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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四章 剖析疑点

真正杀人动机?

不是谋财害命吗?

周凯见宋何开始卖关子,无语的笑笑,而包括程杰在内的所有贵县警员心中,则不约而同的浮起同样的疑问。

宋何笑了笑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为什么我会这么说,所以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杀人动机上那些可疑的地方。”

说话间,宋何已经调配好了投影上的资料,首先出现的是遇害住客的尸检报告。

“首先我得承认,这份尸检报告做得很到位,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助力。”宋何说着指着尸检报告中伤口鉴定的结果说道:

“死者身上有数种伤痕,主要是导致死者死亡的钝器伤和穿刺伤,然后是凶手压制死者的反抗和隐藏尸体时造成的扭打痕迹和擦伤。”

“而在致死的两种伤痕中,钝器伤来自羊角锤,穿刺伤来自双刃匕首。那么这两种东西,如果不是事先准备好的话,会有人随身携带吗?”

众警员闻言微微摇头,等待着宋何的下文。

“既然正常情况下不会随身携带,那么这会不会是一场有预谋的作案呢?”宋何问出一个问题后,又调出了关于遇害住客的调查和他爱人的相关描述,缓缓说道:

“根据死者家属和他身边亲友的说法,遇害住客喜欢在晚上九点时外出散步一小时左右,即便是出差,也不会间断。”

“按照当时的时间节点来看,死者散步的时候街上的行人应该很少,而且法医认定四名死者的死亡时间都是在凌晨时分。那凶手为什么要放过遇害住客外出散步的绝佳机会,选择在深夜动手?”

“更何况遇害住客是独自一人出差,相比在旅馆中动手,是不是等他只身一人的时候下手更合适一些?”

面对宋何提出的问题,贵县的警员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在他们看来,虽然宋何所提出的一点有值得怀疑的地方,但是依然并不是没有办法解释。

宋何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笑了一声道:“我知道这些疑问现在看来有些牵强,可是我们需要结合凶手的一些行为和心理来看这些疑问。”

“首先,凶手在杀害同一个房间的住客之后,又将旅店老板诱杀,并将他的家人也杀掉了。其次,凶手在杀人之后,盗走相关登记册和收据。”

“而我们已经确定,他们之所以做出上述的两种行为,目的是为了防止身份的暴露,杀人灭口。由此可见,他们对于暴露身份这种事情,有着发自内心的恐惧和排斥。”

“就连他们在行凶过程中所做的诱杀行为,以及分开杀人这种减小行动风险的举措,本意也是为了提高遮掩自己身份的成功率。”

宋何说罢看着有些明白过来的众警员,一字一句地询问道:“既然他们这么在意自己身份的隐秘性,为什么还要选择在很容易就会被发现的旅馆中动手呢?”

程杰闻言,不由自主的开动脑筋思索其中关窍,其余贵县警员也觉得在宋何的分析中,凶手的心理和行为都极为矛盾,开始思索其中缘由。

宋何见状,缓缓说道:“各位,任何一个罪犯的任何一次犯罪行为,都是罪犯的作案动机和心理状态所驱动的。”

“所以不论他们实施犯罪的时机是在什么时候,都是他们内心的作案动机和心理状态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此,在这个案件中,当时选择动手的凶手看来,于凌晨时分在宾馆中对同屋住客下杀手,就是最佳的时机。”

众人闻言一愣,还没来得及思考宋何话中深意,就听宋何继续说道:“然而这两名凶手所选择的作案时间与地点,明显与他们的作案动机和心理逻辑是矛盾的。”

“因此,必然有一方面出现了问题。然而作案时间和地点是明明白白摆在我们面前的,那么就只能是作案动机或心理逻辑出现了问题。”

程杰感觉自己抓到了宋何的一丝思路,然而却又想不分明,便开口问道:“会是什么问题呢?”

“人的心理逻辑促使人做出相应的行为,同样,我们也可以通过行为来逆推一个人的心理逻辑。”宋何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缓缓分析道:

“在这个案件中,凶手的行为顺序是杀同屋住户并藏尸,然后诱杀旅馆老板,接着杀害旅馆老板的妻儿灭口,随后洗劫财物。”

“从这些行为看,凶手的行为逻辑中同时包含隐瞒身份和图财害命,但是他们还做了一些事,那就是带走了登记册和收据。”

“注意,假如信息登记册和收据没有留下他们的信息,甚至是留下了虚假的信息,那么他们还会带走吗?”

程杰顿时恍然:“所以他们杀害同屋住客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

“没错。”宋何点头道:“所以回过头来看,我们认定的杀人动机很可能出现了偏差。虽然不排除依然有贪财的因素在里面,可是如果单纯的贪财,他们有的是更稳妥的选择。”

程杰顺着宋何的话头说道:“如果他们是为了掩盖身份才杀害的同屋住客,那就是说遇害的采办识破了他们的身份,且这种身份见不得光。”

“对了一半。”宋何强调到:“凶手选择动手的时间在凌晨时分,同时死者身上的伤痕和现场的痕迹也说明死者是在睡梦中被杀害。”

“也就是说,遇害的采办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接触到了揭露凶手身份的关键信息,所以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导致自己熟睡后被害。”

“而凶手杀人之后,为了继续掩盖他们见不得光的身份,这才将旅馆老板一家灭口。”

“有道理。”程杰闻言点点头,然后皱眉道:“那死者究竟接触到了什么信息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们可以想办法探寻一下。”宋何继续说道:“现在我们已经明确,两名凶手之所以带走旅馆的信息登记册和收据,是因为他们在上面留下了能够追查到他们的信息。”

“也就是说,他们在做入住登记的时候,这些登记下来的身份信息是可以见光的,否则他们不可能把这些信息留在旅馆中。”

“因此,就只能是遇害采办无意间看到了或者听到了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能够把两名凶手见得了光的身份,和一些不能见光的事情,联系到一起。”

“同时也只有这种可能,能够解释他们为什么会带着羊角锤和双刃匕首这两种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