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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关于神这个东西

神到底是什么,恐怕这个东西还轮不到我来置喙,毕竟直到今日神学依然是一门学科,不过作为我第一次写的并且一定要完本的长篇小说,我还是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困扰诸多热血故事作者的难题,关于故事后期战力崩坏的问题。很可惜的是,我没有找到像JOJO那样万用的处理方法,但好歹还算是找到了一个择中的选择。不过随着第二卷即将步入尾声,埋藏了整个小说的终极隐线和最后反派马上就要出场,我觉得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我对于神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样的理解。

首先,我觉得凡人通过武力击败神明是很蠢的一种设计,我不是那么心慈手软的人,会给身为凡人的主人公们这种幻想和幻觉。

在这之后,让我们进入正题,通过我浅薄的神学知识,我觉得神首先分为几种:一.凡人得到神力成为神或类似神的存在,二.天生就有神的力量带却有和人无异的内在,三.某种概念,物,自然等抽象的东西成为的神,四.完全不可理解本质的神。

在北欧神话和希腊神话中,对于一和二这两点表现的最为清楚。奥丁通过悬吊自身献祭眼睛获得神力,洛基会恶作剧,神们为了从巨人手中夺回被盗取的宝物,甚至会采用和人无异的手段,希腊神话则更为明显,继承神之血脉的半神的英雄(在这之中还有赫拉克勒斯成神),宙斯和赫拉的家内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这些神明和故事算是典型的具有人文主义精神和情怀的人神,说到本质也就是所谓的只是具有超级力量的人类。对于很多的DND官方的作者,其笔下世界观中的神也大多属于这一类,费伦的神可以说完全就是有神力的人类,他们之间的斗争堪比人类社会的缩影。而灰鹰的神就是典型的神性大于人性,并没有做出那么多“接地气”的行为。

总得来说,一二类的神明是最好写的,因为只需要以写人的角度去写,而大多数人们所写的神也基本上属于这一种。被主人公们杀神杀掉的也大多属于这一种。

第三点,某种概念,物,自然等抽象的东西成为的神,最典型的拜火教的神明。在拜火教的故事中,代表光明、生命的阿胡拉.马兹达与代表邪恶和黑暗的阿赫里曼进行了长足的斗争。这就是典型的二元论,二元论在神学发展的范畴中,属于一种更接近于早期宗教的模式。当然这种远远不止拜火教的两位神明,日本的万物有灵,南美的萨满教,这些物崇拜或自然崇拜诞生出了另一套神明系统。就算在我国也有类似的东西,土地爷和山神在早期的发展中也是一种典型的物崇拜。有足够的理由可以怀疑在信仰早期灶王爷很有可能也是某种地方的民俗拜物信仰,而在之后漫长的发展中逐渐被纳入了中国的民俗信仰体系。

这一点对于外国人来说,就是一种相对比较陌生的系统了。也许是我读的书还不够多,没能在电你蛋的故事里看到足够多的类似的自然崇拜。这也不能说外国人的逻辑不行,毕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就是集大成的神学典范。和这两个教派的信仰体系相比,除了佛教以外的信仰系统就显得有些太过于粗糙了。

第四点,完全不可理解本质的神。要说到这里肯定就有人会说克苏鲁神话,不过我想说的是,早在克苏鲁神话之前,模糊化神格和神的权能就已经被各个宗教所使用。我个人倾向于克苏鲁神话本身更加侧重放大了故事叙事中的虚无主义色彩,这一体系终究是为了故事而服务。话归正题,就像宗教改革里罗马教廷所说的话“圣经就像一团可以随意揉捏的蜡团,如果没有一个人来解释她,那每个人都可以将其塑造为自己想要的样子。”近年来的一些伊斯兰激进派的袭击也是如此,《古兰经》在随意“揉捏”的程度上,是和《圣经》不相上下的,而这些极端分子不过是将他们所需要的的部分塑造为了自己需要的样子。这也就是为什么神职人员会存在,而宗教典籍需要专人去阐述的理由。

完全无法理解本质的神,这是一种经典模糊化的处理手法,经典到人们使用了上千年。神这种本就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模糊化处理未必是一件坏事,最明显的好处就是让神学经典的解释权落入了实际掌权的宗教组织手中。

以上就是我对神明的粗浅理解,而我也通过这粗浅的理解,将我的故事中的神分为了三六九等。而我本人也倾向于将神视为一种高次元的生命体,这也是为什么在我的故事中神力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无视三维宇宙的部分时空和物理规则。这一准则将不止在这个故事里体现,还会在很多其他的故事里再度展现。以这种指导思想作为基础,我私下认为凡人要凭肉躯武力战胜足够强大的神明,是几乎不可能的一件事情。因为你的对手远远超出了想象力的边界,战胜一名连想象都想象不了有多强的敌人,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已经宣告失败了。

我本人也不过只是对这方面有所涉猎,在这里分享出我对于这部分设计的一些思路和考量。这篇随谈肯定会有错误和不全的地方,如果看完之后对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那就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