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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透心凉

沈笛“噌”的一下从位子上站起,满脸错愕,双目溜圆,片刻不移的盯着那名酒铺老板。

只因她从其口中听到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名字。

她的未婚夫。

魏颉异常尴尬的笑了笑,对着小女子沈笛安慰道:“别慌别慌,没事的,你丈夫的名字那么常见,很容易就遇到重名的,这肯定也是那种撞名字了的情况,别太在意……”

转而询问那家落花酒肆的老板:“你所说的林明,是什么时候当上的那个风摧楼的话事人的?”

神情极度焦虑的酒肆店老板眼神无助,嘴唇发颤道:“一年多以前吧,据说林老板本是中原人士,两年前认了折腰山干部之一的林清为义父,随后就一路平步青云节节高升,算是飞黄腾达了,没多久就成为了受折腰山最高统领管辖的黑-帮风摧楼的楼主,也就是风摧楼顶尖执行话事人,手底下管着约莫上百号能打的小弟,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大半个天狼府的铺子都是他在收保护费,每个月都都要上交一大笔钱给风摧楼,若有胆子不交,那店铺直接给你砸烂,人给你打死都是有可能的……”

落花铺子老板接下去的一番话,让魏颉和沈笛都大吃一惊,继而陷入彻彻底底的失望之中,店老板哀声道:“听说林老板一年前回中原老家去了,本以为能一直安宁下去的,结果万万没想到,那个姓林的瘟生差不多在两三天前又回来了,挨家挨户收取赊欠许久的保护费,也不知道短短几天已榨了多少两银子,唉,天狼府有他林明在,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的日子就没法好好过了!”

孕妇沈笛的身子已经有了相当明显的颤抖摇晃,整个精神状态陷入了巨大的惶惑震惊,就和天塌下来了差不多。

与其萍水相逢的魏颉,也受到极为夸张的触动打击,弱冠年轻人咬牙切齿,对饱受风摧楼摧残的酒肆小老板确认道:“你口中说的那个林老板,现在就在门外头,对吗?”

小本经营的店老板点头道:“是啊,这回风摧楼来了不下三十号打手呢,现在就堵在门外头,我这个月保护费早就已经听话上交了,他们还是一口气来了那么多人……唉,看来这回当真是祸躲不过了,我那两个苦命的好女儿哟!”

两名穿着艳丽单薄衣裳的胡人歌姬女子,这会儿正依偎蜷缩在父亲的怀里,这对无论是演唱还是舞蹈水平都属上乘的年轻胡姬,一人拽着父亲的一条胳膊,瑟瑟发抖,怕得连大口喘气的勇气都已丧失,战战兢兢如同一头即将被恶虎咬死,知晓了自己那份悲惨命运的可怜小羊羔。

苍参作为此事件的局外人,并不清楚林明和沈笛之间的羁绊关系,故对他们的对话颇感莫名其妙,于是好奇的问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魏颉表情极端严肃,他沉吟片刻,对刚结交的新朋友苍参解释道:“林明就是这位孕妈妈的未婚夫,同时也是她肚里孩子的父亲。那厮抛妻弃子,将自己怀孕的未婚妻扔在了易水河畔,之后就人间蒸发,消失不见了……我是真想到,那个该死的混账东西,居然会是个死不足惜的汉奸,早已投效天烛国,还给那魔宗折腰山的干部林清当了义子,这等冤孽,真是畜-生也不如!”

苍参本也是满腔血性的义气中人,听得这些话后,立时便雷霆震怒起来,须眉皆竖,厉声喝道:“世上竟还有如此不要脸的狗男人,连自己的老婆都会抛弃?这般孽-畜,千刀万剐都算便宜他了!”

很快,落花酒肆内除去魏颉、苍参以外的全部宾客都已被遣赶出去,三十几号精壮持械的打手疯狂涌入了店内。

为首之人身穿一件深红色劲服,神情嚣张且自负,目中无人,高高仰着下巴,一入屋内便即扯起嗓门大喊道:“喂!老倌,你也该知道我此番来这里的目的了吧,希望你能够识相点,别让我动手,否则你这家小铺子里的这点东西,不够我几下砸的!让你的两个宝贝女儿都出来侍奉我,我答应认你这个便宜岳父了,你呢,也就别看不惯我这个便宜女婿,放心,玩你女儿的银子我肯定是短不了你的,毕竟我林明逛窑-子都是要花钱的,这良家黄花大闺女,哪儿能不花钱就玩呐,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明哥哥!”

