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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第 49 章

小岛面积为十六平方公里, 只需要几个小时, 就能从南到北的走一圈。

岛屿四面环海, 西边有座小山。

山下一边是耕地, 用来种植土豆和番茄, 一边是个很小的淡水湖,湖畔这边是原住民的居住地。

房屋约有一百多栋, 聚集在一起,形成一条小小的村庄,村庄中间是街道。

街道两旁, 有医院学校、餐厅酒吧、商店酒店、教堂博物馆等,各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场所。

住民皆是上世纪由英政府统一送进来的,因此建筑保留着浓浓的英式乡村风格。

大多采用原木与砖石搭建而成, 简约自然,与环境融为一体。

屋中家具使用质朴素雅的胡桃木制成, 配以碎花、条纹、苏格兰图案点缀,看上去充满生机和情趣。

这座岛的风景本来就很美, 又拥有这么多美丽的建筑, 想必在末世之前, 是个很适合休闲度假的好地方。

可惜江妙妙来得不太是时候, 岛上宁静的氛围被病毒打破。

医院的白墙,餐厅的胡桃木桌子,商店的碎花格子布,都溅满了血迹,在漫长的时光中凝成了黑色, 可怕又刺眼。

幸运的是,他们用了半天的时间将小岛巡逻完毕,没有发现漏网之鱼。

岛上除了他们以外,没有任何人,甚至没有活物。

因为此前圈养的牛羊鸡鸭,岛上的野生动物和昆虫,都被无法出岛的丧尸大军们找来吞吃入腹了。

阳光灿烂风景优美的小岛,却布满了血迹,没有活人,码头处堆满残肢断臂,真是拍恐怖片的绝佳场所。

江妙妙越想越觉得渗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陆启明放下枪,从餐厅后厨找来几桶食用油,朝岸边走去。

江妙妙见状也搬了一桶,跟在他后头。

抵达以后,陆启明把油泼在破碎的尸体上,尽量泼得均匀,然后摸出打火机。

她问:“你要把它们烧掉吗?”

“尸体腐烂容易产生细菌引发瘟疫,烧掉比较安全,也省得污染空气和水源。”

“好吧,你烧。”

江妙妙不想看,也不想回到那鬼片似的街道上,于是往旁边走了一点,抱着狗远远地站着。

陆启明点燃尸体,在食用油与海风的助力下,火焰蹿得老高,噼里啪啦地燃烧着。

空气中充满了蛋白质烧焦的味道,掩盖住原本的臭味。

要是不去想那些东西是什么,居然还挺香,像烤肉一样。

江妙妙背对着火焰,望向前方的房屋,琢磨该住在哪里。

自己重新盖一栋显然太麻烦了,可是那么多房子,该怎么选呢?

大火烧了三四个小时才熄灭,岸边一片乌黑。

陆启明没有管它,反正等到涨潮时,海水自然会将它冲洗干净。

他走到江妙妙身后,后者还在纠结住所的事,没有察觉到他的到来。

他看着她纠结的小脸,突然想吓她一吓,学做丧尸的样子,嗬嗬地朝她后背扑去。

江妙妙果然被吓到,尖叫声冲破云霄,端起狗转身就往他身上砸,活生生用江肉肉的肥屁股,把他这个将近一米九的大个子砸得毫无反击之力。

“汪汪!”

江肉肉率先认出他的味道,大叫起来。

她后知后觉地看清他的脸,累得气喘吁吁。

“怎么是你?我还以为……”

陆启明哭笑不得,“本来想吓吓你,反倒把我吓得不清。”

这么凶残,丧尸见了都害怕啊。

她恍然大悟,叉腰道:

“好啊,原来是想吓我,活该!肉肉去,咬他两口。”

江肉肉谁也不咬,站在两人中间摇尾巴,迫不及待要去新家了。

忙碌了一天,夕阳西斜,金红色的晚霞染红了天空,也染红海面,连空气都是淡淡的红。

他们犹如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没有别人,只有彼此。

陆启明揉揉被砸痛的鼻子,勾着她的肩。

“走了,回家!”

二人一狗走向房屋,在里面挑选起来。

房屋结构基本大同小异,两层的小楼,有两三个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

江妙妙在看了许多家后,选定了位于餐厅旁边的一栋房子。

原因很简单,那栋房子里的地毯看起来很漂亮,绣满粉色的小花朵,踩上去就像踩在一片玫瑰花园里。

而且血迹也相对比较少,好清洁。

时间已经很晚了,岛上的电力系统已被损坏,没有灯。

于是他们暂时没做别的,拿出几袋军粮填饱肚子,随便洗漱一番,就准备睡觉了。

这栋房子里有三个卧室,楼下一间,楼上两间。

江妙妙站在木制楼梯下,问:“我们怎么睡呀?”

