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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叶的颜色

亲爱的熊猫同志:

本小姐现在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给你打这样一封信(虽然周围还有没看完的资料, 虽然下机后还有一个会议)亲爱的妞,你是不是应该感动一把?

好吧, 好吧,我承认这只是我的一时兴起, 或许明天一早我就会认为这是个愚蠢的决定,或许更早的,打完了这封信,我就会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傻冒,然后立即删除,绝对不会出现在你的邮箱里。

要知道,人老是会在睡觉之前想一大把要做的事, 而一觉起来, 就会什么都记不得,有的即使记得也不一定有劲儿去做。很明显,俺们就偶尔是这样的人(注意:只是偶尔)。

妞,有时我会猜你是太笨了还是太聪明了, 关于我的谣言只字不提, 仿佛从没有听过,甚至连跑过来对我说:“叶子,喜欢一个人是无罪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能理解!”这样的一句鬼话都没有。谢天谢地,你没说这样的话,老娘我真是腻味极了, 我有什么不一样了?跑我面前嘀咕这样的话,用一副圣人的嘴脸,nnd>--<。

嘿,其实,就因为这样,我才更想把事情告诉你。

没想到吧? 每次听你说夏静生这样夏静生那样,老娘我的耳朵有要长茧了,今天也该我来磨磨你!

俺们也不是个文学的人,你就将就一下吧。

从哪说起呢?

还记得的在“苏”里的那个女子吗?她叫姗姗,何姗姗。

别看她现在长成这样,拿得出手的一个妞。她小时候可是个爱流鼻涕的小鬼,胸前挂窜家门钥匙,裤腰上别个花仙子的小手帕,手帕一丢就挨她妈的打,哭得一脸鼻涕眼泪的在我家窗户下喊我。 唯一可取的就是一对黑黝黝的麻花辫。

当然,我也得说句实话,当年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头的鸟窝发,从来不穿裙子,在12岁之前,我都不承认自己是个女生。

好笑吗? 先收敛下,听我说下去。

我住南楼,姗姗住东楼,别看同一的大院,差别可是能看得出来,虽然我有空也会问我家的阿姨:“为什么同个大院,姗姗住的楼如此的破?”阿姨的话我听不懂,但她的笑让我极其的不舒服。

我想我和姗姗唯一相同的是,我们都是单亲家庭,都只有母亲,都是很繁忙的母亲,我的妈妈每日全中国的飞来飞去开研讨会,她的妈妈每天没日没夜在工厂加班。

在16岁之前,我从来都不相信有什么事,是可以把我和姗姗分开的,我们住同一个院子,在同一个班,每天一起上学,一起下学。

除了--同桌不同,我的同桌是个孱弱的小矮子,鼻涕比姗姗拖得还长,我常和姗姗说:“你有个伴了!”

珊珊的同桌是个小胖子,圆圆的脸,和大包子一样,我讨厌他,不是因为他长得丑,虽然我承认他长得丑,但他就是丑也不具备偷姗姗橡皮的权利,肢解姗姗铅笔的权利。我知道姗姗丢了东西回家都会给她妈妈打得很惨,我在东楼都能听到她的哭声。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小胖子用圆规头偷偷戳姗姗的膀子,我彻底的爆发!

虽然我没法肢解小胖子,但我却有办法肢解他的书包!!

当我率领姗姗在小胖子的面前,把他书包里的东西全从顶楼倒下去,再把他的书包丢进臭水沟时,我彻底出了那口恶气,牵着姗姗都着的小手离开。

小学的生活是平静的,虽然我偶尔和群小男生打架打的鼻青脸肿,最后老娘我的名声终于扬名整个学区。好吧,我承认,我从小就是个不得安生的主。

初中时按学区入学,很荣幸的,我还是和姗姗一班,基本上初中和小学没什么区别,姗姗依旧黏着我,一起吃午饭,一起上厕所。

有时,我家的阿姨会只顾着打电话,不把午餐送到学校来,我就会饿肚子,姗姗会把她的午餐分我吃,所谓的分我吃,就是我吃排骨,她吃蔬菜和米饭,虽然她妈妈的手艺不是很好,排骨大多时候是骨大于肉,但我依然吃得很香。很久后,我依然会想念这样一道很咸的红烧排骨。

熊晓苗,在吃上面,我们是同种人!贪吃啊!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和姗姗会有不可调解的矛盾。

初中原来和小学是又区别的,我像个野丫头一样惹是生非时,姗姗却开始拿着本我不懂啥意思的小说,开始伤春悲秋。那段时候,我常笑她,她开始是不反驳的,直到有一日,她对我说:“叶,你该安静一下了!”

