙虎卫战士已经具备了媲美列强军队的军事素养,而完备的武器装备,也让他们有实力与正规军队一战。

尤其是一万多名参加过南洋剿匪,台湾抗倭的精锐,手都沾了血,更是堪称精兵强将。基层的军官,都是海盗或是护卫出身,有过多年刀口舔血的经历,悍不畏死,是军队的中坚力量,如同统领狼群的头狼,让军队有一种彪悍的杀气,充斥着临阵杀敌、建功立业的渴望。

这三个多月来与廓尔喀职业雇佣兵的混编集训,更是让龙虎卫的战斗力了一层楼。往日的骄傲、浮躁、喧哗,变成了沉静,稳重和内心如火的热情,像是一座酝酿着喷的火山。

季风欣赏当初龙虎卫那种嗷嗷叫的狂热,更喜欢现在这样精气内敛,重剑无锋的气质。

光是从队伍的气质,便能感觉到战力的提升,至于战力增强到了何等程度,则只能通过几次真刀真枪的实战来检验了。

俗话: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句话非常有道理,正如谚语所,一只狮子带领的一群绵羊能打败一只绵羊带领的一群狮子。

中国士兵温顺、有纪律、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低级军官对于命令,也能迅执行,称得是优秀的兵源。

近代中**队的衰弱,主要还是因为军队体制的**。换句话,决定胜负的,不是士兵,而是军官。太平天国时期,清廷正规军打不过农民起义军,而太平军又被同样农民出身的湘军和淮军消灭。到了明末民国,更有几万人被几百人赶着跑的,令人感觉不可思议。

中国士兵多来自于农家子弟,具有朴实、勇敢、服从、坚毅以及吃苦耐劳等良好品性,如果中国的士兵能被适当地领导、喂饱、训练和装备,他们的战斗力和世界其他任何国家的士兵一样,甚至算得优异。

近代英法等列强的军队都倾向于从中国招兵,八国联军打进北京,英国仆从军的华人部队比英国人表现还要勇猛,比起高丽棒子和印度阿三更是一个十个,和廓尔喀雇佣兵相比也毫不逊色,令人刮目相看。

对此,季风有相似的体会。

这些大部分为农民、渔民和海盗出身的士兵或许体质一般,但他们非凡的身体忍受力,却令人感到惊讶。只要稍加训练,他们就能够每天进行长达四十到六十公里的负重急行军,而且攀登山路时几乎和在平坦弯曲的田间路中行军一样毫不费力。

在季风看来,中国士兵之所以优秀,正因为他们原始的适应力。特别是“坚韧”的脚板,这种只穿草鞋而不穿皮鞋的硬茧横生的大脚,绝对令人感到神奇。经过适当的训练后,便会具有动物般的野性和冲劲。

这种农民式的坚强和韧性,后世的人根本想象不到。季风爷爷十几岁的时候,十几个同族兄弟为了谋生只能靠在农闲时挑煤贩运挣口饭吃,挑一担煤要一气走一百多里才能休息,从湘乡到华阳,一走就是五百里,还没有人掉队。

近两百斤的担子,后世的人基本都挑不肩,而那个时代的人只要是成年的男丁,这重量这距离大多数人都能扛下来,让人只能感慨人的潜能之强大。

磨刀不误砍柴功,一个训练过的军队和没有训练过的军队的战力比均值为1:2o。简单的就是:经过训练过的十个士兵的战斗力,相当于没有训练过的两百个平民百姓的战斗力。这,就是士兵和平民的区别,更是专业和业余的差别。

留下了一半部队在民都洛岛,作为在菲律宾群岛打游击战的大后方,也是日后招揽、训练起义军残部的后勤、后援基地。

而船队继续向马尼拉而去,距离马尼拉以南一百多公里的地方,陈家有一处位置隐秘,地形险要的港湾,那里,才是船队的停泊地

近乡情怯,随着航程即将结束,陈姝多了几分忐忑不安。

而消除紧张的办法,最有效,最美妙的,莫过于

喝了两杯红酒,想要忘却烦恼和忧虑,陈姝的容颜因为微醺的红晕而显得更加鲜艳了,而且蔓延到了耳后颈间。象红苹果,苹果哪有这般美丽?象彩霞,彩霞又哪有这样妩媚?

她的眼睛不时地望着季风的脸,望着他的嘴,望着他的眼睛。在她勇敢而热切的注视下,季风有些痴迷,并感到了季二哥的一丝蠢动。

两个人并排坐在船舱里,陈姝已经抓住了他的手,挪近身子,两团柔软触碰着他的手臂,凝视着他,呼吸有些急促。

两个人的距离如此之近,身体的触碰,气息的交换,姿势的暧昧,让人不得不产生遐想。

马灯的光线并不明亮,陈姝的脸象蒙了一层粉红色的轻纱,她慢慢地抬起手,将季风那温暖的大手捂在自己烫的脸颊。

季风的嘴有些干,他下意识地添了添。手指轻轻摸过陈姝嫩滑的脸蛋,停留在她的肩膀。陈姝紧盯着季风的眼睛,那里面有激情却没有淫邪,更多的是珍惜和欣赏。

大战之前,也需要一场激战,来舒缓自己绷紧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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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躬,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