沈笛杏眼含泪,凝目望着自己的未婚夫,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音来。

风摧楼话事人林明斜眼一瞥,瞧见了那人竟是自己的“原配妻子”沈笛,当场露出惊讶的表情,嘴巴微张难以闭合,身为林清义子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此处那般巧合遇到自己最大的累赘,那个怀着孕的“拖油瓶”。

林明两眉竖起,开口问道:“小笛,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我不是让你在易水河旁等着我的吗?”

沈笛眼眸通红欲滴,脸部满是凄楚神情,撕心裂肺的冲爱人吼道:“我还能干什么?我不是来找你的吗?你这个负心人,你让我等得好苦啊你!”

林明试图辩解些什么,但沈笛貌似并不愿给她“丈夫”这个机会。

身怀胎儿的沈笛对着那个黑-帮风摧楼老大林明质问道:“你可知我在易水边上等了你多久?三天呐!我一直在苦苦等着你回来,三天我什么东西都没有吃,饿极了就捞点江水来喝,困了就睡在草地上,我之所以能这么苦熬着,就是因为我以为你会回来的,我足够信任你,把你当成我的盖世英雄,我认定你一定会脚踏七彩祥云,提着慕容击筑的狗头飞过来娶我!”

“我……”林明神情略显窘迫。

“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我明明已经那么爱你了,你却还要背叛我?那两个女的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兴师动众的过来抢人?”沈笛指了指店老板身边两个善于唱歌跳舞的胡人女子,“我不知道你是因为经历什么,才突然变成了这风摧楼的话事人,我不关心也不在乎,我只想问你一句,强掳良家妇女,到处收取高昂保护费,这真是一个正派人士该有的所作所为吗?你这样做,对得起我们暮云剑派吗?对得起你爹林东升吗?对得起我吗?对得起我肚子里的孩儿吗?你干出这等丧心病狂的恶事来,就不怕遭天谴吗?!”

风摧楼楼主林明眉头紧锁,阴着脸对自己的“妻子”说道:“小笛,你听我解释,我确确实实是爱你的,但你要知道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做那些事情也是迫不得已……”

沈笛瞪大眼睛怒吼道:“强抢民女、乱收保护费,这种事情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认那个什么林清当义父也是迫不得已?!”

林清叹了口气,道:“事已至此,那我就都不瞒你了,把那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都与你说了吧。两年前,小皇帝嬴勾与天烛国南院大王签署不平等条约,割让了中原北方六座边关雄城给敌国,那会儿我实在气不过,便拉着几十号剑派里的兄弟,闯入了天狼府,要去刺杀慕容击筑,为中原人出一口恶气!”

“结果谁料想运气那么差,阴差阳错被我们碰上了,跑来和慕容击筑喝酒的折腰山老九林清,其余的几十个兄弟都被林老九活生生打死了,扒皮抽筋,死无全尸,最后只有我一个人勉强存活了下来。”

“因为我够年轻,根骨天赋也很不错,再加上我也姓林,所以折腰山林老九很喜欢我,愿意收我作义子,我为了活命,只好跪下来磕头,给他当了干儿子。之后我花了大半年时间,从底层做起,一步步爬到了现在这个位子,做到了天狼府最大帮派风摧楼的话事人。”

“我自觉功成名就,便于去年返回了暮云剑派,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的你,小笛,你要相信我,我对你是有真感情的,你头上的那根青玉簪子价值连城,是我送给你的,你的那柄蓝等品级的剑胚更是旷世难觅的宝物,也是我送给你的,我送了那么多贵重的好东西给你,你应该晓得我的心意,我如果只是想和你玩玩,根本就不需要花那么多钱的,我林明是何许人也?我可是堂堂暮云剑派掌门人林东升的儿子,未来门派的顶梁柱……”

听到这儿,魏颉不由得冷笑了一声,讥讽道:“你还知道自己是林东升的儿子?你既然已有亲爹,又为何腆着个脸去磕头认别人做爹……哦不对,是义父,认别人当义父,做二姓家奴,让你觉得很爽快么?”

身材高挑壮实的林明挑着眉毛,瞪视着唐突发言的那名红绸剑客,喝问道:“你是什么人,这里轮得到你来讲话?”

苍参也跟着“哼哼”了两声,朗声道:“怎么了?怎么轮不到我们讲话了?江湖游侠儿路见不平之事,怎么就不能讲两句话了?”

