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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尸油

“可不是吗?你想啊!同样是富贵之家,差别也是很大的,家产一亿,算富了吧?可是还有家产十亿的呢?比方说一个人前世行善积德,应该生于富贵家,这两家都可以,至于具体会生在谁家,这就要看送他投胎的阴差如何操作了,明白了吗?”白素秋一本正经的说。

我不由满头黑线,看来这阴间阳间也都一个德行,我长叹一声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此话果然不假啊!”

“哈哈……”白素秋很难得的放声大笑起来,“不论哪句谚语,凡是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流传下来了,都是已经被事实证明的,假话是不可能流传千年的。”

“原来阴间也和阳间一样污浊不堪,难怪你既不愿意投胎转世,也不愿意到阴司去了,我终于理解你为何宁愿数百年独自避居于荒野了。”我端起酒杯说,“为了你洁身自好的坚持,当浮一大白。”

说完,我一饮而尽。

白素秋夹了一块狗肉,递到我面前,说:“俗话说闻到狗肉香,神仙也想尝,我买的这家狗肉,挂了一个招牌,叫做神仙香,你尝尝怎么样!”

由于从小我特别喜爱狗,所以我很少吃狗肉,看到狗肉,我就忍不住想起了黑牙,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伙伴。

于是,我就说:“我小的时候,养了一只狗,全黑色的,前些年老死了,被我埋葬在家乡的小山坡上,我还给它做了一场法事,我希望它来生能投胎做人。你能不能从阴司打听一下,它到底怎么样了呢?是做人了,还是又轮入畜生道了?”

“这个不用打听,十有八九是做人,没有意外的话,应该还是人上人。”白素秋语气平淡的说。

“哦?”我感觉很奇怪,就问,“何出此言?”

白素秋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才缓缓的说:“狗!是最忠诚和务实的动物,狗的处世方式决定了它不但活着的时候,吃香的喝辣的的,来生也必然非富即贵。”

“不敢苟同,狗明明是吃臭的,喝脏的,你怎么说它吃香的,喝辣的呢?”我不解的问。

“那是因为你用人的眼光来看那些食物的,你看着恶心肮脏且臭不可闻的东西,在狗的眼里,俱是美味佳肴,所以请不要用人的标准来衡量狗。”白素笑着说。

“呃!好吧!就算你说的有理,但是狗的处世方式难道有什么高深之处吗?”我仍然不服气。

“当然!凡尘俗世之人若想生活的好一些,就必须向狗学习,人若能学到狗的本领,在人世间必将无往而不利,若学不到,便会注定四处碰壁,落魄一生。”白素秋一本正经的说。

她的话,让我越听越糊涂,便说,“愿闻其详!”

接着,白素秋就将狗哲学,简单扼要的说了一遍。

“狗善于揣摩人心,惯会见风使舵,它见到穷困潦倒之人,便龇牙咧嘴,狂吠不止,为何如此?因为它知道,它的主人也看不起这样的人,所以都不用主人给眼色,直接就上。”

“当它看见富贵之人的时候,立刻就热情的迎上去,摇尾乞怜,舔皮鞋,晃脑袋,谄媚之态尽皆显露,即使富贵之人厌烦它,踢它一脚,它也不会咬人,只会发出几声可怜的哀鸣。为何如此?因为它同样知道,主人不愿意得罪这样的人。”

“按说狗的这种作为应该为人不齿才对,可是狗很聪明,它率先抢占了道德制高点,将自己的行为冠之以‘忠诚’之名,一切都是为了主人,如此一来,任谁都无法指责了。”

“在狗的眼里,没有是非黑白,只有高低贵贱,所以它无往而不利。你说说,以狗的这种性格,人世间哪种职业最适合它?”

