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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落魄江湖上

天烛国北庭五府之一的镔铁府,该府州境内的纯粹武夫数目虽算不上甚多,但也决计是谈不上一个“少”字的,再加上北国天烛地界风土人情狠辣,血性魄力满满,本就不乏那些拳头够硬、胆子够大的勇猛好汉,那姓华名元罡的魁梧男子远道而来当阳城中心,那座不算多大的擂台刚摆出来还没多久,就陆续已有几近五十人上台挑战,都奔着击倒那厮去的,个个豪情满怀,勇武不俗。

其中大部分上台比武之人,他们都是为了那块堪称神妙通灵的“梵音宝玉”而去,人为财死;而另外一部分,则是为了一逞豪杰威风,过过拳瘾,或者就是很单纯的瞧那个叫华元罡的家伙不爽,想胖揍他一顿了。

且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再多的人上去挑战,接二连三向那初来当阳城的胖大巨汉发起冲锋,可无一例外,挑战者悉数败北,且最夸张的是,没有一个人能在与华元罡的战斗中坚持足五十个回合的。

人人俱是输得极惨,有几个甚至都被硬生生打得丧失了头脑意识,被朋友伙伴从高台上抬了下去,十分悲哀。

“亏老子还说你们只要能和我对上一百个回合,就算你们赢的,果然还是太过高看你们了啊!”

那挺身立在擂台上的华姓汉子张狂大笑道,“那我不妨把这胜利的条件再往下降一降如何……五十,只消能够堪堪熬过五十个回合,我便当场认输,怎样?这样可有人能从我手中拿走梵音宝玉吗?”

台下围观群众部分对华元罡修为手段之高超感到由衷震撼,觉得此人武道技艺既已如此强横,倒也担得起“镔铁府头号武夫”的头衔称谓;另一部分人则是觉得那姓华的壮汉未免太过飞扬跋扈,浑然不知天高地厚,固然是有较为不弱的实力,但竟然胆敢在当阳城里自视甚高到这等程度,必定有人出手刹其威风,搓一搓这厮的傲慢骨气,让他知道一下何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要知道,这当阳城城主杨歼杨二郎可是堂堂半步天罡境的巅峰强者,真正术法盖世,拳脚功夫自然也弱不到哪里去,只要显圣真君能够现身,一上擂台去,那个叫什么华元罡的家伙无疑会败得非常彻底,绝大概率会被揍一个屁滚尿流、七荤八素,然后灰头土脸的滚出当阳……

可恶,这都快两个时辰了,怎的我们的杨城主还不出现?

众人翘首期盼着有人出来能好好痛殴一顿台上那厮,可结果等来的却是城中“名声”不小的混混刘周。

大英雄没来,来了个小流氓。

今年不到十五岁的小混混刘周可谓在城里臭名远播,几乎大部分百姓家庭都听过这个臭小子的龌龊名头,吃着街坊领居的百家饭方才勉强活到了今天,结果这小子不念邻居们的好不说,反倒还手脚不干不净,偷起了他们家中的东西。

而且偷得贼快,销赃销得更快,纵然抓住了也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最后只能放了他,不了了之,饶了这三只手的臭小子。

一次二次也就罢了,少年刘周被抓数次而绝不悔改,以至于此人之扒窃行径已然闹得是满城皆闻、人尽皆知的地步,大伙儿都对这个从小就死了爹妈的混蛋小子再也半分好感,生不出丝毫怜悯之心,觉得此子纵是暴毙于街头,那都是天罚。

当然,若是这个著名混混刘周当真需要大家伙儿的关心怜爱,那他应该也不可能去四处偷东西就是了。

别小看这个十四岁刘姓少年的身板这般细瘦,但其实这小厮打起架来倒也真的不赖,就喜欢干踢裆插眼这等下三滥的卑劣招式,别人打架主要是靠武力,他打架,则最看重的是能不能凭借“阴招”取胜,手段净挑黑的来,断子绝孙脚踢得那叫一个精准,中了一下那就是血赚,谁能受得了?

可惜这些完完全全不入流,上不了台面的垃圾招数根本奈何不了华元罡,那彪型巨汉论身高论体格,几乎都快等同于是两个刘周了,再加上修为境界和内力武学,这等不对等的战斗结果注定毫无悬念,刘周削尖个脑袋,上去自讨苦吃,就好比是螳臂当车,只能落一个被单方面吊打碾压的悲哀下场,绝不会有意外。

华元罡在单手应付了那个街头小厮一会儿后,汉子被磨光了全部的耐性,双手擒住刘周肩膀,一膝蓦然顶出,便让那个姓刘的小混混瞬间丧失战斗力,腹痛如绞,最后只能惨兮兮的爬下了擂台,宛如老狗。

少年刘周平日里便极讨人嫌,不少被他偷过东西或是有可能被偷东西的家庭,见到姓刘的被痛揍完之后凄凄惨惨的可笑模样,都觉得实在太过大快人心,简直爽得飞起!

虽然盼了半天没能盼来当阳城主杨歼,只等到了个活该蹲大狱的小流氓刘周,但能瞧见这刘周被人打得如同断脊之犬,爬着下来,那也算是不亏。

直到两个时辰过去,擂台之上的巨汉华元罡仍是未尝一败,连能与之相较五十个回合的强劲对手都没有出现,那块极度珍贵的天落宝石梵音一直没能送得出手。

此时的台下百姓们已不再聒噪,基本上已经对其口中所说之言,“今生只败于林清之手”这句话信了十之八九了,觉得恐怕应该是真的了。

如此天之骄子,如此武道大能,只要不遇到像杨铁钊、杨二郎这样的顶尖强者,那确确实实是能够保持全胜战绩,难觅一败的。

镔铁府第一武夫华元罡再接连战胜了那么多敌手之后,胸中已被洋洋自得的豪气填满,只觉自己果真便是这天地间的武学至尊、战斗王者,足可称一句“横行镔铁无敌手”,擂台摆了出来,偌大一座当阳雄城,却连半个能看一看的对手都无,那可不就是真正的全无敌手么?

