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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什么样的人的爱情最不可信?

张仲言根本就没有爱情,以他现在的心态很难去爱上什么人,就像一个手握大权的皇帝,对那些嫔妃可以有欲望,但绝难说有爱情。

没有平等的地位,任何东西都是脆弱的。

门当户对对充满幻想的年轻人或许残忍,但它存在了几千年,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法克或许相信他自己有爱情,但他和张仲言依然是一样的人,当他认为爱情到来的时候他根本没有去注意那悄悄的消失掉了的长腿美女,或者他想起来了只是忽略掉了而已。

不得不说这个欧洲男人的亲和力当真了得,不一会那些漂亮的新加坡女孩就对他着了魔,只有那个混血儿还有些不依不饶,看起来对法克不那么感冒。

终于,花丛中的法克想到了还有张仲言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嘿,女士们,我们这儿还有一个帅哥呢。他可是个大人物!”法克故意的眨眨眼,果然,几个女孩眼睛一亮。

法克吸引女孩当然不仅仅凭借幽默和厚脸皮,他一身即便在巴黎也称得上名贵的衣饰也是原因之一。相比较而言,张仲言那一身就太不显眼,而且年龄也太小,因此女孩子们的目光又很快转移了回去。

法克向张仲言耸耸肩,那意思是说:不是兄弟我太贪婪,实在是这些女孩不懂事。

张仲言回了个淡漠的笑容给他。他交往女人是为了解决**,只要漂亮听话就好,实在没有必要去花心思挑三拣四。

别人没有注意,那混血美女却发现了这两个人的“秘密”交流。她开始也和其他人一样以为法克只是随口说说,现在她觉得自己应该相信了。不说张仲言身边较小女子的魅力,光那种淡漠中带着一丝丝距离感的笑容,就让人相信这是一个长期处于“食物链”上端的上层人。

“哎呀时间快来不及了,再不走我们就要吃到了!”一个女孩子一看表,神色惊惶的大叫起来。

“美丽的小姐们要去哪里?我和我的朋友可有荣幸一同前往?”

“去参加表演拉,要迟到了要迟到了。”一伙女孩子叽叽喳喳的,慌乱了起来,一霎那红颜失色,长发乱飘,小巧的手提袋仿佛成了累赘,而漂亮的长统皮靴则在马路上踏出凌乱的响声。

法克可没这么容易放弃,他这一辈子少说也追求过3、5打的女孩子,什么样的意外情况没见过阿。最危险的一次他正追求的那个女孩子竟然欠了高利贷被黑帮追杀,当然,那伙黑帮分子早就变成了肥料滋养大自然了。而最尴尬的一次是在法国的街头,那个被他苦苦纠缠的美丽女性竟然不堪忍受他的赞美,当街……流产了。这些奇奇怪怪的意外都没让这个花花公子放弃,现在这点小事根本不在话下。他连招呼都没跟张仲言打,就屁颠屁颠的跟着女人们跑了。

张仲言苦笑。他竟然发现自己并不讨厌这个家伙。一般来说,只有别人迁就他张仲言的,什么时候他迁就过别人。也许是因为这个法克是个真性情的人吧。这样的人,如果第一面没有感觉到厌恶的话,以后愈接触只会愈喜欢。

也许正是因为法克的这种超强的亲和力,秘法团才派他来和张仲言接触。毕竟,从菲洛米娜那里他们应该已经知道了他超强的戒备心。

张仲言摸了摸口袋,想起冯伦曾经给他准备过一个支票本,撕下一夜写了个不算小的数字。

“你,”张仲言把它递给了身边的娇小女子,不过说起来也挺过分,他至今还不知道这个女孩子叫什么呢,甚至连昵称都不知道,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吧。“你和她今天好好玩玩。”他掐掐她的脸蛋,女孩僵硬的笑了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过了支票。

张仲言把她的神情看在眼里却并不在意。或许在她看来她接过这张支票就等于从悬崖边上跳下去了。**裸的把自己出卖了,可是,她当初选择了走这条路,面对的不就是这样的将来吗。只是它到来的时候格外的难以接受罢了。

张仲言早就看到刚才门童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显然对那些女孩子很熟悉,应该是经常见到的。又或许,法克并不是第一个干出这样事情的人。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少千奇百怪的人。

果然,一张绿油油的美钞就让那个门童痛快的说出了他知道的一切。原来那些女孩子是离这里不算很远的Parkview广场上的飞天酒吧的驻吧乐队,一个纯女子乐队。那个混血儿是主唱,在这一片有些名气,每天晚上都有不少的人来捧场。

虽然时间看上去还早,但张仲言还是决定过去看看热闹。悠哉游哉的慢慢踱了过去。前一段时间的忙碌让张仲言心里有些疲惫,现在暖洋洋的夕阳洒在身上,在一尘不染的街道上看美女。

