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小说 > 古代 > 锦绣田园 > 第145章 路难走(2)

第145章 路难走(2)

"笑话!就这点路,我能走不动?在走上两天两夜,我也能走得动。"姚子清无比傲娇张狂的道。

林辰笑着摇了摇头,看样子她是真的不打算让他背了。

林冽也看了姚子清一眼,佩服的道,"一整天的路啊!大嫂你还真厉害!真是看不出来!不过,你第一次下山时就很厉害!那时候我就开始佩服你了!"

林冽将粗犷这一特征演绎的淋漓尽致,哪怕是对待女人,也更容易在武力上产生喜欢与崇拜。当然,这也与姚子清很多时候都太彪悍另类,让人不由自主的就忽视了她的性别有关。

说着轻松愉快的话题,长途跋涉变得轻松了许多。

天快黑了之时,他们终于看到了那片向阳的坡地与坡地上个头挺大,样式简单的木屋。

在木屋旁边,高家兄弟又搭盖了两间小点的屋子。

坡地上的草都已经干枯倒伏,好在这里向阳,没有留下积雪,看着很干燥。坡地对面的茂密树林里,倒是积攒着不少雪,看着就阴冷逼人。

"大高——小狼——"林冽远远的就喊了一嗓子。他性情简单,听姚子清喊高家兄弟"大高"和"小狼子",觉得很有趣,便也早就改了口,跟着喊起了"大高"和"小狼"。

木屋的门打了开,高朗走了出来,惊喜的也大声喊了起来,"四爷!大爷!你们来了?"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高家兄弟和林冽最处得来,若不是林睿一双眼睛太犀利,规矩也很大,他们早就称兄道弟了。对于林辰,他们也很喜欢,但更多的却是敬畏与敬服。

高家兄弟已经坦白,他们父亲是东螭国与南蛮交界处的守将,被调派在了刘嘉宝麾下,参与了这次的平叛。结果,那刘嘉宝是个半吊子,说他不会带兵与兵法吧?好像会一点,但他显然没有那个天赋,基础也不扎实。在一次对战中,分明是他判断错误,没有认清楚形式,指挥不当,导致他们父亲在一次突袭行动中战败。他却推卸责任,将他们父亲执行了军法,斩首示众。

高家兄弟正好也在父亲军中,得到消息之后悲怒失控,尤其是高朗,要冲进中军大帐,杀了刘嘉宝给父亲报仇,结果寡不敌众,最终冷静清醒过来,逃离了刘嘉宝的大军驻地。高家军三万人,被他们父亲几次折损,等他们摆脱危险之后,一个都没有剩下。

身受重伤又身无分文的两兄弟,又遭遇了一次匪祸,最终身不由己,迷迷糊糊的到了东洲城。仗着从小习武的强壮体质,他们受的伤虽然不治自愈,活了下来,但身体亏虚严重,且遭人暗算,身中奇毒,经脉堵塞,失去了内力。

高家虽然是军人世家,但世代驻守在边关,官职也始终不大,家风或淳朴,或野性,但总的来说都比较粗犷。除了打仗与一身武力,高家兄弟什么都不会,谋生能力底下。

眼见着活不下去了,走投无路之下,干脆自卖自身,想要让人贩子养活他们一段时间。

高家最大的官是高父,官至四品裨将,相对于祖先,读的书还算比较多,在兵法知识上勉强合格,但也只是合格而已,算不上有多出色。高家两兄弟也和高家大多数人一样,勇悍粗犷,有将才而五帅才。这一次跟父亲参加平叛,是第一次正式上战场,没有立下什么大功,但却凭借着勇猛与武功,杀死了不少敌军。

林辰一见到他们,便凭借着对于煞气与血气的敏锐,一眼就看出他们是上过战场的军人,而且和他跟着父亲见过的一些军人气息相似,属于有血性的军人。

高武和高朗不知道林辰为什么会买下他们,也不知道林辰究竟有什么来历,但他们能感觉得出,林辰不论是内心还是武力,都比他们见过的所有人更强大。且,姚子清还彻底治好了他们的暗伤,林辰还毫不保留的教他们武功与兵法,这都是他们无比渴望得到的东西。

高武听到声,也连忙走了出来,恭敬的低头行礼,"大爷!大奶奶!四爷!五爷,你们来了?"

高朗见状,也肃容行礼,"大爷!大奶奶!四爷!五爷!"

姚子清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高武本性就很淳朴厚道,高朗却是桀骜不驯,野性难驯,如同一头圈养着的狼崽子,随时都有可能露出锋利的爪牙,释放出暴戾的本性。但是,这段时间里,他们显然都驯服了许多。

"不必多礼。"林辰微笑着点了点头,也对高武和高朗的变化与表现很满意。

"大高,小狼,我们这次来是打算住上几天。"林冽道。

林煜还是和以前一样,对待外人时,一言不发,连呼吸都微不可闻,宛如一副寂静无声的画中仙子。朴素干练的打扮,也无损于他的美与气质。

"大爷,快屋里请!"高武避让在了一边。

林辰几人也不愿意在外面停留,走进了木屋里。木屋里,高家兄弟正在做晚餐。以前带来的米面没剩多少了,所以他们做的是炖肉。肉是几天前打死的一头麋鹿。

因为当过兵,高家兄弟不像大多数男人那么邋遢,但毕竟生性粗犷,绝对算不上会过日子。地上一片泥泞与尘土,因为火塘里烧着火,屋子里烟气弥漫,乌烟瘴气。这段时间陆陆续续添置的一些家具也摆放凌乱。

"大爷,不知道你们来。我们现在就把这些挪到小屋里去。"高武有些惶恐尴尬的道。立刻就要动手,把锅灶挪去外面新盖的两间小点的木屋去。

高朗也动手,收拾归整起了摆放凌乱的家具。

"不要了。明天再挪吧。你们做的什么吃的?"姚子清阻止住了高武。

"你们再煮肉?好像已经熟了!"林冽盯着火塘上的铁锅道。嘴角半年都没有挨饿,他对吃终于不再那么近乎病态的贪婪,但受不了挨饿的性子还是没有改变。

"是麋鹿肉。我们胡乱做的,只能填饱肚子,不好吃。"高武有些脸红的道。姚子清和林辰做的东西,他们都吃过,比那个在行军之时还讲究精细生活,带着舞姬美妾与厨子的刘嘉宝那里吃过的宴席都要好吃十倍。就是林瑾和林文的吃的,都做得很好吃。就是他们,吃过一次都要馋好几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