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小说 > 现代 > 太古记 > 第三百七十五章 阿修罗

第三百七十五章 阿修罗

十五个化境,众人这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这支执法队,超越了任何一个家族单独的实力,骷髅教真正用于消灭敌人的核心力量。

没人知道这支执法队伍的真实身份,包括训练他们的天命,已经拥有真正掌控权的教主,他们之中,或许有人来自于哪个家族,或许有人来自于流浪巫族,或许有人来自于巫神殿……

但他们在都进入这支队伍前发誓效忠于骷髅之神,还有教主,而教主就代表骷髅之神。

天香阁上挂着的红色灯笼勉强照出这十五人的样子,秦云的神色不太好,从楼上望下去,正好与执法队的队长四目相对。

那是一张带着面具的脸,白色的面具,微笑的造型,仅有面具眼睛上的两个洞,露出一双眼睛,秦云意识到事情有些眼中,执法队长的那一双眼睛充满了死寂,平静的仿佛一死的人。

“你们的少教主在这里,我想他也不希望你们来破坏这个好地方!”秦云露出一丝笑容,他的身体是那么平和,似乎这具身体只是宝体的灵魂用来窥探这个世界的工具。

“你在害怕,所以想求饶,或者是想拿我们的少教主来威胁我,不管哪一样,我敢肯定你会失望的,我们直接听命于教主,他的命令便是我们弯刀所向之处,挡在前面的尽是敌人!”

森冷的弯刀在烛光下熠熠生辉,好像这一群人就喜欢白色,白到让人心颤的地步。

“我害怕我的亲人和朋友收到伤害,我害怕天下人因为自私而无端的杀戮,我害怕你们的神域他们的神之间的战斗会杀死更多的人,我害怕你们因为和我作对而无法善终,对,我很怕!”

秦云回过头来,指着三层的楼梯口,笑着说道:“我知道你们也很害怕,你们害怕的话可以逃走!”秦云的话仿佛是一道命令,三层的人,脸上终于露出惊恐无比的形状,恐惧的看着在场一动不动的人,扭过头,没命似的挤下楼。

“你们害怕可以逃,而我秦云害怕该怎么办,逃?我不是没有试过,但在我逃的时候恐惧会一路追随我,能伤害我的人也会一路追随我,无论天涯海角,他们仿佛闻到臭味的苍蝇,不死不休的缠着你,所以我学会了反抗,只要把所有想要杀我的人全杀了,便没人能杀我,那些怀有同样心思的人,也会因为恐惧而不敢杀我,这的行为,被称之为杀鸡儆猴……”

人们只顾着逃命,没有谁去倾听秦云的演说,他的话也淹没在吵闹声中。

三楼的人渐渐稀少,留下的,或许是不怕死的,当然,有谁会不怕死,他们只是认为自己站在这死不掉,比如巫神殿的张子凤,他仗着有巫神殿撑腰,骷髅教不敢拿他怎样。

又比如王曦本人,他是骷髅教的少教主,执法队更不会对他怎样,所以他也认为自己安全的。

又比如天命,他本来就是要帮秦云杀人的,所以他想走也不能走。

至于夜歌与桑兰,还有乌龙,秦云朝乌龙使了个颜色,乌龙会意,将夜歌与桑兰带到了楼下。

楼下的执法队任由他们离去,这些人之中没有他们授命要杀的人,去和留都无所谓。

咳咳咳,夜歌被干燥的风沙呛得醒了过来,脸上的纱巾被一双红色的大手揭开,夜歌眨了眨眼,尽量使自己的眼睛湿润些,让视线不再那么模糊。

那是一双沾满鲜血的手,所以它是红色的。这双手的主人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夜歌侧过头,避过强烈的日光,在那人的影子里,终于看清了那个人的连,蒙着白纱的面目,看不清究竟属于谁,但那双眼睛他依然熟悉,“公子,我为何会在这?天命和乌龙他们呢?”

“先喝口水,这里的风沙大,难熬的很,你已经昏迷了许久,似乎是动了胎气,无论我用秘法怎么治疗,都没办法让你醒来,现在好了,只要你醒了,我就不会让你有事!”

夜歌接过水袋子,掀开蒙在自己脸上的纱巾,咕咚咕咚大喝了几口水,一股清凉的液体顺着她干涩的喉咙流进了腹中,顿时身上的燥热之气消散了大半。

夜歌运转体内的元气,这才使得身体好受一些,但先前流出的汗仍使得她的皮肤粘得难受。

“我们为什么在沙漠中,不是应该在天香阁,你不是在跟执法队交手么?”

吸,随着身体的活络,夜歌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浑身酸痛。直起身子,一手握着水袋子,一手拽着的卢马的缰绳,放眼望去,周围都是茫茫的沙漠,风不大,太阳老高,在两人眼前,是一座有一座的沙丘,除了沙丘,找不到任何参照物,随时都可能迷失方向。

夜歌这才意识到他们坐在了的卢马上,而天香阁的事已经过去了,至于过去多久,她没有意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感觉天香阁的事仿佛过了很久,可又仿佛就在眼前,可是,我竟然连我怎么昏迷的都不知道,你不会告诉你你把我带到这就是为了看沙子吧?”

