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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雷王

“走吧,这里还是一贯的让人讨厌。”

洪雪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哈哈。”

李天嬉笑的扫视周围,以洪雪今晚这身,周围那些色狼都没有反应的话,那才叫奇怪,这不,又来了一个送死的。

“小姐你好,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我叫大山,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一杯。”

来人是一个顶着大肚子的,满脸肥肉,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的马甲,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混的不怎么样的佣兵。

佣兵和狩猎者最大的区别是,佣兵是在异能者协会领了任务再去杀的特定的变异兽,或者去完成什么任务的狩猎者。

而大多数狩猎者都是自由的,就是自己组个团,然后三五知己一起去杀变异兽,然后把变异兽带回城市,自然会有人来收购,而且没钱的时候,也可以去异能者协会做做任务。

不过城里大多数都是佣兵,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力都那么强,可以保证不失手,所以加入异能者协会成为佣兵,的福利保障,可以很好的保护他们的家人,至少不会沦落到无家可归。

“喝,喝,喝成你这猪一样吗?”

洪雪最讨厌这种没点资本也来泡妞得人,骂了一句,准备让这个佣兵尝尝拳头的厉害,可是她刚出手,就被李天给挡住了。

在洪雪那杀人的眼神中,自若的向前走了一步,然后拿起佣兵手上的那个木桶杯子,喝了一大口杯子里昏黄色的酒液,才笑着说道。

“现在酒也喝了,你可以离开了。”

胖子佣兵错愕的回过神来,看着站在眼前高过自己一个头的李天,也自嘲的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开,一句话没说。

“你为什么要拦着我,还喝他的酒,他这种人就是欠揍。”

身后的洪雪,挣脱了被李天拉住的手,脸上写着我非常生气五个大字,用大眼睛瞪着他,还喘着粗气,表示刚刚没有揍到人让她非常的不爽。

”好啦,都这么大了,还是这个性格,以后怎么嫁的出去。“

李天并没有被洪雪那能吃人的眼睛给吓到,再次拉起她的手,推开酒吧的门,走了进去。

闹事的主角都走了,周围打算看热闹的人也散了,其中一个很年轻的佣兵喝了一开口酒,嘴里嘀咕着“刚刚那个胖子也太怂了吧,被一个小白脸说了一句就跑了,给我绝对让他尝尝我拳头的厉害。”

他旁边的一个中年佣兵,看着他的样子笑骂道:“兄弟新来的吧。”

“额,是啊,我以前在西子城那边,上个月才来东子城,可是你怎么知道。“年轻的佣兵错愕的说道。

“哦,难怪你不知道恶魔之子,还能说出刚刚那句话。”中年人说着说着手就伸向酒杯。

“恶魔之子,什么鬼。”年轻的佣兵果然被话语吸引,并没有发现手中的酒杯已经到了中年人手里。

“啊,朗姆酒,爽。”

中年佣兵直接一口闷,身心舒爽之后才说道。

“雷王,你知道吧。”说着还看一眼年轻的佣兵,后者点点头一副向往的神色。

“雷王李勇,可以说是贝元城人人心中的英雄,在七年前,百万丧尸围城,当时的贝元城还没有现在那么宏伟,人类的数量却是现在的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