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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阿宾的道路

这次的诱敌行动虽然狠狠打击了对手的气焰,但没有能够成功击杀三人小组的首脑,如果他来报复的话,可能会不计后果的疯狂。方敢不敢大意,在这段时间,他必须守在舒竞和的身旁。

当前局势虽然已经明朗,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捷讯那边倒不一定敢在短期内有什么动作,现在唯一的变数,就是那个逃脱的杀手。不知道为什么,方敢总是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这也是他决定二十四小时保护舒竞和的原因。

小青最近好像忙了起来,虽然还是会经常照顾老太太,但方敢母子也不太好意思老麻烦人家。幸好老太太的病最近比较稳定,方敢也请了一个保姆帮助照顾,总算轻松了许多。唯其如此,他才能够有时间。

起初的几天风平浪静,果然如方敢所料,在这件事情闹大之后,无论是舆论还是上层的风向都有些变化,作为大集团的捷讯业不敢再轻举妄动。

舒竞和每天休息的时间很短,除了休息日,一般都只睡六个小时左右。下班之后,如果没什么应酬,她回到家依然会处理文档和邮件,到十二点之后,还会阅读一个小时左右,直到凌晨一点才睡,早上七点准时起床。

方敢也随之养成了同样的作息习惯——他本来睡得比较早,但他身体的适应性非常好,不会因为短时间的改变而有什么影响。

相对于这段日子的平静,南江的黑道最近却突然起了混乱。

这一天黎叔来拜访,他依然举止粗鲁,不过总算还好在舒竞和的闺房随地吐痰,他咳嗽半天,然后就尴尬地把一口痰咽了下去。

出乎方敢的意料,他其实不是来找舒竞和的,只是顺便拜会一下而已,他的目的是来看方敢。

“什么?”

黎叔带来的消息,让方敢大吃一惊。

阿宾杀死秦孝天,亡命天涯!

“什么时候的事情?”

黎叔咳嗽一声,他对方敢可没有那么客气,照旧是把一口痰吐在了地上。

“两天前,这个小王八蛋也真是有种,正面捍掉了秦孝天那个废柴,这几天几位前辈面上过不去,发了格杀令要他的命——不过只要混过个一年半载,等事情冷了,回头过来,这小子就是老大了。他妈的当过兵的就是有种!”

方敢默然,阿宾和秦孝天的冲突是早晚的事情,只是他没料到这么快,也没料到这么激烈。

“他托我老头子跟你说一声,他走了,混黑道真不是人干的,不过他选了这条路,也没得回头,让你好自为之。”

这句话,阿宾以前也说过。

方敢同他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两人的想法与道路,也有天差地别的差异。方敢虽然离开的军营,却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军人,每时每刻,都不忘军人的荣誉与骄傲。

阿宾——也许也不曾忘记自己是个军人吧。他虽然堕落,虽然在污浊的生活,但与他自嘲的外表不同,内心却始终充满了挣扎与痛苦。

就是这一段军营的经历,让经历和命运都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有了可以分享的精神世界。阿宾在这条黑路上越走越远,他有没有后悔过?黎叔走了之后,方敢依然有些迷茫。

“在想什么?”

难得的,舒竞和在傍晚没有忙于工作,她坐到方敢身边,递给他一罐冰凉的啤酒。舒竞和有的时候也喝酒——在工作了一天,头疼欲裂的时候,一杯冰啤会让人身心舒畅。

“没什么。”方敢接过啤酒,点头致谢。他灌了一口,虽说他不喜欢这种几乎没有酒味的饮料,但这种冰凉的感觉,还是让他精神一振。

“我在想,我们当兵的出来,到底能干什么?”

这确实是方敢一直在思索的问题。以前当兵的时候,生活很单纯,无非是任务、训练、休息而已,你不需要考虑明天要怎么活,也不用考虑目标——上级会安排给你一切,所需要的只是勇气和战斗技能。勇气他自然不缺,而技能他在不断的磨炼。

但他还是离开了军营,有的时候他也会觉得这样的决定错了,但却绝不后悔。

当初退役的目的很单纯,他只是想代替萧克去感受青春应该感受的生命——但现在的情状,却让他觉得这种瑰丽的都市生活,并不见得适合自己,或者萧克。

也许军人就该是纯粹的军人,最好的归宿就是战死沙场。

“阿宾,干了黑社会;老叶,查案的时候他跟我说过,以前他是坦克兵——现在是个警察;我,是个保安;如果我没看错——我应该不会看错,那个逃走的杀手,应该也是军人出身。”

“警察——黑社会;杀手——保镖,这还真是有趣的职业组合。”

方敢很快把一罐啤酒都喝完了,他手指微微用力,把罐子捏扁。今天难得,他的话也比较多,不知道是因为阿宾的遭遇,还是舒竞和的倾听。

舒竞和温柔地拍了拍他的手臂,她能理解这种困惑,但却无法说出来什么——明明感觉话就到了嘴边,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军人,是民族的脊梁。

血与火的战场,是他们最闪耀的时刻。但一个和平时代的战士,一个生活在都市中的军人,他能够做什么呢?