蒙着面目的秦云眯着眼睛看着她,似乎是在笑,而且笑得很开心,身下的的卢马因为过着纱布,叫不出声来,只能慢慢吞吞的在沙漠中行走,没有草料可以吃,也只能踢着沙子。

“你忘了么,我们要从漠州直接穿过这片沙漠去西州,你们漠州可不欢迎外来人,更不可能有域门,所以只能走这片该死的沙漠了,天命和乌龙还有天命看上的那个卖伞姑娘都留了下来,你知道天命的野心不小,恐怕过不了多久,骷髅教就要陷入内乱了,这正是巫神殿那帮子老不死想看到的,所以他们应该会支持天命才是,我们不用担心他们!”

听到秦云说他们要离开漠州,夜歌心中顿时有些失落,“要离开了么,我的家!”

夜歌回过头,望着身后的茫茫风沙,竟忍不住落下了两行清泪,“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离开自己的家乡,从来没想过我的父母会死去,也从来没想过会如此之快。”

“但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有这一天了,即使不确定,但总会到来的不是么,今天你应该明白,这一天在你醒来前几天就到来了。”秦云双手我这缰绳,缰绳抖动挂着,让身下的的卢马能够跑得更快一些,夜歌不得不加快自己马匹的步伐,跟在秦云身旁。

“是的,那一晚,当我决定跟着你的时候,或许我只是因为仇恨,但我应该做好准备,无论你去哪里,我都会跟在你身边!我们离西州还有多远,还有多久能赶到?”

“你认为两个州之间是从自己村到隔壁村的那些距离么,即使有的卢马这种灵兽代步,也要走几个月的时间,如果不是回迷州的路更远,我不会选择这片全是沙子的路。我们得加快脚步了,因为你的昏迷,我们耽误了不少时间,或许等我去救的人会因此而丧命。”

“你能告诉我天香阁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我为什么会昏迷?”

夜歌跟在秦云身旁,的卢马飞快的奔跑起来,脚下祥云缭绕,速度根本非凡马所能比拟,两人身后,能看见的,仅是一对被马蹄撩起来的沙尘而已。

“你如果想听,告诉你也无妨,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这一次我下得手更狠!”

“比临水城那一次更狠?”夜歌皱了皱眉头,对于秦云的遮遮掩掩的态度非常不满。

秦云转过头来,挑了挑眉毛,哼了一声:“你是不是还在对我杀了彭玉的事情感到不满。”

“当然,彭玉跟我订了亲的,你霸占了我,还杀了他,你说我能满意么?”

“不要忘了,是你自己要求我霸占你的,而杀他也是替你报仇,这也是你自己的意愿!”

“你杀人就不能给人一个痛快么?”夜歌拔高了自己的嗓音,在风中依然显得刺耳。

“如果他们能够乖乖的让我杀,我也无需如此费劲!好了!”秦云见夜歌的脸色越来越不对,便不愿在这件事情上继续争论下去,“你不是想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吗,我告诉你就是,只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那一晚发生的事,我敢肯定,会让很多人下半生都生活在恐惧中。”

“天香阁的三楼之上,一步踏出,矗立在半空中,在我的身下,便是执法队的队长。

‘杀!’执法队长一声大吼,这个杀字仿佛是他们进攻的命令,执法队十五个人发出一声巨吼,整整十五道刀光朝我飞来,身下每一个执法队的人都是化境以上的修为,他们的一刀超脱了法则的约束,不受时空的约束,眼看还有些距离的刀芒,眨眼就到了我的身边!”

“月黑风高杀人夜,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那晚的天色的确黑得可以,我都快迷醉了。”

“说正事!”夜歌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说得仔细一些,别尽说那些有的没的。”

经过秦云详细的描述,夜歌的脸色变得不怎么好看,原来,那晚正如秦云所说的那样,死了很多人……

刀光飞向秦云,轰,十五道刀芒无疑例外前部打中了秦云,刀芒飞散,照亮了天香阁,房檐下挂着的灯笼都失去了色彩,漆黑的夜里,许多人出了门,望向城门口中那一团剧烈的光芒。

“死了!”那些逃到远处的巫族仰头看着半空中的光芒,既珍惜自己的性命,又耐不住心中的好奇,不肯逃离天巫城,“十五个化境巫族的攻击,不可能有人能够逃离!”

“的确不可能,我听说骷髅教的执法队修炼的是外州的一种仙术,根本不是巫术,这种仙术永远都只能止步于化境,但这种仙术只为杀戮而生,威力极为恐怖!”