“当官!”我脱口而出,想都没想。

“恭喜你学会抢答了。”白素秋竖起了大拇指,“由于狗是忠诚的,所以它死后转世,大多数都会投胎成为官员,所以才有了‘狗官’一说。”

白素秋略微顿了一顿,继续说:“我生于大明末年,死于大清初年,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观察了大清的社会二百多年,可谓是狗官横行,是非黑白完全颠倒,动辄就兴文字狱,终大清一朝,因言获罪,因文章获罪者不计其数。”

“好吧!刚才跑题了,现在说回来,你说狗是否值得学习?”

白素秋的话犹如醍醐灌顶,令我茅塞顿开,便说:“确实值得学习,不过呢,我还是觉得做人比较好,若空有一具人形,腹中却装着一颗狗心,这样的怪物,到底是人还是狗呢?”

“是人还是狗,不重要,重要的是只有做狗才能左右逢源,才会有骨头吃。”白素秋嬉笑道。

“既然不想做狗,何必在乎骨头呢?”我也笑着回答,“不过呢,经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黑牙是我小时候最亲密的伙伴,一直伴我成长,它若能投胎做官,我也就放心了。可惜的是,它定然喝了孟婆汤,否则它肯定要来找我的。”

“呵呵……”白素秋冷笑不已,“你怎么还不醒悟呢?黑牙即使没有喝孟婆汤,它也不会来找你的,它虽然是你养大的狗,但是如今它是官,你是民,地位悬殊,犹如天壤,你去找它,它都不会理睬你,它又怎么可能会来找你呢?而且在它看来,不论你当初对它有多好,它也只是你豢养的一条狗,对它来说这是一种何等样的耻辱啊!”

听了白素秋的话,我不由愣住了,仔细一想可不是这个道理嘛?我微微一叹,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白素秋的“狗论”虽然听起来荒唐可笑,但是仔细回味起来,却句句切中要害,她真的是把世人看透了吧。

我想她和涂珊珊应该更有共同语言吧,一个不愿意转世投胎,惟愿做一只孤魂野鬼;另一个宁愿做狐狸,也不愿化为人形。

她俩俱是世外之人,所以看得透彻,而我们身在红尘中的人,反而迷失了。

我们边喝边聊,不知不觉天就快亮了,白素秋虽然恋恋不舍的,但是她必须走了,当远处传来第三遍鸡鸣的时候,她就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白杨树下,杯盘狼藉。

由于喝了酒,我不敢开车,就直接在车子里睡了。

一觉睡到下午两点多,身上的酒气彻底消散干净了,一看手机居然有七八个未接电话,全是小师妹打来的。

我心中不由苦笑:“这下惨了,小师妹肯定是有急事找我,否则不会打这么多电话的,偏偏我还睡着了,就小师妹那脾气,我居然胆敢不接她电话,这还了得?”

我没敢急着回电话,静静的想了几分钟,编织了好几个理由,感觉酝酿的差不多了,才回拨了小师妹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遍都没人接,我知道并不是她没有听见,她是故意不接的,所以我就一直的拨打,打到第八遍的时候,她才接了电话。

电话刚接通,我还没得及说话,小师妹就阴阳怪气的问:“怎么样?别人不接电话的滋味如何?感受到了吧?”

我深深的叹了口气,故作深沉的说:“你若一直不接,我就一直打下去,天荒地老我不敢说,但是我能坚持到移动公司倒闭,因为我对你的爱从来不会没信号,永远都在服务区。”

“噗嗤……”小师妹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呀!就是嘴甜,算了吧,鉴于你认错态度还算诚恳,我决定原谅你了。”

“我嘴甜不甜,你已经亲自尝过了,无需再刻意强调了。”我嬉笑着说。

“我现在还想尝尝,你快点回来吧!”小师妹笑嘻嘻的说。

“是!”我立即开车,飞奔回去了。

到楼下后,我一路小跑窜到屋子里,连钥匙都来不及掏了,直接当当当的敲起了门。

小师妹刚打开门,我就一把抱住她,不由分说的跟她做了个“吕”字,久久不愿分开,直到她扬起粉拳,不停的捶打我的肩膀,我才把她放开。

小师妹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娇嗔道:“你傻了,连喘气的机会都不给我,想把我憋死,是不是?”