事实上,在中国的土地上,有千千万万这样的军人。

他们离开了军队,灵魂却永远留在那里。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那绿色的军营,即使是班长凶狠的喝斥,也变成了亲切的招呼。那在灵魂深处激荡的战歌,更是每次酒酣时刻,不能忘怀的激情。

在离开军营以后,他们同普通人一样,朝九晚五,为了生计而打拼。混好一点的,军官转业的,也许能当个干部,如果自己努力,也能有不错的前程;混得差的,回家种地——或者混在社会的底层。

这也许就是人生,但热血的军魂,却总是不甘地呼叫!

有多少次,在半夜的梦中惊醒,激动的心情还无法释怀,抽一根烟,看着辽阔的夜空,心中有话要讲,却总是讲不出来。

有多少次,千里之外战友来访,相对回忆当年的旧事,但到最后,只能拼得一醉,才能在梦里,再回到青春火热的军营。

他总觉得生命中缺了什么。

“如果再给你选择一次,你会离开军营吗?”

虽然不知道方敢退役的真相,但舒竞和敏锐地猜到了这是他自己的意思。

方敢深吁了一口气,他忽然讲起萧克的事情,乍听起来好像浑不相关。

“萧克是大学生,医科大学的本科生,他选择了参军,只是想要获得他父亲的承认。”

“他爸爸是个老兵,身上挂几十枚勋章——只不过少了条腿。萧克虽说一直只是想当个普通的医生,却为了达成父亲的愿望,他还是当了军医。”

“但到了部队之后,他忽然好像是着了魔一样,想真的去打仗——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身体里面天生的血性,没有打过仗的军人,不算是真正的军人。”

“他爸爸也帮他求了当年的老战友,于是,萧克就调到了我们队里。”

后来,他就牺牲了。

方敢没有往下说,表情有一些沉郁,舒竞和低下头,慢慢地啜着冰冷的啤酒。

“他也有一些遗憾——他虽然说得不多,但我也知道,对这个孩子来说,他的青春应该在繁华的城市里发光,而不是在残酷的丛林斗争当中燃烧。”

“所以,我退役了。”

这两件事情,似乎没有任何逻辑,但舒竞和明白他的意思。这种跨越生死的情谊,只有在战友当中,才显得那么顺理成章,不需要任何解释。

一起扛枪的战士,生命也同样是联结在一起的,是分享的。

这种最私密最深刻的生命上的联系,是没有上过战场,没有与人并肩杀敌同生共死经历的人无法体会的,最多只能模模糊糊的了解。

只有血与火凝结的战友情怀,才能够一起共鸣。

“虽然我万分不舍,虽然我希望一辈子都是个军人,但我依然,还是会选择应该选择的道路。”

“在这个沙漠一样的城市,我一样要活出军人的尊严!”

舒竞和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再拿了一罐啤酒递给方敢,两人好像是军中的战友一般,脚底脚地喝了一晚上酒。

※※※※※

4G网络标准的敲定迫在眉睫,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春节之前,一次重要的竞标会将要举行,在这次会议上,各方代表会陈述自己的解决方案,并提供大致的成本估算。

几乎可以认为,这次竞标会就将决定最后的标准归属。

舒竞和几乎是通宵地加班,整个公司的气氛也同样紧张,方敢几乎没时间回家,非常偶然才能有空回去探望母亲。

老太太看见他,别的事情不说,总是先埋怨他不去看宁小青。

“小敢,你听说没有,小青好像是要到国外去念洋书。你说一个女孩家家,一个人跑那么远去,多可怜啊。你也不去劝劝?”

“哦?”方敢一愣:“小青真的要出去念书?这是好事啊,妈你不要担心人家,小青能照顾自己。”

老太太气坏了,摸摸索索地作势要打儿子。

“我说小敢,你真是当兵当傻了?小青的意思,连我这个瞎眼的老太婆都看出来了,你怎么就这么糊涂呢?”

眼看不挑明,这个笨蛋儿子是不会明白了,老太太可不愿意自己看中的儿媳妇便宜了洋鬼子,把话说明白了,就怂恿着儿子去找宁小青。

方敢哪里肯信,不过还是顺着母亲的意思答应了,他一直是把宁小青当成妹妹看待的,从没咂出过这个意思,只当是老太太一厢情愿。何况现在时间很紧,不像以前还有空跟小青出去吃饭看电影什么的,只能等这段特殊时期过去再说了。

但他没去找小青,宁小青却来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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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了点,不好意思,明天已经决定了,爆发一下子,答谢各位!阿宾亡命天涯,期望大家给点**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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