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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只此一面

冒顿虽然爱钱,但是数学委实不太好。

就因为这,他经常被其他的堂兄弟们嘲笑,因为匈奴人天天跟牛啊、马啊的打交道,心算的技能从来时一代只比一代强。据说很久之前的一位右将军,基本扫一眼就只能知道自己跟前有多少兵卒。

而冒顿,你放着一万个人让他取去数,他能给你数到明年年初去了。

万幸,蝴蝶夫人手下的做账房的姑娘们条理都很清楚,所以也并没有浪费太多时间。

等正事儿办完了,在旁边美人榻上睡了一觉的蝴蝶夫人也醒了,又喝了碗浓浓的红枣桂圆汤,开始悉心的教导冒顿挣钱的法子。

蝴蝶夫人以前还没嫁人的时候,是个连家里有几只羊都不曾过问的大小姐。每天就光知道等着侍女把茶水、点心端上来罢了。到现在精明、老辣成这个样子,不知是让人欢喜,还是让人心疼。

“混账小子,记住了,想多多的挣钱,想过上好日子,就要心眼灵活些。”

“匈奴那些贵族,总是脑子不开窍,以为“天道酬勤”就是要努力放羊、努力生娃,顺带着努力抢劫。说的好像光这样,整个匈奴当真能就能衣食无忧了一样。哎呦呦,比起阶级固化,智商固化才比较可怕好伐。”

“我跟你讲啊,西域这条从西到东运东西的商道,就是个大金矿,混账小子,你要是有本事把这一条商道都打下来,以后就光靠收过路费,都能发达了。”

……

这么一折腾,等他从蝴蝶夫人的珍宝阁里出来,一枚大大的月亮都已经点缀在珍宝阁五楼的露台上了,一盏盏刚点起来的荷花灯,被侍女们放到池子里面。

有些事情,发生之前,总会有些预兆的。

就像天晴的时候,山花笑的总是格外烂漫,就像地震的时候,总会电闪雷鸣。

饶是周围车如水,马如龙,珍宝阁上也是欢声笑语不断,之间还夹杂着各种乐器的声音。冒顿却听到有人仿佛在议论他,说的是汉人的语言。

不是他自夸,在沙漠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刻恐怕都有人提到他的名字,或惊恐,或愤恨,或崇拜,或爱慕,他早已见怪不怪。然而,那个人的口气却甚是特别,不像在议论一个把人命当草芥的人渣,也不像在讨论一个纵横天下的霸主,倒像是酒中高手正在细细品评杯中美酒的成色一般。

当然,你说是色中恶鬼正在研究怎么扒一个姑娘的衣服,咳咳,也没啥毛病。

明明不年不节的,不远处偏偏就有人放了烟花。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忘。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飞蛾扑火,怪谁?也只是火光太美丽了而已。

手下见他出来了,自然拿着大氅和马鞭子赶紧迎上去。一个老乞婆,弯着腰,露着一口黄牙,前来乞求施舍。一个手下连忙拿出一把钱,要把老乞婆打发走。

他一只腿已经上了马镫,却偏扭过头去,欲要瞧个究竟。

只见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那人一身白衣,头戴金冠,身材高挑,丰神俊逸,面容清冷,话语中却带着隐隐的笑意。

细细看来,却是个穿了男装的女子。

其实各族的语言他都懂一点点,不过也委实会的不多就是了。横竖他也不知道她说了他什么,也只能就那么慢慢的走过,慢慢的上了马,慢慢的一点点出了集市。

倒是当天晚上躺在豹子皮上再想起这一幕,眼睛都笑成了半空的月牙。

冒顿在那之前从未见过中原的江河。年幼时,南来北往的商人告诉他说,春江花月夜本是天下无二的景致。春天的江潮水势浩荡,与大海连成一片,一轮明月从海上升起,好像与潮水一起涌出来。月光照耀着春江,随着波浪闪耀千万里,所有地方的春江都有明亮的月光。这清丽又壮阔的场景着实让从小就啃沙子的他向往不已。可那个白衣金冠的女孩子却比商人口中描述的春江花月还要美上几分。能从她嘴里说出他的名字,就好像是一种极大的荣耀一般,让他久久不能忘怀。

他私心里想着,什么时候,能再见那个人一次就好了。

华灯初上,阿狸一脚迈进珍宝阁的大门,觉得今天真心是无比奇幻的一天。

一位路过的读书人已经把她下午这段经历添油加醋,编成传记,街头巷尾,妇孺皆知。说在西域,曾有一位祸国殃民、倾国倾城的少年,所到之处,妇人无不为其癫狂,争风吃醋,聚众斗殴,皆为博这绝色少年一顾。褒姒裂锦,西施浣纱,亡国旧事,今始见之。

呃,流言蜚语害死人啊。

王小五说,没人敢在蝴蝶夫人的地盘撒野,因为蝴蝶夫人专门养了一池子的鳄鱼,个顶个的肥硕,就是为了收拾踢场子的人的。

阿狸却不自觉的把蝴蝶夫人脑补成一位穿着紧身黑色皮衣、身材性感火辣的西域美女,手里还拿着小皮鞭,站在鳄鱼池中,霸气侧露,帅的简直让人想跪舔啊。

阿狸抖了抖扇子,心想着要不要去带着王小五去楼上开开眼界。王小五这倒霉孩子,受她连累,一下午都在东跑西蹿,很是辛苦。据说胡姬以丰腴唯美,歌虽听不太懂,舞却是极好的,泼辣奔放,香艳至极,和中原女子的纤细优美截然不同。虽说看一场歌舞下来,价格肯定是不菲的,但也总算是她这做“大哥”的,咳咳,好吧,她这做大姐的厚道。

很是可惜,由于现在正好是晚饭时间,所以二楼并不热闹,一个大厅金碧辉煌的,可是人却很少。只有一只很大的白色鹦鹉,正在欺负躲在墙角里的小奶猫。

阿狸和王小五看的索然无味,又不想去三楼赌钱、扔色子,听说下的注很大,一般的都玩不起。

阿狸于是又和王小五回到了一楼去。

一楼果然如同顾贾所说,卖的东西不多,但每件都不便宜。一只蓝色琉璃做的水果盘子要五十枚金叶子,还有一把曲线很流畅的匕首,白银做的壳子,上面镶着好看的猫眼石,要四十个马蹄金。

阿狸看着那匕首,两眼发光。想着要是自己也能有一把就好了。

不过,看着这匕首,阿狸还是有点惋惜的。因为,她刚才和王小五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东逃西窜的时候,在一个很干净的小摊子上瞥见了一把很好的弓。当时明明那么热,可那弓却一直不住的再往外面冒凉气,就跟传说中潜伏在幽潭深处的蛟龙一样。

这张弓恐怕不是新的了。弓身上的血迹都没擦干净。估摸着,是摊主从附近的战场上捡来的。“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上过战场的兵器,果然气势非同凡响。

唔,这样的弓,要是搭上箭,估计就真跟画上眼睛的龙一样,要飞了。

阿狸又在心里默默的描画那弓的模样,觉得很是中意啊。孙悟空金箍棒,杨过有独孤求败的重剑,就连学校门口的野猫也有一双雪亮的爪子。她问王小五,有没有注意到那个小摊子,王小五摇摇头。

阿狸用扇子戳戳下巴,觉得当真是可惜的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