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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四章 凄凄惨惨戚戚

次日,当晨曦中一声清脆的鸟鸣划破黎明的静寂时,晓雪从睡梦中醒来,恍惚中,仿佛又回到了七年前初到铭岩,被狄爹爹收养的那个早晨。空气里酝酿着山脚小镇独有的淳朴气质,让她不知今夕何夕。

咚咚咚,传来轻轻地敲门声,伴随着胭脂特有的磁性嗓音:“小姐,起来了没有?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晓雪张开 眼睛,看见的是雪白的帐顶,身下是客栈不太柔软的床榻。她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现在虽然也是巴彦克拉山山脚的小镇,却不是铭岩,她现在也不是在铭岩那个不大的院子里和风哥哥共有的房间,而是在客栈呢。晓雪躺在床上,回顾来到这世界的七年,恍如一梦:庄生晓梦迷蝴蝶,到底是朱晓雪做了个异世女尊的梦呢,还是祝雪迎从小厨子朱晓雪这个梦中醒来?或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梦中的一切走向并不是自己能左右的。

“小姐,小姐?”胭脂停了一会,见房中还是没有动静,便又开始敲起门来。

“醒来了,你进来吧!”看来那个孟子路对胭脂来说,真的很重要,看她如此迫不及待的样子。平时都是小松过来叫起和伺候的,现在倒好,她自己亲自过来了。

胭脂笑靥如花,端着洗漱的用具就进来了,小苍松捧着洗脸盆跟在后面。“小姐,奴婢来帮您吧!”胭脂见小姐整理好亵衣,拿起罗裙,便献好地走上前来。

“得,得……你的水平还不如我呢,还是让小松来吧。”晓雪见她粗手粗脚的模样,知道她对这项活计并不擅长,便唤过小苍松,让他来帮自己更衣,毕竟人家是专业的。

胭脂也没有坚持,眼睛转了 一圈,忙往小姐的牙杯里倒上冷热事宜的温开水,并 用牙刷沾好牙粉,在一旁等着。见晓雪穿好衣物,便很有眼色地递过来。

晓雪见状,又好气又好笑,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贴身丫鬟,居然也干起小厮的活来。晓雪扫了眼站在自己身后,有些不知所措的苍松,吩咐一声:“小松,你去看风哥哥他们起了没。这里就叫胭脂伺候着就行了。”小苍松瘪了瘪嘴,很不高兴自己的活儿被别人抢去了,嘟着嘴巴出去了。

晓雪接过牙刷,用散发着花香的牙粉仔细地刷着牙,边刷边调侃胭脂道:“知道你归心似箭,也不用表现这么明显吧。放心,该你的一定是你的,这孟小公子跑不了。”

胭脂的脸明显地红了下,她递过痰盂,让晓雪将漱口水吐进去,说话也因害羞也 有些磕巴了:“不是……我……五年了,子路或许早就嫁为人夫了,小姐您别乱说,坏了人家的名声。”

“别乱说,坏了人家的名声……”晓雪捏着嗓子,学胭脂说话,“这‘人家’是谁呀?啊”

“小姐……您就别逗奴婢了。”胭脂知道自己笨嘴笨舌的,不是伶牙俐齿的小姐的对手,便递过毛巾,借此来缓解自己的困境。

“好了,不逗你了。女儿家家的,喜欢就是喜欢,大方一点,有什么好害羞的。如果这孟小哥儿,还未许人的话,小姐我向你保证,一定让你抱得美人归。”晓雪才不管什么恶霸不恶霸呢,你恶霸,我比你更恶霸。俗话说的好:恶人自有恶人磨嘛!

胭脂一听,顾不得害羞,忙一跪到底:“谢谢小姐,谢谢小姐!”

“好了,好了,快快起来,你知道小姐我是不喜欢别人跪来跪去的,以后当差用心点就成了,搞这么些虚礼干什么。”晓雪擦了擦脸,拍了点自制的丝瓜水,满意地看着镜中吹弹可破的脸蛋儿,十分自恋地摆了个“我是大美女”的造型。

出了房间的门,正巧遇见穷书生孙虚淼,晓雪跟她打了个很现代地招呼:“嗨!虚淼姐姐早呀!”右手还使劲地挥了挥。

“晓雪妹妹早!”孙虚淼记忆中很久没睡过这么柔软温暖的床铺了,一夜到天亮,精神焕发。

“虚淼姐姐,我们绕道欢青,耽误一两天没问题吧?”晓雪怕耽误了孙虚淼的正事,便很和气地询问她的意思。

“如果没有遇到晓雪妹妹,小生估计还在大山里长途跋涉呢。离明年春闱还早,据说欢青的文韬书院的闵先生文墨闻名天下,小生正想去请教一二。”孙虚淼一脸仰慕的模样,很有些滑稽。

“晓雪!吃早餐了,风哥哥亲自下厨,做的包子和蒸糕,还熬了香喷喷的粟米粥呢!”小世子咋咋呼呼地从楼下跑上来,手里拿着咬了两口的肉包。

“走,用完餐去欢青会会那个什么林二奶奶!”晓雪振臂一呼,豪情万丈。我左盟主,右暗卫,九王府令牌在腰间,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怕什么!

