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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可怕的书迷

胖瘦头陀相互看了一眼,可能是胖子都放得开些,林景文开口试探着问道:

“陈老师,我们合格了吗?”

陈小帅喝了一口咖啡,抬起头,挑了挑眉:“不好意思,你们没有达到我的要求。”

“为什么?我们哪里做错了吗?”

“为什么?”陈小帅戏谑道,“你们不知道抽烟对于一个歌手的嗓子伤害有多大吗?

我可不想选择了你们,然后你们没几年……”

林景文赶紧道:“陈老师,我不抽烟。”

郑天宇紧接着说道:“我也不抽烟。”

“再装!”陈小帅不相信:“我刚才给你们递烟就是一个考验,不抽烟你们接干嘛?”

“那是出于尊重,我们是没打算抽的!”

“真的?”陈小帅狐疑道。

两人保证道:“千真万确,不信你可以问我们公司的同事。”

“那你们先坐着等一下。”

陈小帅不可能听信他们的片面之词,打了个电话给汤玉芬。

汤玉芬也不太清楚他们抽不抽烟,需要打听一下。

不多时,她打过来确认了两人的说法,他们都是不抽烟的。

陈小帅又检查了一下他们的手指和牙齿,这才确信。

胖瘦头陀松了一口气,还好林景文问出那句话,要不然他俩凉都不知道怎么凉的。

面试结束,陈小帅本打算回去的,天空一声巨响,暴雨闪亮登场。

好嘛,走不了了。

不过,他也不担心,这边就是这样,雨来的快,通常去的也快,等等再说吧。

陈小帅只好没话找话地和两人闲聊起来。

林景文不是粤省那边的人,他是因为从小喜欢粤语歌才苦练出一口粤语的。

挺励志的。

其励志程度堪比爱看岛国大片苦于听不懂语言而自学日语。

郑天宇倒是正经的粤省人,这点陈小帅听他说话就听出来了。

除了少数一撮人,那边人说普通话总或多或少的会带出一点口音。

陈小帅和他聊粤省的美食,上次吃的深井烧鹅让他至今念念不忘。

不过这家伙好像脑子不太灵光,聊了半天,也没说主动给陈小帅寄好吃的。

真伤脑筋。

餐厅门口,进来一个人。

虽然打着伞,可这雨太大了,衣服没多大事,裤腿和鞋子几乎全湿了,背后,背着一把吉他。

周哲。

他一眼看到了坐在门口不远处的陈小帅,赶紧走过来打招呼:“陈先生,您来了。”

陈小帅扭脸看着他,奇怪道:“你不是签约了吗?怎么还来这里驻唱?”

前几天周哲通过了繁星文化的考核,正式签约为旗下艺人。

他只是听汤玉芬提了一下,没有细打听。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我跟公司提前说过的。”周哲有点局促,“对了,签约的事情谢谢您,如果……”

陈小帅摆摆手打断了他:“好了,好了,这个你上次就说过了,老说就没劲了,以后怎么样,还得看你自己。”

说完指着旁边两人道:“这两位也是繁星文化的,以后你们就是同事了,认识一下吧。”

胖瘦头陀站了起来,三人做了下自我介绍,没聊几句,周哲就去唱歌了。

打工人,不自由!

在舒缓的民谣中,又过去了一个小时,雨终于停了,居然还出了太阳。

十二月八号,周五晚上,【声入人心】在之江电视台的黄金时间播出。

陈小帅特意看了完整的节目,时老师表现的相当好,现场效果非常棒,在一众选手中仿佛鹤立鸡群一般。

当晚,在【声入人心】的贴吧,时若兰的讨论热度就居高不下。

“时若兰太棒了!惊为天人,我还以为这个节目会越办越差,没想这一季的第一期就有这么大的惊喜!”

“那首歌太好听了,看完时若兰的表演,其他选手感觉和她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好着急,那首歌什么时候才可以放出来?我想下载啊。”

“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那首歌是陈北铭写的,怪不得那么好听。”

“太不公平了,其他选手都是翻唱老歌,她就能唱那么好的新歌,那种程度的歌我上我也行!”

“你可拉倒吧,歌好是不假,但是时若兰的唱功也不差,长得也漂亮,我预测她就是这一季的冠军!”

“对,我同意,只要她后面不失误,冠军非她莫属,拿不到,那肯定有黑幕,我到时候要出来狠狠骂节目组!立贴为证!”

……

大多是好评为主,其中也不免夹杂着一些酸葡萄。

人无完人,在娱乐圈来说那就是没有黑粉的人是不存在的!

陈小帅很怀疑这是其他选手开的小号。

毕竟,她越好,对其他选手来说,那就越不妙。

这期节目的热度使得陈北铭吧也跟着热闹起来,他们都把时若兰的成功归功于他的歌曲。

“老大真流弊,悄无声息地又写了一首好歌!”

“这就是好歌的魅力,凭老大的实力,造星没问题。”

“不知道那个时若兰和我们家老大是什么关系,感觉有瓜可以吃了。”

“别瞎说,老大是我的!任何人都不能抢!”

……

而在另外一个吧陈启南吧,场面就完全不一样了。

“真是气死我了,陈狗不赶紧更新【红楼梦】又跑去写什么歌,不务正业!”

“我觉得那首歌还不错啊,陈狗还是有实力的!”

“楼上闭嘴!请记住你的身份,歌迷请绕道,这里是书友集中地!”

“陈狗出来说话,你把秦可卿写死了,我忍了,你特么居然给史湘云这么活泼可爱的好女孩安排了那么一个凄惨的结局!

好,她是次要人物,我咬咬牙,也忍了!

可是晴雯呢?我那么好的晴雯,她做错了什么,你要把她赶出去,还要把她写死!?

陈狗,敢不敢报地址!我要跟你拼了!”

“我开始后悔看这本书了,感觉陈狗是要一个个把他们都写死的节奏。”

“那你可以不看啊,没人逼你!”

“可是我忍不住啊,陈狗虽然气人,但是人物塑造的是真好!”

……

陈小帅看得脊背发凉,不是说歌迷才是疯狂的吗?

书迷怎么说也是个文化人,不是应该更有理智的吗?

怎么到他这,倒过来了?

歌迷那么暖心,还给我起了个【老大】的外号,这书迷叫他【陈狗】也就罢了,怎么还要跟我玩命节奏?

你们要看到结局,我不是死无葬身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