当然那时,我依然是用嗤之以鼻的态度来掩饰我的无措的,

直到有一日,姗姗的旁边,也出现了一票子伤春悲秋的份子,她们说的话,我听不懂,她们看的小说,我觉得好笑,谁爱上谁了,谁要自杀了,感伤青春了,这不是傻吗?

我看着姗姗和我的距离越来越大,我想起儿时在我家楼下哭泣的鼻涕虫,突然有无法宣泄的怨气。

与女生关系的疏离,必然造成和男生的走近,加上我叶子天生就是好事的,玩游戏,打架,翘课,不在话下,成绩一落千丈。

在老师准备联系我妈的时候,是姗姗先找到的我,她对我说:“叶,你回来吧,别这样了!”

我生气:“你不是有其它好朋友了吗?有人带你玩了啊!”

姗姗想不到我会说这个,急忙说:“我不和她们玩了,不和a玩了,不和b玩了,不和c玩了!”

我笑说:“好!”其实我连她说的哦a.b.c.d是谁都不知道。

我想,女生总是有点小心眼的,尤其是小时候,还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单纯的不喜欢自己的好朋友和别的女生好,斤斤计较着。

我没想那么多,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姗姗是必须和我在一起玩儿的。

的确,姗姗也回避着和别的女生的说话,日久也就习惯了。依然背着大大的书包和我上下学,听我说着精彩的事,但我却发现她会在课桌下偷偷看小说,找不到我的时候也一个人去厕所。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下去了,直到有一天,姗姗和我说有个男生写纸条个她,我心里酸得直犯泡儿,问姗姗:“你想怎么样?”

姗姗脸红说:“我想去看看他长什么样?”

我第一次发现,姗姗已经不是那个小鼻涕虫了,有着温柔的笑,黑亮的长发,以及,发育良好的胸部----而我,还是个假小子。

生活开始沿着万恶的小说情节发展,姗姗最后还是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而我知道的只是恨那个男生,小平头,黑皮肤的,傻不拉几的呆样,这样的男生有什么好,有段时间,我都快天天咒他死了。

别笑,那时的我真的是这样,虽然今天我承认我当时的恶毒,但我依然坚持那的男生是丑到不行了!

终于我的诅咒灵验了一半,初中一毕业,姗姗就和那男生分了。

初恋对于一个女生的打击是巨大的,对于姗姗更是,我当然整个暑假都陪着她的,即使心里再不以为然,我还是难过的,单纯的因为她的难过而难过。

姗姗和我说:“叶,我不想再谈恋爱了!”

我握她手说:“正好,我也不想谈恋爱,我陪你!”

她很开心说:“好,那我们上同一个高中,同一个大学,大学毕业了,租一个房子,我住一间,你住一间,你负责买食物,我负责打扫卫生!”

我都快笑死了,直点头说好!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很容易对一个人说或:“我们永远不分开!” 也是如此执着的相信着。

可那时,我们都不知道这世上没有谁和谁是能永远都不分开的……

原谅我的感慨,继续。

整个一个暑假我都是开心的,然,这样的开心却在开心不久支离破碎。

有一日,姗姗跑来问我:“你觉得三班的**怎么样?” 那样的娇羞神情如梦魇般扩大在我的眼前。

我很想问她,你不是说不想谈恋爱了吗?

我很想一起拽了她,跳下楼算了,然而,我没有,我一句话也没说,回了家,第一次打电话给我那空中飞人般的母亲,告诉她我想出国念书。

他们的感情刺痛我的眼,而我的感情却刺痛我的心,第一次,我开始认真的想我对姗姗的感情,从小手帕,想到红烧排骨,想到大学毕业后的住房……

最后,我落荒而逃。

我想姗姗只是个从小就渴望被爱的孩子,而我亦然,只是,我们当时都不知道罢了。

在美国的头三年,我忙着高中和预科的学习,以及心理上的煎熬,我是一个不一样的人,这样的想法让我失控。

真正让我清醒的事发生在头一年,我被一个女老师勾引。

当她的手搭在我□□的肩上,用怪里怪气的口音喊我:“叶”的时候,我直接吐了出来,穿上外套,奔入雨中。

我想或许我不是同性恋,或许老天还是饶恕我的!

