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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视死如归

李文兵看见邹不书被剑阵笼罩,内心狂喜,今天就是诛杀他的最好时机。反手一剑击向邹不书的胸口,速度快而狠,邹不书抬起虎爪灌入真气凝结一个巨型虎爪向飞剑挡去。

嘭!

飞剑被拍的粉碎。李文兵被真气反震出去。嗓子一甜一口鲜血吐了出来,李文兵冷哼一声,站起身形。

“你还没有告诉我,我到底杀了哪个朋友,你这么揪着我不放。这么赶尽杀绝。”邹不书问道,就算一死也要弄明白。

“哪个朋友,呵呵……你杀了流觞和阴老怪,流觞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如同是我的亲弟弟。阴老怪是我的至交好友,就算他作恶多端,也有上面来惩罚,用不着你下狠手去杀他们,我一定要替他们报仇。我今天也让你尝一尝,失去兄弟的滋味。”李文兵咬牙切齿的说道。

“原来是他们,他们作恶多端罪有应得,他们偷了源石,捉拿他们,那是我的职责。他们做错事了,就应该受到惩罚,你身为六道之人,难道这个道理你不懂吗?”邹不书不明白,李文兵竟然是非不分,助纣为孽。

“少跟我讲大道理,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杀了我的朋友,我的兄弟,你就要为此付出代价。我也要让你尝尝你失去亲人痛苦。”越说越激动,李文斌变得狰狞恐怖。

“大长老用你的剑阵把他们给诛杀了一个不留。”仇恨蒙蔽了他的双眼,他厉声的吩咐道。

“大长老其他的妖兽我不管,我只要那个白虎,你把他给我抓住,我要活的。”轩辕逸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白虎,收他为灵宠。死掉了,有点可惜。

“殿下,你可不能心软,这只妖虎有点邪门,必须把它除掉,以免除后患。”李文兵急切的说到。

“哼!你们刚才的谈话,我虽然没听太明白,那是你们之间的恩怨跟我没有关系,我只要这个白虎。”轩辕逸冷声的说道。

“白虎你只要束手被擒,做我的灵宠,我可以让大长老放过你手下以及那些妖兽不伤害他们。否则别怪我心狠。”轩辕逸威胁着说到。

“做梦,我不会投降,也不会让你伤害我的兄弟。”霸气十足王者的气势呈现了出来。

数万柄煞剑凝聚起来,形成了一柄巨剑。周围剑气缭绕,别说碰,就是被剑气刮到也会粉身碎骨。剑的周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天空黑云密布。仿佛末日来临。就连被困在剑阵内的修士也被搅成肉末。还有一些没来得及转移的小兽们也都纷纷的被绞杀了。

本身一柄煞剑就可以杀死一个修士。现在无数柄煞剑合成一柄巨剑。威力之大可想而知,它足可以剿灭一切。

邹不书,通过他们的只言片语,知道他们这次来就是为了罗盘,还有他。

他怎么会相信他们的话,他投降就会放过他手下的小兽。

山谷上空的巨剑不断吸纳煞气。剑的内部透出洪荒之力。哪怕巨剑稍微轻轻的动一下,都有胆魄苍穹,撕破裂空之力。

剑阵外的修仙者们见到此剑的威力惊得连连惊呼起来。

斩妖剑阴气森森的,寒气向四周散发开来,隆隆的巨响声地动山摇,好像能把山体粉碎。剑气形成的巨大的漩涡,如黑色的深渊。黑气翻滚仿佛能刺破苍穹。仿佛能毁天灭地,缓缓的从空中劈了下来。

邹不书知道今天这一场战斗的艰难,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巨剑给他带来的威压让他知道他无法抗拒。只能做最后一搏,为他的子民带来一线生机。

借助源石之力狂吸灵气,身体迅速膨胀。长大到仿佛一座小山一样庞大。浑身的妖力散发出来,在身头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光球。在巨剑斩下来之时。射出光球与之抗衡。

轰隆隆!巨响声炸裂声在空中不断的回荡。邹不书不断的往光球里注入真气,每一次的炸裂都会使天空的斩妖剑暗淡一点。

斩妖剑并没有退缩,仿佛巨兽一样张开一张巨口,向下冲来。仿佛能斩灭天下一切众生。

狂风不断的在嘶吼,雷电不断的在轰隆。空中的残云被斩碎吞噬到漩涡当中。

邹不书眼中露出了绝望以及疯狂。“白风,你们照顾好弟兄们,今生只能到此了,多保重。”“既然你们不让我生,那么你们就陪我一同去死吧。”说罢,说罢,他狂笑着,怒吼着。源石不断的吞噬着。它好像是一个充气的气球一样。

“轰!”

