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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不配肖想你

唐时嵘不卑不亢的道:“孟郎君,请问你昨日可是约见了舍妹?”

孟恣扬怒瞪他:“见了又怎样?”

“可曾提出要福寿酒和唐家酒的方子?”

“要了又怎么样!”

“舍妹拒绝,你就派人强请舍妹过府,可有此事?”

孟恣扬道,“我就是请了又如何!”

一句对一句,他问的坦然,他答的利索,简直有恃无恐到了极点。

下头轰然一声。

冯管家早知不好,见他还想说话,急冲上前,拼了老命拉住他,好几个人才把他拉了下去,冯管家向上连连致歉,一边退下。

但堂下诸人已经震惊了。

孟恣扬这个肆无忌惮的样子,彻底犯了众怒,连咆哮公堂都敢,还有什么事不敢的?何况他自己都承认了!

顿时群情激愤。

所以说,猪队友什么的,真的是糟心。

唐时玥看的津津有味,还想跟小伙伴儿分享一下感想。

结果祈旌的脸色黑的可以,她看四周无人注意,悄悄伸手出去,勾了勾他的袖子:“阿旌?”

他扫了她一眼。

那一眼简直锋芒毕露,就像一头被侵犯了领地的豹子,露出了锋利的獠牙。

要是不熟的人,估计要被他吓到。

但很快,他就收敛了神情,轻声道:“他不配。”

她笑问:“不配什么?”

“不配肖想你。”

“你想多了,”唐时玥笑道:“他肖想的是我的方子和银子。”

“那也不成,”他沉着嗓子,强压着怒气:“觊觎我的东西,当我是死的么?”

唐时玥:“……”

他年轻又俊秀的脸,配上这冷漠又愤怒的神情,有一种奇异的魅力,让她甚至忘了辩解什么叫“他的东西”。

此时他还年轻,再怎么端严自持,再怎么沉稳冷静,也还是会被一些事情挑动情绪的。

一个年轻气盛的祈小郎,锐气藏在鞘里,抽出来就是锋芒。

真特么迷死人了!迷人死了!

大家都在议论纷纷,两人凑在一起说话,并不显眼。

公堂上,林县令再次喝道:“肃静!肃静!”

说了几次,才渐渐安静下来。

林县令转头问唐水芝:“唐时嵘所告之事,你可认?”

唐水芝已经站都站不稳了,坐在地上,颤声道:“可是当时,当时我已经把她买下来了,她,她既是我的下人了,那为何不能打……”

孟恣扬又想说话,被冯管家急急拉住,捂住他嘴,连连低声恳求,他才勉强咽住,一边仍是瞪着林县令,以为他一定会绕过这一着,偏着唐时玥。

他绝不会容这狗官如此偏袒!

没想到林县令直接道:“鞭打良籍同乡,与鞭打下人,自然不同,你说已经买下她,可是已经商定了为奴?”

唐水芝急道:“对对,说好了当丫环的。”

“何人能证明?”

唐水芝道:“我家人,村里人,全都……都能证明!”

冯管家上前一步:“小人是孟府的管家,此人是孟府的小妾,无知糊涂,不知律法,小人想代她应讼。”

林县令一口应下:“可。”

冯管家便道:“方才他,”他指了一下唐时嵘:“确实是避重就轻。”

“此事的实情是,家主子欲纳唐水芝为妾,而唐水芝临嫁之前,家人想给她买个丫环,照应起居,便以十两银子,买了同村的唐时玥,便是此人妹妹,”

“但买过来之后,唐时玥却不识管教,冲撞主子,唐水芝情急之下,才挥鞭打了几下,并无多么严重,否则的话,此女也不会这么快就恢复了。”

林县令道:“买她为奴,可有证据?”

冯管家道:“有。文书、保人均可为证。”

他将文书呈上,林县令看了,又宣了保人上堂。

这保人,其实就是住在唐家大宅旁边的邻居,两个老头子,诚惶诚恐的上堂做证,被叫来的孙婆子、唐安成也都认了。

堂下诸人都没料到还有这样的反转。

如果真的已经卖身为奴,良贱本就不同,“奴婢贱人,律比畜产”,那鞭打也不算大过。

只是没想到,唐家酒铺的当家,居然是个奴籍?那县令夫人还跟她一起做买卖?

众人交头接耳,而孟恣扬简直神清气爽。

只要“逃奴”的名头定了,就不怕唐时玥翻天了!

他们顶多再告唐水芝无故毒打婢女,反正又没打死,那打个二三十板子就顶天了。

孟恣扬已经想好了,若是林县令当真这么判,那他就没必要再争了,就让他打唐水芝一顿,唐时玥的心气儿也就平了,他都做到这一步了,就不信唐时玥一个逃奴,还敢跟他杠!

唐水芝哪能料到他心里竟是打着这样的念头,见冯管家说完话,林县令似乎是没话说了,顿时觉得有了依靠,整个人放松下来。

唐时嵘却道:“文书乃是民间草成之物,怎可上堂为证!舍妹好好的良家女子,若因一份文书便成了贱籍,小民不服!”

冯管家道:“若唐小郎不服,可去官府查阅卷宗!”

提到此事,不止孟恣扬,连冯管家都有些得意。

他们昨天紧急去官府改籍,本来以为林县令定会阻挠的,没想到顺顺利利就办下来了,可见他们动作太快,连林县令也没反应过来。

如今,他们底气足的很!

林县令叫人送了户籍册子来,看着墨迹犹新的记录,道:“昨日刚刚入册?为何竟拖了这么久?”

别说昨日了,就算今日,只要入了就成。

冯管家就傲然道:“家中事忙,一时忘了。”

林县令点了点头,便将户籍册子放下了,道:“既然唐时玥是孟家奴仆……”

却听堂下有人道:“县尊且慢!”

林县令一顿,就见唐时玥走上前来,屈膝施礼,道:“小女子唐时玥,正是他们口中的孟家‘逃奴’。”

林县令道:“你有何话说?”

唐时玥道:“小女子认为,逃奴一事,有待商榷!”

冯管家道:“白纸黑字,板上钉钉,什么叫有待商榷!你分明是巧言令色!”

“莫急,”唐时玥朗声道:“请问县尊,卖身契以文书为准,还是以官府记录为准?”

林县令肃容道:“国有国法,自然是以官府记录为准!良籍改贱籍尤其如此!”

唐时玥转头问孟恣扬:“孟少,请问卖身契以文书为准,还是以官府记录为准?”

孟恣扬心中有恃无恐,亦朗声道:“当然是以官府记录为准!”他还拽了一句文:“谁人不知,文书为阶,案比为达!”

“很好,”唐时玥的声音清清脆脆的:“文书上的日期是四月,但官府造册却是在昨日,既然县太爷和孟少都说以官府记录为准,那也就是说,以昨日为准了?”

孟恣扬只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回想又没有什么问题:“那又如何?反正已经造册了!你就是我家的奴仆!追究日期做甚?”

唐时玥朗声道:“好教孟少得知,我们家,在六月便已经分家了,如今我家的家主是唐时嵘,而你文书造册中所写的‘唐家三房’与我全无关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