林明心情变得极差,问妻子这两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

沈笛却道,莫别管他们是什么人,你有什么话继续说便是。

林明咬了咬牙,努力平息住腔内的愤怒之火,接着说道:“我根据义父的指令,返回淮南道以后,目标其实是策反整座剑派,让内部的成员悉数归顺天烛国折腰山,但我回来以后才发现,因为我不是掌门,所以不论我耗费多少口舌,除了亲信的几个人以外,其余剑派人员我连哪怕一个都喊不动,更别提像我爹那样老古板的迂腐家伙了。所以我放弃了,我决定不招人了,直接回天烛国,继续当我那地位尊贵的风摧楼楼主。”

“但我舍不得你啊,你是我的未婚妻,你肚子里还有我的骨肉,我不愿离你而去,所以我决意带你同去天烛国。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我来天烛的目的,我总不能那么直白,告诉你事情的全部真相吧,我不想让你伤心难过,让你觉得你的丈夫是个苟延残喘、卖国求荣的无能家伙。我试探着问你,如果我哪天投靠了北方天烛国,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你说你会去死……一路往北的路上,我思量再三,积攒了不知多少勇气,终于还是忍不住在少咸山脚下的那条易水河旁和你分别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我假意说要去刺杀慕容击筑,但实际上,是希望你能当我因刺杀失败而战死了,这样的话,我就能以一个英雄的形象永永远远存在于你的心中。”

沈笛眼眶中的热泪终于兜不住了,泪珠滚落消瘦脸颊,她凄声说道:“可你明明知道我一定会等着你的呀,会一直熬到你回来为止,你就这么一走了之,对我难道不是一种更大的伤害吗?!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好好商量的呀,我们不是马上要成为夫妻了吗?”

林明摆了摆手,摇着头道:“小笛,我已经回不了头了,我现在是风摧楼的最高话事人,是折腰山干部林清的义子,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暮云剑派大师兄了……”

义愤填膺的游侠苍参怒火中烧,高声斥责道:“一派胡言,你说的全都是借口,都是屁话!你这厮去年回国以后,难道不是还一心想着拉很多的人跟你一块儿当汉奸么?你根本就没有迷途直返亡羊补牢的念头,你甚至还想把自己的妻子也拉下水,你觉得你对得起她么?你算是一个负责任的、合格的丈夫吗?!中原土地生出你这样恬不知耻的贼人,真是莫大的耻辱!”

林明被苍参训斥得灰头土脸,内心烦躁得紧,大声嚷道:“你又是个什么东西,来管你老子的事情?”

脾气不怎么样的苍参正准备骂他一句“我是你亲爷爷”,却被坐在身边的魏颉拉了一下胳膊,示意他先等林明把要说的都说完,再行动手也不迟。

腹中怀有胎儿的白裙小丫头沈笛注视着自己的未婚夫林明,泪水止不住的从眶中往外翻涌出来,苦着嘴巴问道:“那你现在准备该怎么办?你到底还要不要娶我?”

林明低着头沉思了一小会儿,突然抬起头道:“当然要娶啦,我的宝贝,我林明这辈子非你不娶!”

沈笛又扭头看了一眼那两个报团取暖的胡人歌姬舞姬,转而问道:“那你以后还干不干强抢民女的勾当了?”

林明大拇指搭扣小拇指,竖起三根手指,正色道:“我对天发誓,从今往后我只爱小笛一人,绝不会对不起她,再也不干那些短命的活计了,如若再犯……叫我被人一剑劈死!”

沈笛到底还是深爱着自己的这个未婚夫,居然被这么三言两句劝说得有些动摇,控制不住就想要原谅他了。

林明朝着未婚妻沈笛招了招手,笑着对她表示,我有话对你说。

已经哭花了整张脸的沈姓小姑娘,就这么傻愣愣的走了过去。

几个时辰前她还在跟魏颉讲述林明对自己的好,有多么多么的爱自己,几个时辰后的现在,沈笛仍是坚定相信,林明心中有自己,依旧还是爱着自己的!

她站在他的面前,嘟着嘴巴,视线落在脚底的那双绣花小鞋上面,埋着脑袋道:“明哥哥,我其实很明白你的那份心的,你作为一个大男人,如果不够爱我,又怎么舍得花费一整晚的时间,为我绣出这双漂亮的鞋子来呢?”

林明轻轻摸着细瘦女子沈笛的后脑勺,蓦然间脸上露出了极为诡异的表情,就像凶残猛虎面对一头待宰的软弱羔羊,他阴森森的反问道:“你有没有想过,或许那双绣花鞋根本就不是我给你绣出来的,而是我花了点银子从店里给你买来的呢?”

沈笛猛然抬头,满脸皆是不可思议的震撼神情,她像看一个陌生人似的,看着那位自己生平最爱最爱的明哥哥。

“傻姑娘,你可真好骗呐……”林明邪笑一声。

那一刻,有长剑陡然出鞘。

林明快速拔出了那柄别在沈笛腰间的蓝等剑胚,狠狠将之刺入了沈笛的肚子里面。

从前头小腹部位刺入,染了血渍的锋锐剑尖从女子身后穿出。

一剑自腹过,利刃透心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