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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偏执

“男的都给我杀了,女的全部留下!”

高翔兴奋的大笑,一只手捏着李曼性感的肩膀,他就算是疯了也不会留下孙项策这种可以威胁到他地位的人!

“小子,送你一句话,姜还是老的辣,你太嫩了!”

高翔伸出手指着孙项策,空着手做出了射击的手势,一边笑骂道:“一个毛头小子还敢跟我玩心机,你也配?”

“啊!”

这时候,一个男人忽然惨叫了一声。

众人循声看去,便看到一个穿着战术服的男人,正双手捂着脖子跪在了地上,鲜血正不断涌出,此时已经从指缝间渗了出来。

而在这个男人身边的,是一个短发的清秀男孩儿,此时手中正握着一把还在滴血的匕首。

谁都知道了,是这个清秀的男孩儿杀了人,可却没几个人看到清秀男孩儿是如何杀人的。

只有身边的一个男人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那个无处无害的男孩儿忽然就变出一把匕首来,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刺出去,并且精准的刺进了男人的脖子,最后又干净利索的收了刀。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秒,而且清秀男孩的表情并没有一丝变化。

砰!

又是一声闷响,接着便有一个男人倒在了地上,天灵盖都凹陷了进去。

这一次众人是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是那个看上去很窝囊的小胖子,用一把小榔头砸在一个男人的头顶。

出手果断,而且势大力沉!

孙项策走到了刘佳的身边,捡起了死去男人的步枪,将枪口对准了那男人的头部,扣动了扳机。

砰!

随着一声枪响,那个男人彻底没了气息,而且不用担心他会变成丧尸。

“放下枪!”

突然的变故让高翔面露惊恐之色,他死死的抓紧李曼,并用枪指着孙项策道:“不然我就杀了这个女人,快,放下枪!”

“我赌你枪里没有子弹!”

孙项策很恶趣味的念出了“燕双鹰”的经典台词,同时举起步枪面准了对方,同时道:“而且就算你子弹,你也没有我快。别看你玩枪的时间久,但你绝对没有过被尸群围攻过,更没有拿成千上万只丧尸练枪法的机会,但在我西城区的时候有过,而且我杀掉了很多的丧尸!”

“最重要的是,小爷我天赋异禀,就像是天生就该玩枪一样,这枪到我手里就跟活了一样,想杀你太简单了,用古人的话说,如探囊取物!”

孙项策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在刺激着高翔的狂跳的心脏,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小子经历了这么多,但仔细回想后便想到了一些事情,那就是曾经发生在西城区的事情。

那个虽然已经被关进了监狱,可却在庇护所有传说流传的楚河,那个男人带领着他的伙伴面对着几乎所有平房区的丧尸,可却硬生生的挺到了救援的到来。

在庇护所很多人都憧憬过那样一幅画面,一个英雄带领着众人战胜丧尸。

而那个英雄,很多人都认为是楚河,因为他是迄今为止唯一带人从尸潮中活下来的人。

高翔也曾经打听过楚河的事情,才知道楚河曾经与赵大山比试过枪法,然后再放了水的情况下还完胜一筹。

这样的一个男人,他的同伴也会很厉害吧。

越是这样想,高翔就越是颤抖的厉害,他感觉自己下一刻就会被对方击毙!

可忽然间,高翔感觉脖子凉了一下,他想说话却发现说不出话来,伸手去摸却摸到了鲜血……

接着,一道血痕从高翔脖子上绽开。

苏姀就站在高翔的身后,趁着孙项策吹牛逼的时间抬起手,用一把手术刀抹了高翔的脖子。

动作非常的轻柔,可却也同样的致命。

其实这并不是最可怕的,刚刚那种情况下,在高翔陷入恐惧之时,任何一个人绕到身后都能轻而易举的解决掉他。

可在杀过人后,还能面露纯真的笑容,这才是最可怕的。

那笑容纯真,又显得无辜,就像是她根本不想杀人,是高翔自己撞在了刀刃上一样。

“你们的头,死了。”

孙项策放下了步枪,看着那些陷入惊恐中人,挂着阳光的笑容说道:“高翔这种人看上去就像是个暴君,现在我帮你们解决掉他了,并且也为你们找到食物了,所以我觉得你们应该跟着我,至少我不会抢你们的女人。”

哐当!