熊晓苗,你绝对想象不到在那晚的大雨之中,像个疯子般大哭,酣畅淋漓的感觉。

我信命!

我们比其他人更先懂的生活的残酷,所以我们比其他还在享受的人更先成熟

我开始在阳光下舒展我的触角,即使寂寞,即使忙碌,我也觉得,我是满足的。

我开始周旋于男人之间,虽然厌恶,但却是能证明我是个正常人的。

我开始流起长发,学会在镜子前用卷发棒捣腾,然后,我开始极少的想起姗姗。

其实我没有说实话,在erp的课上,我的确认识了你,但真正的熟悉,却是让我铭记在心的。

那天下半夜,胖子突然把你带回我们的房子,你惨白了脸还在自我介绍说:“我叫熊晓苗!”

胖子打趣说:“别理她,大家就叫她熊猫好了!”

你才抹了把脸笑起来。

我突然想起儿时被人欺负的姗姗,躲在栀子树下哭泣,我去寻她,然后拉着她去处理小胖子的书包,她对着我抬头一笑……

别不给面子啊,我对你可是纯洁的姐妹之情!

别不相信,老娘我虽然恶心,但说的是实话。

还记得,那年冬天,我们一家开车出去玩后来出的车祸吗? 我知道大家都不愿再提起了,文树,我,你,胖子,那是一场噩梦,但共过患难的朋友,肯定是今生的知己!

再说,你和姗姗不一样,虽然你看起来像个软柿子(表打我)

但你心里可是比谁都坚强,倔强,直的吓死人,说什么:“我不会听她们说的话,你也别讲她们的坏话!”

想想当时你无可奈何的样子,我都想笑!

这儿,又不得不说说你那传说中的老公!

别说,你说结婚时,还真把我们给吓死了(尤其是胖子)

我真的认为你老公是那种贼精的人,外表笑呵呵,皮下可是比谁都冷,但那天郊游,真的使我有了改观。

或许有的人的情绪是不喜外露的!

比如说你老公,明明表现出一副不喜欢阿蒙的样子,可是那天我们从厕所出来,你老公可是捧着一掌心的清水在喂阿蒙喝水,阿蒙可开心啦,摇着尾巴,直伸舌头!

那么多人出去旅游,就他注意到小狗没水喝,赞一个,有爱心的男人最帅!

还有,饭后洗碗,你这女人真不会持家,我这客人都看不下去了,本来想去帮忙的,站在厨房口,却发现你老公居然在里边洗碗边唱歌,一手的肥皂沫子,但表情却陶醉至极。

唉,你啊你,还真是傻人有傻福!

别看我这么说,就以为我要做小三了,告诉你,姑娘我虽然有段时间的不正常,但也是有喜欢过男人的!

爱情这种事嘛,就好比涂指甲油,即使每周都要卸掉重涂,麻烦无比,但还是有很多女人不厌其烦的每周折腾,卸回去,涂上来,再卸,再涂……

爱情也是如此,恋啊失,失啊恋,乐此不疲。

yan,就是你看到的那个男人,是我的前任男友,也是姗姗的男朋友!

其实很久之前,他就是姗姗的男朋友,如果他不是姗姗的男朋友,也不会是我的前男友。

毕业后,我离开你们开始工作,闲暇之余,也上会网,摆弄下facebook,就是类似国内现在的校内网。

在公司的网络系统上看到yan的网页,都是中国人,偶尔好奇下,点进去后,却震惊无比,

我又一次的看见姗姗,虽然卷了头发,化了妆,但我依然认得她,背了名牌的包包,挽着身边男人的膀在上海的外滩,笑得比夜灯还明媚耀眼!