纯粹武夫华元罡立在高高的擂台之下,高高在上,俯视着台下众生,恍若尊神,他冲下方暴喝一记:“还有谁敢与我一战?!”

其音若奔雷,滚滚震耳,似要以此嗓门来镇杀苍生。

唯我独尊,我华元罡就是这座镔铁府的神明!

怎料这句话刚出口没多久,便有个听起来颇为年轻的声音从远处飘了过来,来势极快,便好像第一个字时和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已前掠了极大的距离。

只因来者并非走路,也非奔跑,而是御剑而行!

那名身穿鲜红绸缎的年轻剑仙,外貌俊朗非凡,脚下踩着一柄御风悬空的赤刃长剑,剑刃可谓极为精美,剑身之上有异常浓烈的血腥之气,在半空中前冲奔袭,剑柄尾部划出一条极长的纤细流萤,呈血红颜色,极度华丽霸气。

年轻人风姿绰约,他口中大声应道:“我冯醉酒来与你一战!”

人人均仰头望向上方,去仰望那一袭潇洒绝伦的红绸剑仙。

试问这世上,有哪个男子不对御风驭剑的剑仙心神往之?

那等超拔流俗的仙家身姿,不知在梦境之中反反复复出现了多少次,想不到今日,竟然真真切切的目睹了剑仙现身的“仙家”一幕!

不多时,那红绸剑仙已稳稳地落至斗武高台,来到了那名摆出这方大型擂台,并广邀城中豪杰义士来挑战自己的魁岸汉子面前。

华姓大汉高高挑着双眉,眯起眼睛,凝视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小半个头的年轻小子,将之上上下下都仔细打量了一圈,然后“哼”了一下,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小子到底是男是女?若是男的,怎么长得这般秀气骨感?若是女的,怎么没胸?若是女扮男装,小心老子打赢后扒光你的衣裳!”

此言并无让那“冯醉酒”感到丝毫难堪,不甚尴尬,只因其自打娘胎里落地便是这等男生女相,天赋使然,无伤大雅,自己虽是真真正正的男儿身,却身段苗条颀长,长相十分柔美,更像是闺秀女儿。

这点世间稀少的容貌特征,颇有遗传自其声名煊赫的亲生父亲魏魁,那位姓魏的沙场大英雄的面部容貌同样极是不俗,远远超过普通男子,虽不至于像“天下第一美男子”聂柔那般招蜂引蝶,但却也足可迷倒万千少女的芳心,若非如此,盈盈岛岛主沈腰又岂会愿意一等就是十年?

忆往昔峥嵘岁月,犹然记得那年尚未被大禹王朝中央器重而封为“狼煞大将军”的魏魁,曾率领过民间自营军队倾力抗击北虏,那个时候的他,就凭靠着自身的俊貌美肤,赢得过所谓“美将军”的有趣绰号,顾名思义,就是说将军魏魁之长相端的是俊美非常,有若绝世美人,乃一介美人将军。

这事儿起初魏魁对此感到十分头疼,不知该怎样处理,甚至觉得自己是否应该像历史传说当中,昔年王朝初辟时的那个无名“剑神”一样,带着个假脸面具上阵杀敌,不让人瞧见自己的真实容颜。

后来魏魁在把自己的顾虑想法与结义三兄弟之中的大哥,即那位人称“玉面人龙”的东方梧桐说了之后,相貌同样美不胜收的东方将军顿时哈哈大笑,拍着三弟的宽厚肩膀,说贤弟生来有天人姿容,那是老天爷的恩赐奖赏,做甚要用面罩遮掩起来?美玉蒙尘,完全没那个必要!咱们乃是冲锋陷阵的战场武人,比拼得是武艺战力和排兵技法的高低,只要能打得赢胜仗,那就是好将军,谁会在意对面之人长相是好看还是不好看?又不是媒人带着相亲,还要瞧瞧脸上五官如何。

于是魏大将军便听了东方大哥的话,从那天开始就都始终保持着悍勇作战的无上态势,一次面具都没有戴过,因为杀敌时猛戾绝伦,故此在两军对垒之时,对方只会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应战扛敌,而从来不会去在意那魏魁的脸是像男人还是像女人。

那姓魏的就算真是个女的,就冲他那般勇猛无敌,也该视其若勇士男儿。

再后来,魏魁被禹朝中央朝廷收编,成了名副其实的王朝北伐大将军,再也无人喊其“美将军”,魏无敌得赐封号“狼煞”,此大号之意再明显不过,即是足可令北国狼蛮族人望风而逃,视作夺目煞星一般的超级恐怖的存在!

寒面银枪俏魏魁,夺命狼煞魏无敌。

那名御剑飘至的红绸剑仙“冯酒醉”,即是狼煞大将军魏魁唯一的儿子,貌似谪仙人的美男子魏颉。

此假名出自书生杨春《六月飞雪集》里一首诗篇,诗的名字叫做《江湖》。

落魄江湖上,人疑是谪仙。

四时逢醉酒,何处不可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