一个男人将手中的砍刀扔在地面上,然后抱着头哭了起来。

他叫郑森,是幸存者中最先跟高翔混的,为此他献出了自己的妻子,后来他的妻子因为不堪折辱而选择了自杀。

其实他不想这样,可妻子马上就要饿死了,他没有选择,只能放弃男人的尊严,来换取妻子吃一口饱饭。

可是妻子最后还是死了,郑森也麻木了,他跟着高翔凌辱着防空洞内其他幸存者,可却从来没有再笑过了。

此时此刻,看着高翔死去,郑森才发现自己为什么一直没有去自杀追随妻子,因为他想看着郑森去死,亲眼看着!

当初如果不是郑森抢走了食物,妻子也不会挨饿!

现在高翔死了,他也不想活了,他想他媳妇了。

“老哥,虽然不知道你怎么了,但我劝你还是好好的活着吧。”

边迪走到了郑森的面前,笑呵呵的说道:“丧尸爆发那天起,我就没联系上我爸妈,我喜欢的妹子又喜欢别人,你说我是不是也死了算逑?但我仔细一想,活着至少还能遭罪,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

郑森大哭了起来,他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毛头小子给说哭了。

“做决定吧。”

孙项策看着众人说道:“哪怕你们不想跟我也不要紧,你们还是可以拿走很多鱼,然后随便去哪里继续活下去。”

其实众人根本没有选择,在末日下,人们活着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嘛,跟着谁都是跟。

众人纷纷表示要跟随孙项策,或者是跟随食物。

“那么,带上我们的鱼,回家!”

孙项策招手大喊着,众人便兴奋的去捞鱼了,然后又兴奋的回家了。

为什么会用“回家”这个字眼,是因为有人对孙项策说过,国人对于家的依赖存在一种偏执。

而在这末日中“家”这个字眼则格外让人神往,是笼络人心最好的文字。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孙项策说出回家两个字的时候,那些人的眼神儿告诉他,他们不再是为了食物而追随他了。

满载而归的人们向着家的方向进发,这一次他们没有探出身子对着丧尸耀武扬威,而是傻坐在车上笑着。

而此时他们眼中的家,也就是防空洞内,却是激战的刚刚开始。

周宇在杀掉一个人之后,便看到众人的目光很快便从他的身上移动,似乎是看向了角落。

曾无数次听楚河说起战斗过程的周宇,立刻意识到众人所看的方向,有比自己还吸引他们注意力的东西。

不管角落发生了什么,周宇认为自己都要躲,而且是立刻躲!

砰!

随着一声枪响,周宇却是提前一步躲了出去,并且快速的躲在了一堆杂物后面。

透过杂物的缝隙,周宇看到了一个手持步枪的人,他穿着战术服,持枪的动作非常标准。

呼!

周宇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逐渐让自己的呼吸平稳,然后一击致命。

毕竟对方用的是步枪,而周宇手中的只是一把老式的54手枪而已,被压制的死死的。

所以,只能一枪毙命,不能给对方压制的机会。

透过杂物的缝隙,周宇看到了那个人的眉心,很快他的眼中就像是再没有其他东西了一样,像是只能看到那个人的眉心一般。

两个多月一来,周宇每次处决人都是打眉心,久而久之,他甚至都不会瞄准其他部位了,只会打眉心。

呼!

吸!

屏息!

准星套在了对方的眉心,然后稍稍靠左抬高一下,因为这枪的准星是偏的。

砰!

随着巨大的枪声响起,老旧的54手枪枪口因后坐力扬起,而后7.62子弹脱缰而出,击穿了空气,也击穿了那个人的头部!

眉心中弹,毫无偏差!

周宇对眉心有着一种偏执,就像是强迫症患者看到摆放不整齐的物品一样,如果一枪没有打中眉心他就会非常难受。

危险接触了,周宇缓缓起身,他漫步在幸存者之中,将死去的两个人的佩枪拿走。

“今天有没有人被抓进来?”周宇坐在了死过人的那把椅子上,声音的冰冷的问着众人。

“有,一共五个人,有两个女人。”

一个被高翔留下来的大汉的扔掉了匕首,示好道:“高翔原本想强占那两个女人,但一个大小伙子说能找到食物,他们就都去找食物了。”

找食物吗?

周宇想到了曾经和孙项策在庇护所的谈话,当时周宇说等楚河出来后,他们一定会离开庇护所,然后孙项策就提了一个地方,那就是度假村。

如今就在东城区,孙项策说能找到食物,那就一定是去度假村了。

周宇戴上了枪,立刻向庇护所外走去,取了摩托便向度假村的方向去了。

而此时的孙项策等人,原本是欢欣鼓舞的,可却在遇到一伙人后,陷入了困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