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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军将军

永和四年(48),羲之四十六岁,在建康。

是年八月,朝廷论平蜀之功,加桓温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封临贺郡公。桓温既灭蜀,威名大振,朝廷于是惮之。这是老话题了——大臣每有功,必止于猜忌陷于谤议。封建专制制度本身具有这样的弊端:其制度之核心在于培养仆从和寄生者,故平庸常胜于杰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某人一旦功高灿烂,便会遭到怀疑;另一方面,文武俊杰倾心于报国立功,对平庸之人多有不屑,常有直谏和批评,于是就成为猜忌的口实,忠信被说成异端,而被猜忌者却无从申辩,只能任人咀嚼,稍有反抗,便为贰臣。

司马昱以扬州刺史殷浩有盛名,朝野推服,于是引为心腹与参综朝权,欲以此对抗桓温。这么一来,桓温当然就不高兴了,于是渐相疑贰。俗话所谓的“功高震主”实际上应当改为“上妒功臣”。桓温为国家立了大功,反而招来朝廷的猜疑,这是什么逻辑啊!有人曾问谢安:司马昱这人德才如何?谢安说:我看他就是草包一个。从这个权倾朝野的执政官对桓温大将军的做法,可以印证谢安对他的评价——惠帝之流——果然不差!

殷浩以荀羡、王羲之有很高的社会声誉,擢升荀羡(此人即曾巩在《墨池记》中提及的荀伯子的父亲)为吴国内史,羲之为护军将军,以为羽翼。护军是朝廷任命的高官,专领监护军营之职,有时也奉命出征。羲之上任伊始就向殷浩建言:方今之时,应内外协和,然后国家可安。他诚恳地规劝殷浩:不宜与桓温将军构隙。可惜殷浩意气用事,不肯听从王羲之的劝诫——可见是个不懂政治大局的书生。《全晋文》卷二十二录有羲之书信之断句:“下官又劝令(殷浩)画廉、蔺于屏风……”羲之奉劝殷浩画蔺相如、廉颇的故事挂在每日可见的屏风上以为借鉴,其用心何等昭彰——羲之希望的是将相和,而不是各持猜忌。

此次出仕,羲之是认真的。上任后,他深入兵士之中,遍访下层,纠察利弊,希望尽快严肃军纪,提高军队战斗力以备将来北伐之用。羲之上任护军将军后,曾有《护军教》。此文是一篇告示,篇幅很短,其中可见羲之的带兵领军的风范:

今所任要在于公役均。其差太史忠谨在公者,覆行诸营,家至人告,畅吾乃心。其有老落笃癃,不堪从役,或有饥寒之色,不能自存者,区分处别,自当参详其宜。

告示的大意是:在我军中,一切工役都须遵守公平之原则。各营都要做到,不得有违。若有老弱病残不能做事者,或羸弱无力不胜役使者,皆应参详其宜,区分对待,不可勉强服役,或去或留,都要斟酌,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从这篇告示中我们可以看出羲之治军从严的精神要旨,且讲究实事求是,对士卒中不堪从役的要给予关照,不可勉强派给任务。当时各地为了充抵征兵数额,青壮年不足,就用老弱病残之人顶替,故多见“不堪从役不能自存者”,此可见当时军队之一斑,也可见羲之的实干精神。用这样的老弱病残去打仗,军队是不会有战斗力的,徒耗军费,增加累赘。再就是,从这一布告也可以看出羲之的慈悲与公道。

约在本年,羲之唯一的女儿嫁给余杭人刘畅。女儿待嫁时,羲之有一次去友人诸葛恢那里做客,见人家新妇“威仪端详容服光整”,不由得想起自己将要嫁女之事,心里盘算着,我家女儿出嫁时一定也要弄得这么好,必不能让女儿受了委屈。凡为人父、为人女的,读了这句话,没有不受感动的。俗话说,陪送不尽的女儿置办不完的年。做父母的总想为女儿多有陪嫁,希望女儿将来日子过得好,在夫家享受到应有的尊严。羲之非常注重家庭伦理,凡事务使周到尽善,用情真挚,不辞辛劳,绝非那种专心钻营个人地位不顾家庭的官虫子。

该时期羲之的书法在风格上已经完成了自己特有的体势。本年末,羲之书《乐毅论》付官奴(献之小字官奴)。时献之五岁,刚要学书。羲之尝谓人曰:“我书《乐毅论》,有君子之风,写《道德经》,有神仙之态。”这是羲之对其书法的自我评价,实为不虚。所谓君子之风、神仙之态,指的就是艺术品的端庄气韵与飘逸神采——书法之美感者是也。作为一门独特的艺术,书法有语言之不能描述之美,横竖撇捺中有图画不能表达之韵,篇章布局中有几何不能测量的完整性。后学者当在笔画体势烂熟于心之后,反复琢磨字里行间所虚存的不可名状的氤氲之气,以期得到熏陶。严格地说,理解这种化成于艺术品之中的流韵意蕴,不能单凭技巧,还需要学识和人品的内在支撑。书法艺术不仅是写好字,还要有一种不可言及的精神境界。

王羲之很关心子女的学养。张怀瓘《书断》云:子敬五六岁时学书,右军潜于后掣其笔,不脱,乃叹曰:“此儿当有大名!”遂书《乐毅论》与之。有趣的是,此时卫夫人依然健在,而且很关注王献之习书的事。宋代姚宽《西溪丛语》云:“卫夫人,王逸少师,善钟(钟繇)法,能正书,入妙能品。王子敬年五岁已有书意,夫人书《大雅吟》赐之。”这里的夫人,指的是卫夫人,羲之的姨母,献之的姨祖母。看来卫夫人是羲之、献之父子两代书法老师。这位夫人对王家父子的书法可真是尽力尽心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