白光收敛,秦云仍然立于半空中,只是他的白发看上去乱糟糟的,身上的衣衫多出破碎。

在他脚下,出现了一层光膜,光膜上有许多裂缝,仿佛碎裂的镜子,一块一块的往下掉落。

“居然没事!”众人地惊骇无疑附加,本来还有些担心的天命顿时露出了笑容。

“我没事,你们就有事了,试试我刚得到的宝剑!”不知何时,秦云的手中出现了一把青色长剑,这把剑不再是秦云刚刚拿出来戏弄那位倒霉二爷时的模样。

青色的光芒在剑身上流转,一道道太古时代的文字飘出了青霄剑,围绕着秦云打转,最后还是没入剑身,但可以看到,这把青霄剑变得不一样了,在剑身上已经多出了一些太古文字。

青色的剑芒闪烁,秦云举着青色长剑,朝下斩落,漆黑的天空上突然出现了一道高达万丈的剑芒,嗡的一声,好无迟疑的从天而降,落在执法小队的头顶上。

“杀!”执法小队的人仿佛不知道在战斗时需要防御,面对秦云轰杀而来的巨剑,他们仍然没有任何防御的打算,朝秦云的巨剑劈砍而去,弯刀在他们的呼啸声中,爆发出强烈的光芒,一股森冷的死气迅速蔓延开来,腐蚀着在场众人的心神。

吼,一声巨大的响声在地下咆哮,十五个人的力量终于引来了最终的爆发,在他们脚下,刀光凝聚成了一个奇怪的图案,一直巨大的手臂轰碎了地面铺得平整无比的青石。

石块被抛得老远,速度快得像流星,远处驻足观看的巫族在惊恐中,被石块砸中,巨大的力量让他们连反抗都显得极为无力,扑哧,一出出肉块炸裂的声音不断响起,地面上散落着零碎的内脏,心脏还在跳动,非也粘在地面,被惊慌的人群踩得稀烂,肠子流了一地……

仅仅是极快碎石就将看热闹的许多巫族砸成了肉泥,人们开始惊恐与从地下冒出来的巨手。

“难道是来自地狱的怪物,是骷髅之神的仆从,被他们召唤出来,为其战斗!”

“哼,骷髅之神自身难保,他何来部下?”秦云冷笑,巨剑依旧毫不犹豫的落下,威势惊天!

轰,巨大的手臂持着弯刀与巨剑相交,发出刺耳的摩擦生,那一股气流扩散开来,天香阁上的屋檐被掀飞,太命,张子凤与王曦等人站在三层楼阁上,衣衫在气流中凛冽飞舞。

只是这些人的脸色各不相同,惊骇居多,天命与张子凤的脸上带着喜色,而王曦的脸色不怎么好看。

“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他手中的那把青剑何止百亿极品元气石,那是一把神器,就算毁掉无数家族都值得将它弄到手!”有人惊呼于青霄剑的威力,众人看得出来,执法队的仙术是一种杀伐利器,但止步于化境以及人数限制,让人失去了大部分限制,但那剑不同……

“绝对不是神器,神器不是凡人能够掌握的存在,光是反噬的力量就足以让数百名大乘灰飞烟灭,也只有羽化圣人才能发挥出凤毛菱角的威力,这把剑有可能是准仙器。”

“那也是了不得的存在,足以让人疯狂,恐怕大巫就是胜了,也很难离开漠州了!”

“不然,大巫要是胜了十五个化境的执法队,还有多少人敢打他的注意,那是不自量力。”

“不然,见利忘命的人不在少数,必然有不怕死的!”

王曦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双手紧握,手中的扇子骨几乎要被他捏成两段,正嘎嘎直响,“秦云,你怎么配掌控这种利器,这把剑应该是我的,嘿嘿,你等着吧,这把剑终究是我的。”

张子凤看着王曦的表情,便知道他心中在想些什么,心中暗道:贪婪会让人迷失自我,王曦,是你命不好,遇到了能破你道境的人,今天过后,你终将不如我!

巨剑破碎,然而巨手的主人似乎也被激怒了, 手臂上黑色的血液潺潺流下,巨剑削掉了巨手一大块肉,着肉掉落到地上就化作了一滩黑色的脓血,散发着恶臭,这股味道熏得人头晕眼花。不少巫族被鲜血溅道,修为直接被废,打成了凡人,这一切都足以让人惊恐。

“这……这不是骷髅之神的手下,这是阿修罗的血,能够让世人堕落的阿修罗之血!”

吼,两只弯曲的螺纹长角戳破了地面,紧接着是一只面目狰狞的头颅,那一双黝黑的眼睛,凡是与他对视的人,只要修为不够,立刻化成血水,这是一只阿修罗,是魔!

“真是不祥的东西,不在地狱好好呆着,居然跑到这里来。”秦云神色凝重,对于这个不该出现的阿修罗怀着一丝敬畏。

“吼!”另一只手也同样挣扎了出来,两只手撑在地面,想来把他庞大的身躯从地下拉出来,然后,他的脖子上缠绕着粗大的锁链,让他无法逃离地狱。

“哪里来的回哪去!”秦云手中剑光闪烁,瞬间又有三把剑出现在他的周围,他不能再让这只阿修罗出来更多的身体……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