一声巨响刹那间掩映了苍穹所有的声音。在光辉中的身影瞬间光辉散尽。包括一干修仙者也不能幸免。所有的一切,在炙热的白光爆裂之后,瞬间烟消云散。

一切结束了,空中瞬间恢复了清明。

自从中了李文兵的生死符他的魂魄来到冥界,看到之前自己在六道的种种,随着冥界的邹不书转世来到这个修仙界。他眼前的画面也出现了这一世的情况。邹不书看着这一切,原来他还经历过如此惨烈的一战。所有的修士都与他一起陪葬了。他这个局外看热闹的人,内心柔软之地也被触动了。

还没等到他感慨的时候画面又转到了另一世。

第二世。

“不书哥哥,听说你们要到蛮荒去历练了,能带我一起去吗?”一个甜美的声音。说话的是二叔家的女儿田玉儿十五岁。二叔家就她一个女儿,像宝贝一样的呵护。她长得极像她的母亲,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一笑起来两个深深的酒窝。非常的俊俏。

“这可不行,二叔可不会让你跟我们一起去,蛮荒非常的危险的,那里头说不定有怪兽妖魔,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毒虫,你不害怕吗?”邹不书眨眨眼,坏笑的说道。因为田玉儿的武艺是他父亲亲自教受的。功力已经达到了五级,在武林当中行走,在小字辈当中以已经无人能敌。可是她偏偏怕虫子。

“啊,会有毒虫吗?可是没有听其他的兄长们说过蛮荒有毒虫啊。”田玉儿天真的回答道。

“那是因为其他们并不怕虫子,所以也没必要把他挂到嘴边。”邹不书对他这个玉儿小妹还是蛮有耐心的,因为在连云堡只有田玉儿的心思是最纯净的,没有那些勾心斗角歪歪心。

看着玉儿失落的神情邹不书又有些不忍了,但是蛮荒是什么地方?二叔不会允许玉儿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明武帝国,时逢乱世,各自为政,叛乱四起,各路叛军都以不同的借口争权夺地。人命如草芥。

明武帝国南部一处山脉,有十座城堡。各个城堡都修建了,雄伟壮观。每一堡都居住着同宗同族的人。在南部也小有名气的一股势力。

清晨阳光明媚,邹家堡的上空被阳光照射得分外明亮。

演武场上,已人头攒动。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我相信勤能补拙。你们要勤加练习,是提升你们功力的最好方法。”一个身材健硕的中年人,是这个演武场的教官,所有的邹家堡的满十岁以上的人都在这里头学习武功。

这些少年站着方阵,动作齐整,练习打拳踢腿。

邹不书也来到这个演武场,虽然他过了在这里学习的年龄,但是马上到你蛮荒去历练,他也要勤加努力的练习一下,田玉儿边跟他说话,也来到了练习场。

因为在邹家堡这些邹家的子弟很欺生,田玉儿是外姓,所以大家伙都不太跟她来往,只有邹不书愿意和她在一起。

田玉儿的父亲田丰。武功很好在武林中的威望也很高。邹不书的父亲邹城年轻出去历练的时候受到了匪人的围功,是田玉儿的父亲救了他,他俩人自此拜了兄弟,然后随着他来到了邹家堡,就在这儿落地生根了。

邹城是家里的独子,剩下还有两个叔伯兄弟。和田丰相处的还不错,于是兄弟相称,按年纪排辈,田丰拍行老二,小字辈们也都管他叫二叔。

田玉儿的母亲是邹家堡人,温柔贤惠而且美丽。田玉的性情随着她的母亲。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只有快狠准。这就是我们要掌握的。”说罢练习了一套拳法,虎虎生风。每拳发出就会产生风雷之声,威猛霸道。拳法一出,周围的喝彩声源源不断。

“四叔,你好厉害呀。”

“那当然,除了家主,四叔的武功是最好的。”这个叫四叔的中年人叫邹平,是这些青年子弟们崇拜的偶像。邹家堡几乎所有的年轻弟子都是他的徒弟。

周平看到邹不书来了。这个子侄是这个家族当中年轻辈里的佼佼者。也是将来家主的继承人。

“不书,来了,马上就要去蛮荒历练了,在武学上还有什么没弄懂的,赶紧问,还有蛮荒的一些事情。你可以去问问家主,家主在年轻的时候去闯过一次。”邹平微笑的看着邹不书,他很欣赏这个孩子,天赋非常的高。

邹不书是家族的期盼,兄弟们中的翘楚,傲气也显现在他的脸上。顺风顺水的他并不知道,蛮荒之行让他会终身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