不过说起来,新加坡的美女和大陆比起来算不上多。也许是审美观的问题,张仲言总觉得像湘妹子那样白嫩、娇小、瓜子脸、尖下巴的女孩子最可爱,而新加坡人,虽然打扮时尚但皮肤总是黑了那么一点,大部分人的颧骨也高了些。但至少在这个还有修长的大腿可以看,大陆的大多数省份,女孩子们已经被厚厚的衣服包裹起来了。

当张仲言来到酒吧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夜晚的Parkview迅速的热闹了起来,而飞天酒吧也让张仲言小小的震撼了一把。说起来虽然年纪没增长多少,这两年他的见识突飞猛进,各种各样的酒吧见过不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把酒窖建在吧台后面的。

怪不得叫做飞天酒吧,那座有四层楼高三面开放型面向大厅的镀金玻璃钢冰柜,里面装满了高档的红酒、白酒和香槟。如果客人唤酒保来取酒,早已准备好的“酒仙子”就在钢缆的带动下缓缓升起,一边在空中做一些舞蹈的动作,一边把酒水取出来。当真翩然若飞、魅力无限!光这一个噱头就能让人大呼不枉此行。

这个时候还没到酒吧的好时候,但已经有不少人在大厅里喝酒聊天了。根本不用眼睛费神寻找,磅礴的精神力在一瞬间扫遍了整个酒吧,如同雷达一般定位了法克的方向。

在酒吧舞台的化妆间,抱着一把电吉他的法克无奈的看着推门而入的张仲言。

“你可真嚣张。”法克愁眉苦脸的,滑稽的把眼睛和眉毛聚在一起开会了。

“嚣张。”张仲言一头雾水。

“是啊,这里可是新加坡最繁华的地段,而新加坡是黑神教的地盘。最近,张馨华他们那伙人也过来插了一脚,表面上看着平静,背地里乱的一塌糊涂。你这个举动,无论在哪方面看来都像是一个巨大的挑衅行为。”

张仲言也皱了下眉,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多。使用精神力探路在很多时候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挑衅又怎么样,我不介意多杀几个不长眼的杂碎。”

“啊!啊!啊!我要疯了!”法克急弹了几下吉他,郁闷的摸摸脑袋,“有自信真是好啊。说话都甚有底气。不过,我们来新加坡是度假的耶,为什么要去打打杀杀。这里的阳光、美女和美酒……我们应该享受两天这些美丽的事物。而不是杀了人之后落荒而逃。”

“用的着逃吗?只要他们不动用大型武器,我小心一点他们就是动用大型武器也没用。”从电子书里学到了不少精神力运用方法的张仲言信心爆增。就危险程度来说精神力一定是属于非常高的级别的,除了能够控制它物,直接作用于生物体,杀人于无形绝对不是开玩笑。除了同样是精通于精神力的异能者,否则没有人能发现无声无息的攻击。

“菲洛米娜说的没错,你是个疯子。”法克垂头丧气的抱怨。

这是法克第一次在张仲言面前提起菲洛米娜,在台湾和菲洛米娜分开后,他有些好奇这个女人到底怎么样了,在背后说了些什么坏话。张仲言可不是气量宽宏的人物,他从来都不介意把那些说他坏话的人撕成碎片。虽然对菲洛米娜不一定下得下手,但是绝对要教训一下这个家伙。

“除了这个,她对我还有些什么评价?”

“谁知道。我没见到菲洛米娜,不过你是个小疯子的事情秘法团无人不知了。”法克得意的笑了笑。

“无人不知?”张仲言的眉头狠狠的皱了一下,他的眼角闪过一丝冷光。难道秘法团所有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上海发生的事情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的话是不是要重新考虑一下去欧洲的决定。人多嘴杂之下没有多久全世界的人都会知道他张仲言和那起灾难有关,那么接下来就该是自己的灾难了。

“现在就逃走,让所有的人都找不到自己?”这个念头在张仲言心中萌生。

“啊哈,当然了。你这个家伙竟然冷血的一下子杀死那么多人。”法克又拨弄了一下吉他,发出刺耳的金属声,惹得帷幕里面正在化装的某位女士愤怒的大骂了一声,那如同机关枪一样快速的英语让张仲言的耳朵没有办法听清任何一个单词。

法克吐了吐舌头,尴尬的一笑。“不过在那种时候该杀的就是要杀。虽然大家都叫你疯子,可也都佩服你在那种时候的果断。要不然那些该死的盗贼非把病毒带到全世界不可。”

张仲言愣了一下,不可思议的看着法克。他在说什么?佩服他?杀死盗贼组织病毒扩散到全世界?