到欢青的时候,胭脂迫不及待地根据记忆里孟子路曾告诉她的:五里屯村尾,门前一棵老槐树。当晓雪她们浩浩荡荡一群人进入五里屯这个仅有二十户人家的小村子时,引来了所有村民们的注目,几个大胆一点的孩子,跟着马车后面,好奇地张望着。

根据胭脂的叙述,她们来到一个不大的院子前,大门已经很破旧了,挂在门框上摇摇欲坠。四周的围墙倒塌了大半,用一些荆棘的枯枝随意地搭成一个院子的形状,院子里一个十来岁的衣衫褴褛的小女孩,在小菜园中浇着菜。她端着破陶盆的胳膊瘦骨嶙峋,袖子破了一只,露出里面有些看不出颜色的丝麻棉。

“小凡!是小凡吗?”胭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个蓬头垢面,骨瘦如柴的小女孩,是孟子路带到菜场的那个圆圆脸蛋儿,一笑一对可爱小酒窝的孟盈凡吗?五年了,个头没长多少,原本黑黝黝的两条大辫子,现在由于缺乏营养而变得枯黄,本来不怎么大的眼睛,在瘦瘦的小脸上,显得格外突出。

小女孩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往门外看去,见一群衣衫光鲜的人堵在门口,以为又是林家人来闹事,吓得手一哆嗦,手中豁了个大口子的陶瓷盆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她浑身像得了疟疾的似的,不住地颤抖着。她想哭却又哭不出来的样子,让人看了很是心疼:“你们怎么又来了,不要再毁坏我们的菜地了,它们才刚刚发芽。我们家已经没有什么可拿可砸的了,你们……你们就给我们留点生路吧。求你们了!”说着跪在地上,梆梆地磕着头,那声音听着都觉得疼。

胭脂见状,眼泪刷地就下来了。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孟盈凡面前,不顾她身上的脏污,一把将她从地上抱起来,一个十岁的孩子居然比五岁时候体重还轻,她们这些年过的什么日子呀!胭脂心疼地打量着小女孩磕得发青的额头,和额角已经结疤的新伤旧伤,泪水再也忍不住了:“小凡,是我呀,我是萱兰姐姐呀!你还记得我吗?以前在菜市场给你和你哥哥带糕点的萱兰姐姐。”胭脂的本名叫萱兰,胭脂这个名字是进了王府后,九王的一个侍夫给起的呢。

“兰?萱兰姐姐?”孟盈凡深陷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惘,五岁时候的她,能有什么记忆。不过早熟的孩子已经感觉到她们的善意,冲她露出怯怯地笑:“姐姐是来帮助我们的吗?”

刚从马车里下来的小世子,看着这孩子的可怜模样,噙着泪水,哽咽着道:“晓雪,她看起来好可怜的样子,你就帮帮她吧。”在小世子的心目中,他的偶像晓雪,是无所不能的。

细心的谷化风,从车上拿出早上打包的肉包子,慢慢地走到孩子跟前,生怕惊吓到她似的,缓缓顿下来,递给她一个包子,柔声道:“小凡,是吧?早饭没吃呢吧,来,吃个包子先垫垫!”

那孩子瑟缩在胭脂的怀里,仿佛那里是她的避风港似的。她偷偷地打量了这个温柔清雅的男子,从他的 眼中的温柔,接收到他的善意。她咬了咬嘴唇,看着那白白的散发出诱人香味的包子,在她恍惚印象中,爹爹没摔伤腿脚的时候,曾给她做过这样的没有掺一丝野菜杂粮的包子馒头,那是萦绕在她梦中的奢望。现在,包子就在眼前,她用力吞了吞唾沫,犹豫着 要不要伸手去接。

胭脂眼中的泪水,自从进了院子,就没有干过。她见小凡想吃又不敢接的模样,更是心疼。胭脂一把拿过包子,塞进小凡的手中,用带着浓重鼻音的嗓音道:“吃吧,别怕,他们都是好人。”

孟盈凡信任地看了她一眼,捧着包子,用力地咽了口唾沫,却最终忍住没舍得吃。她挣脱胭脂的怀抱,腿脚虚浮地向屋内跑去,边跑边喊:“爹爹,爹爹!有包子吃也,你把包子吃了,病就好了!”

等晓雪胭脂她们随后跟到屋中后,心中更是凄凉。从屋内往上看,破旧的屋顶已经能看到天光,如果赶上下雨,一定是外边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屋内的家具,全部有被认为毁坏过的痕迹:桌子两只腿是支在那的,椅子的背已经不翼而飞,没有盖还似乎被踹了个洞的木箱子里,是少得可怜的几件被缝了又缝补了又补的旧衣服。房内唯一一张门板搭成的“床”上的破棉絮堆里,一个瘦的如同干尸般的男子,面如金纸,只有进气没有出气的模样,仿佛随时都有断气的可能。

孟盈凡手中捧着对她来说无比珍贵的包子,送到爹爹嘴边,她认为只要吃了这美味的包子,爹爹一定会好起来。

干瘦的男子无神的眼睛看了女儿 一眼,又望向门口反光处的几个人影,眼睛似乎亮了亮,嘴巴动了下却无力说出一个字来。

“爹爹,你吃呀!吃了就能好了,你快吃呀!呜呜……”小凡见爹爹连张嘴吃包子的力气都没了,幼小的心中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她忍不住内心失去父亲的害怕,呜呜地哭起来。

谷化风将手中装着包子的油纸包递给胭脂,走到男子身边,抓起他的一只手臂,为他诊脉。谷化风可不像晓雪那样,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他跟着胡晓蝶不禁苦练功夫,还将她的医术学了三四分,学医的目的,当然是防止出现晓雪高烧,他束手无策的情形。

“长期营养不良,加上急火攻心,还感染了轻微的风寒。”谷化风皱了粥眉头,收回了手。

胭脂忙接口道:“能治吗?还有救吗?”

谷化风摇了摇头,道:“不太乐观,他现在的情况,如同熬尽灯腊的蜡烛,油尽灯枯了。我只能尽力而为,看他的求生欲望如何,能不能救回来,关键看他的意志力。”(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