“甜不甜?”我嬉笑着问。

“甜!四个加号,糖尿病晚期,行了吧?”小师妹娇笑道。

“呃!”我满头黑线,由于我整天没个正形,清纯的小师妹终于被我带坏了。

“好了!跟你说正事,我之所以急着找你,是想让你鉴别一样物品的,你看这是什么?”小师妹指着桌子上的一支二寸高的玻璃瓶问。

我走过去,拿起瓶子,仔细的观察起来,瓶子比拇指略微粗一些,里面装着大半瓶淡黄色的液体,很是粘稠,和蜂蜜差不多。

我轻轻的打开了瓶盖子,一股难以描述的怪异味道便飘了出来,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因为这种味道里居然夹杂着淡淡的阴森之气。

我心中立马就有了猜测,就问“哪来的?”

小师妹问:“你知道什么吗?”

我摇了摇头:“不敢肯定,但是有大概的猜测,如果能说清楚来源,我就能肯定这到底是什么玩意了。”

小师妹说:“施菲给冷姐的,邪神的信徒们每人都有一瓶,据说是能返老还童的药剂,若经常服用,就能青春常驻,她们都已经开始用了,效果非常明显,但是冷姐不敢用,就让我鉴定一下是什么东西,我认不出来。”

我冷笑一声说:“刚才我只有五成把握,但若是邪神信徒们使用的东西,我可以百分百确定了,这是尸油!不过被稀释了万倍而已。”

“啊!”小师妹惊讶的捂住了嘴巴,“怪不得能返老还童呢?原来是这个恶毒的东西。”

尸油顾名思义,就是从腐尸上提炼的脂肪,这东西剧毒无比,一滴就足以毒死一头水牛,但是尸油的缺陷非常巨大,就是太臭了,所以尽管很毒,却不实用。

另外尸油还有一个用途,稀释万倍以后,可以让食用之人返老还童,只不过这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美容。

“施菲她们已经开始服用了,若不能及时制止,她们就死定了,豺狼,你快想想办法啊!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们去死。”小师妹抓着我胳膊,她的圣母心又发作了。

我苦笑道:“她们不会相信我们的,相反我们若说这是尸油,必然会遭到她们无情的反击,尸油的美容效果是如此之好,事实已经证明了,她们怎么可能放弃呢?更何况她们又是信徒呢?”

“那怎么办?你一定有办法的,是不是?你从来没让我失望过。”小师妹叹了口气。

“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除掉邪神,断了她们的货源。”

其实,从我内心来说,我虽然和施菲等人没有交情,甚至还有点讨厌她们,但是我还远远没到希望她们去死的地步,最多就是不想理睬她们而已。

“可是你若一直找不到邪神呢?难道就一直这样拖下去?最多一年,她们会全死光的。”小师妹焦急的说。

人们都说女儿像父亲,小师妹在这方面还真的很像师傅,很有一点古道热肠的风格。

我看小师妹着急了,就安慰她说:“或许我可以釜底抽薪,我猜邪神的尸油应该是从王雅欣身上提炼的,那可是一具怨尸啊!如果我们除掉了它,邪神再想找其他的腐尸提炼尸油,总要费一番力气吧?再说了也不是所有腐尸都可以提炼的,不是吗?”

“实在没办法,也只能这样了,现在就动手吧!”小师妹点了点头。

“行!”说完,我就和小师妹来到五金杂货店,买了铁锹和洋镐,然后驾车直奔乱葬岗。

我们来到乱葬岗的时候,已经夕阳西下了,我立刻就动手开始挖坟,小师妹则拿着霰弹枪,在一边警戒着。

我希望在太阳下山之前能把坟墓挖开,有阳光的帮助,对付怨尸将会轻松很多。

可是天不遂人愿,由于王雅欣的坟墓距离水泥路只有数百米远,所以只要有人经过这条路,就能一眼看见我们正在挖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