无数的念头在张仲言脑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张仲言想明白了,法克这厮压根什么都不知道!看来秘法团的大多数普通成员根本不清楚他们组织内有艾米这么恐怖的“生物武器”存在,更不清楚正是艾米直接的造成了300万人的死亡。他们还以为那是一种传染十分迅速杀伤力惊人的病毒呢!而他张仲言则在病毒区疯狂的杀死了所有试图抢劫死人钱财的家伙,组织了病毒的扩散。

张仲言心中松了一口气。秘法团的高层果然聪明。他们一定是在第一时间禁锢了菲洛米娜,然后故意的散发这样的消息迷惑人心。没有人会相信在事件发生的时候身处死亡区的菲洛米娜和张仲言会和事件毫无关系,但这个小的似假亦真的谎言,彻底的把大家的目光引向了别处。如果不能把秘密死死的锁在心底的最深处,菲洛米娜这辈子恐怕都不可能获得自由了。至于秘法团为什么不想办法清除自己,张仲言虽然有这方面的疑惑,但看到那份精神力的研究之后就不在担心了。

心情好了许多,张仲言掏出根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烟气顺着喉咙深入肺泡,带来一丝麻痒,以及疼痛。什么时候得想办法取出那颗陷在肺里的子弹了。

“法克,别光抱着吉他了。弹一首曲子听一听。”

“啊!这个……”法克听到请求,脸立马变得通红,他讷讷的说道,“我不会弹吉他阿。不过,不过……”他试图辩解道,“我中学的时候也曾经是乐队的一员!”

张仲言哈哈的笑了,“是嘛。那你在乐队是干什么的?”

法克的脸更红了。

“那个……敲大鼓。”

“咳……”张仲言被烟气呛了一下,他不由的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美国电影,那里面,敲大鼓的那个是世界上最没有乐感的人了。张仲言眯着眼扫了一眼法克,米想到这个看起来花花公子的家伙竟然是个乐盲,亏他还抱着吉他装了这么长时间。

“把吉他拿过来吧。”张仲言撇撇嘴,接过吉他和弹片,试了试音。许久不弹吉他了,手生了很多,但感觉似乎还在。随兴弹了个solo,有不少的破音和丢音。张仲言吐吐舌头。还嘲笑别人呢,自己这水平也够次的。

“不懂吉他就不要弹嘛,非要逞能。弄了一堆的噪音,吵死人了!”

张仲言应声望去,那个混血美女双手抱胸,面带讽刺的说道。

他看了眼法克,嘿的冷笑了一声,“就这样的女人你还迷恋的不行?什么德行!”

法克严重闪着精光,用同样小的声音说道,“你不觉得让她彻底爱上我之后再干脆的抛弃掉会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快感吗?oh,那是这个世界最美妙的感觉。”

“我没你那么犯贱。以前遇到这样的女人,我一向是一杀了事。”

“嘿嘿,是成为异能者之后才喜欢把这些看不习惯的人都杀光吧。其实我当初也是这样想的,不过幸好,幸好有人制止了我。美丽的女孩子是不能随意杀死的。”法克回忆起了他当初异能觉醒的时候。

“随便。反正正主又不是我。不过她再招惹我的话我就掐断她的脖子。”张仲言斜睨着眼盯着那个混血女孩的纤细的脖颈。不过光凭藉自己的力量,可完全没有把握把它扭断啊。真可惜精神力没有办法让自己的力量变大。但是……有没有可能控制住她的思维让她自己扭断她自己的脖子呢?比如,下一个命令,让她脖子骤然旋转三百六十度?嗯,张仲言一下子兴奋了起来,真是应该实验一下子阿,难得现在有了一个纤弱又令人讨厌的实验品。

“你看什么看。快点离开这里。在过一会我们就要出去演出了。”混血儿疾步走来抢走了张仲言手中的吉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张仲言没跟他计较,她现在已经降格为必死的试验品了,没有必要和死人窝气。

“嘿,这女人实在没礼貌,你换一个怎么样?我已经忍不住要试验一下自己的新想法了。”

“这怎么行。我反而觉得这样的女孩子才有味道啊。当你彻底征服她们的时候,你会有一种由内心发出的深入骨髓的快感,这种快感是每一个人都无法抗拒的。自从我十三岁第一次体会到它之后我就像是一个染上毒品的瘾君子,再也离开不了了。幸亏,这个世界赐予了我神气的能力……”法克低声笑道。

张仲言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他想到了他刚刚看完精神力手札时释放出的那个强大的异能所带来的强烈到无法拒绝的快感。在船上和在新加坡的这几天,一旦他醒着,就不由自主的想再去体会一下那种仿若性**时一般汹涌澎湃的快感。但是他忍住了,咬着牙忍住了心底那一丝痒痒的悸动。

天堂和地狱只有一线之差,经历了上海事件的张仲言不再天真的认为自己能够解决一切。

“糟了。”法克突然皱眉暗叹了一声。张仲言也猛的发现有人触动了它在整个酒吧外围布置的精神力触角。

“18个人。6个异能者,唉?竟然还有防护系的护符?真是见鬼!剩下的那几个普通人身上都有手枪,初步建议,咱俩打不过,赶紧跑吧。”

“跑?在这个小岛上跑到哪里是个尽头?还不如光明正大的打上一场……算了,还是下阴手比较好。”想起自己对子弹近乎为零的防御力,张仲言无奈的苦笑道。“另外,什么是防护系护符?”

“回头再给你解释。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给我加一个精神暗示。”

“你想变成小姑娘还是老太太?”张仲言难得的开了个玩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