手是颤抖着关掉网页的,但夜深人静时,我还是很披了衣服起来,抵不住心里的魔障,再去点击,不甘的看了,又立即关上。

你也知道,我是那种恶劣的人,在感情上更是如此,激烈无比。

我想看看到底姗姗爱的是什么样的男人,尔后,我明白,我只是想更接近她一点,偏偏用了这种玉石俱焚的方法。

我尝试着接近yan,使劲混身解数,笑得迷离,偶尔张牙舞爪,但有的男人就吃这套不是吗?

直到yan躺在我的床上,起来时亲吻我的眼睫时,我明白,我做到了。

我暗暗好笑,姗姗依旧不会选男人,这样一个,不过如此!

令我吃惊的是,yan并没有离开,他说要和女朋友分手,他说要我搬过去,他说:“叶,我爱你!”

秉着游戏而终的心态,我搬了过去,只带了很小的包袱。

我每天吃着他烧的早餐,这个华裔的男人,像外国人一般不吝啬表达,每天说着:“love you。”

但,我也每天半夜,在他披着衣服打电话的时候,偷偷贴在门边聆听,听着他艰难的一遍又一遍说着对不起,听着他叹着气疲惫的回到床边,微凉的身体抱住我。

某点上来说,yan是个极好的情人,

他毫不考虑的对你的付出,你喜欢的都变着法子送到你面前。

连开车的时候,他如果停下来,也会一手搭在方向盘手,再腾出一只手握住我放在腿上的手。

他绝对不会告诉我他从姗姗那受的委屈,只是默默的抱住我。

但这样的一切,都让我快崩溃了,我想像着在大洋彼岸流泪的姗姗,每天听这yan的叹息,我也快受不了了。

这样的日子总得有个了结,既然是我开始的,也应该由我结束!

我决定把所有的事情告诉yan……

结果可想而知,yan把家里所有能砸的都砸了,玻璃擦着我的眉角而过,他叫我滚,我昂着头拎着我的小包袱再一次开始租公寓。

一个男人宁可对手是个再差的男人,也不能是个柔弱的女人,更何况,那女人,还是自己的前女友!

哈,我估计yan要疯了,我太有才了!自己都要骂自己变态!

后来,yan告诉我:叶子,别以为只有你敢,我回去了,我会和姗姗订婚!

姗姗也知道了我和yan的事,但她却不知道我曾经对她的感情,这也是yan聪明的地方,

他告诉姗姗爱上我,是让姗姗难过,也让我对不起她,再也无法见她。

很久后,姗姗发邮件给我,只有一句话:“无论怎样,你是我最想珍惜的朋友!”

对着,那样的话,我突然泪如雨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始终都是这两个人的过客,我始终都是朋友……

我想起在楼道里哭泣的鼻涕虫,两个女生牵着手,背着大大的书包,栀子花中的笑容, 在课桌间一起抢夺排骨,想起我要求她不能和其他人玩的幼稚,想起她青涩的羞赧,想起她说:“永远不分开!”

又想起yan,想起他早起惺忪的眸,想起他握住的我的手,想起他唤:“叶”时的无奈,想起在街角的露天咖啡两人共食一份芝士蛋糕的甜蜜,想着他说:“叶,我爱你”。

我一直以为,只有一刻,我是真正爱着他的!

很久以后,我一个人再坐在那家咖啡店,同样的桌子,芝士蛋糕混着眼泪,很苦……

我知道,我已经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了……

妞,看完后是不是很瞧不起我,其实,我都瞧不起这样的自己,像做了场恶梦般的可笑!

有时候真的是希望只是做了场梦!

不是人人都可以如此幸福的,不是人人生来就拥有幸福的,所以,我祝福你,晓苗。

而我,我也只是为自己的生活在忙忙碌碌,我无法接受那样两个人的幸福,如果她嫁了另外的男子,他娶了另外的女子,或许我还可以真心祝贺,但她们两的幸福却让我心碎。

于是,我选择流浪,在一个又一个城市中转,偶尔与这样的你,或这样的我,这般的女子擦肩而过……

每次坐在飞机上时,我总在想,终有一天,有个人,他有着飞扬的眉,好看的眼,捧着我最喜欢的蓝色玫瑰在出关处等我,拍拍我肩头的尘土,笑着对我说:“走吧,叶子,回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