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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十条公理

今天的新年晚宴上,他喝了不少酒,觉得头昏脑胀的,决定出去吹吹风。

茜莱瑞和克里斯怕他出事,也一起跟了出去。

“嘿嘿,别跟着我,我知道喝的有点那个,但也不至于出问题,实际上我脑子非常清醒,非常非常的清醒。”

“呵呵,醉鬼从来不说自己喝醉的。请问我亲爱的朋友,你还能走直线嘛?只要走三英尺就行。”克里斯冷冷的说道。

“我为什么要走直线?”爱德华显然知道自己的情况,于是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开始耍赖。

茜莱瑞在旁边看着直笑。

爱德华大怒,“我虽然身体有点不配合了,但是我的大脑依然是绝对的清醒。”

“那请问你如何证明给我看?要不你把南京板鸭的腌制方法背一遍出来?”

“你怎么还想着吃!”爱德华大怒“信不信我弄个李鸿章杂碎和左宗棠鸡给你尝尝?对了你要搭配长汤还是短汤?”

克里斯满脸严肃道“显然是醉了,而且醉的非常严重。一个不错的中餐厨子竟然把这些不贞洁的食物归为中餐!这是意识形态领域上的重大错误!”

“FXXK还真糊弄不过你”爱德华悻悻道“不过,最近我倒是琢磨出了些法律真理,被酒精刺激后,这些想法更加成熟了些。你们想听么?”

“真理?”

“或者说公理吧”爱德华舌头有点大“不要注意这些细节,不多,也就十条而已。”

“那你说说看”茜莱瑞有点期待的说道

“1 几乎所有的刑事被告实际上都是有罪的

2 几乎所有的刑事被告辩护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相信第一条规则

3 用违反宪法的手段去认定有罪的被告,比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审判认定要容易,有时候,不违反宪法就根本无法认定有罪的被告

4几乎所有的警察在问到他们为了认定被告有罪而是否采取违反宪法的手段时都不会说真话

5所有的检察官律师法官都知道第四条

6很多检察官在警察被问到是否用违宪手段去认定被告有罪时都暗示其可以撒谎

7所有法官都知道6

8大部分一审法官都明知警察撒谎还相信他们的证词

9所有上诉法院法官都知道第八条。”

他一口气说出来。

另外两人一声不吭。

“怎么样,是不是听的震惊了,被我丰富的法学素养以及对司法实践的深邃洞察而震撼的说不出话来了?就冲着这些,我觉得联邦最高法院的大门已经向我敞开。”爱德华洋洋得意。

“不,我们再等第十条的内容”克里斯道,茜莱瑞赶紧用力点头表示赞同。

“你们什么耳朵,我刚才不是都说了嘛,那好我再说一遍”爱德华打了个酒嗝,从头开始。

“1 几乎所有的刑事被告实际上都是有罪的

……

……

……

9所有上诉法院法官都知道第八条。”

“看正好十条,我就说,我根本没醉,你们还不信!看看,未来的联邦大法官,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克里斯摇摇头,对茜莱瑞道:“你看着他点,这儿宾客多,别让他当众出丑,我担心下一分钟,他就会跳到围墙上去。我现在去找约瑟芬夫人……只有她才能让这小子安静下来。”

……

“吹号角的日子终于到了。”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大门前,克里斯对爱德华悄悄说道。

“是啊”后者感慨,“这场诉讼马拉松也快到头了吧。坦白说,我可真不想去面联邦最高法院去面对那九个老顽固。”

在《旧约圣经》《利未记》中,称为天使吹起吹号角的日子是最终审判的开始,后来就被文学中引申为审判日或纪念日。

众人落座完毕。

长长一声“oyea”(原始含义为遵命)传来。

这是法庭书记员遵照传统用来迎接法官的方式。

科尔曼法官等三人随即步入法官坐席。

一般来讲,上诉法院辩诉没有一审法院审判场面那么激动人心,法庭里人不多? 一般情况下只有书记员? 偶然来旁听的被告及等候轮着他们上场的双方律师。

还有就是一些无所事事的人? 米国99.99%的庭审过程都是对外公开的,不管是谁只要有空都能进去旁听,通常旁听席上都会有些来蹭空调的熟面孔。

庭审过程比较平淡,尤其是第一次上诉庭审中? 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不多? 常常是双方律师当庭向法官陈述做不长于半个小时的陈述。

一方说完,另一方说? 如此循环反复,直到法官们认为双方已经将各自法理阐述的差不多了为止。

重点在法条适用和程序是否合法上。

在爱德华看来这有点像是写篇小论文,辩护律师就重点问题? 向法官团做出完整有序的司法阐述。

公诉人方面也是如此。

第二上诉巡回法庭很忙? 统管纽约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三个大州的上诉案件,尤其是纽约州,向来以案子数量巨大,案情稀奇古怪而闻名。

法院大楼里终日忙碌? 一天要处理好十几甚至几十个案子? 法官们分班连轴转,几个法庭同时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勉强达到平衡状态。

这也是为啥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分为一线法官和资深法官的缘故。

一线法官是审判主力? 每人公款配至少一名司法助理和四个秘书。

这年头还没个人电脑,而法官由于职业特殊的缘故,其在正式介入案件后的每一句话,都要形成书面记录,这些秘书都具备速记执业资格,他们就像华夏古代皇帝身边负责撰写《起居注》的史官一样忙碌。

至于司法助理通常是各大法学院的毕业生,精通法律条文,一方面担任人肉法律索引机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借机向法官学习办案技巧,算是一种“司法学徒”。

通常法官还可能自己掏钱雇佣临时助手。

就这样还是无法消化掉超额的工作量,法官又是终生制职业,一旦年纪上去了,精力会跟不上,而且司法部也不给法官缴纳养老金,做到做不动显然是最佳选择。

在位的时候,找人处理些小事非常方便,而一旦退休,那在这个现实的国家,人走咖啡凉也是常见的事情。

所以法院里一堆须发皆白的老家伙是常见景象。

然而让七老八十的老家伙连轴转,颤颤巍巍的一天审好几个案子,显然既不人道也不现实,万一在法庭上突发脑溢血弄得大小便失禁就很不严肃了。

所以一线法官做满一定年限或者年龄到了后,可以转职资深法官,秘书数量减少,日常庭审的量也减少-主要是当个替补,或者碰到疑难案件要依靠他们的经验和人脉。

其实更类似于顾问性质,碰到某些疑难案件时,就可以利用其人脉和智慧来从其他方面解决问题。

……

忙碌的第二上诉巡回法院今天破例了,全天的日程表上显示只有一个案子。

“西耶格尔诉米利坚合众国案”。

谢尔顿从扔炸弹的暴徒摇身一变,成为对合众国司法制度提出挑战的爱国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