陆启明不解,“怎么睡?”

“对呀,是睡一间房,还是跟之前似的一人一间。虽然到新地方有点害怕,不过你要是想自己睡的话,我也没关系。”

陆启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二话不说把她往肩上一扛,直奔二楼的主卧而去。

江肉肉跟在后面,正要进房间。

房门贴着它的鼻子关上,把它挡在外面。

它在门外孤零零地站着,尾巴一动不动,很快听到里面传出嬉闹声,眼中充满向往,用爪子挠了挠门。

可惜门仍然没有打开,它站久了有些无聊,转身找了个角落趴着,蜷缩成一团。

房内,江妙妙从陆启明的身体底下艰难地往外爬。

“让开,你好重啊,压死我了。”

后者问:“还说不说分开睡的事?”

“以前不是你坚持睡两间房吗?只许你提,不许我提?”

陆启明振振有词,“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是……”

他凑近她,笑嘻嘻的,眼里有光。

“我已经离不开你了。”

江妙妙脸颊一热,推开他坐起身。

“我看看肉肉去,它害怕一个人睡,得让它进来。”

“回来。”

陆启明长臂一伸,把她拉回原位,霸道地搂着她。

“不许去,我也害怕一个人睡,你走了我会哭的。”

“你哭啊,有本事就哭。”

快五十岁的小老头了,还学人撒娇,不害臊!

他当真掩面而泣,满床打滚,腿太长把枕头都蹬飞了。

“呜呜呜,妙妙爱狗不爱我,我好伤心呜呜呜……”

陆启明滚了一圈,回到她身旁,下巴搁在她胸口,眨巴着眼睛说:

“你得安慰我,不然我就不起来。”

“……”

“我还不吃饭,不喝水,不睡觉。”

“……”

“你再不说话,我就把那条狗的毛全拔了,让它变秃驴。”

江妙妙忍无可忍,“说实话,他们是不是给你注射了结核杆菌?”

“结核杆菌?”

“让你得了脑膜炎。”

变成一个智障。

陆启明气鼓鼓地看着她,活像条河豚。

她噗嗤一笑,揉乱他的头发,右手伸向他腰下。

陆启明戒备地按住自己裤腰。

“你要做什么?”

“你又不让我出去,我又睡不着,那就做点别的事啊。”

他身体已经完全好了,两人吃饱喝足,体力充沛,环境安全,最适合做点羞羞的事。

江妙妙本以为这是顺理成章的,谁知陆启明却摇头。

“不行。”

她面露担忧。

“你那里真的掉了吗?”

怎么办?掉哪儿了?上哪儿找?找着了怎么接回去?

陆启明抬手就是一个脑瓜崩。

“就那么希望我变成太监?”

“你没有掉?”

“当然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肯……”

他正色道:“我怕传染给你。”

江妙妙想了想,发现还真有这个可能。

原文中,就有因为接触到丧尸唾沫而感染的人类,只是数量很少,微乎其微。

因性接触而感染的应该没有,毕竟凭丧尸那副样子,除了恋尸癖以外,正常人都下不去嘴。

但陆启明现在只是被疫苗抑制住病毒活性,本身依然是感染状态,等同于丧尸。

他们要是近距离接触,搞不好真的会传染给她。

手里倒是还有疫苗,然而总共就九支,陆启明一个人都不够用,再加一个她,那不更麻烦了。

好不容易逃出来,却什么都做不了,唉。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陆启明亲亲她脸颊,“对不起。”

“没事。”她收回手,静静地抱着他,“睡觉吧。”

累了一天了,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陆启明的体内有两种药物做斗争,对体力消耗极大,闻言闭上眼睛,没多久就进入梦乡。

江妙妙睡不着,等他入睡以后,悄悄开门出去,把江肉肉也抱进来。

胖乎乎的狗在床下盘成一个毛绒垫子,终于安心了。

江妙妙躺在床上,一只脚搭着陆启明,一只脚踩在狗身上,宛如左拥右抱的女皇帝,幸福而满足。

岛屿上的夜晚很安静,只有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

第一夜很快结束。

清晨,阳光从窗外洒进来,穿过碎花蕾丝窗帘,落在江妙妙的脸上。

她睁开眼睛,看着陌生的房间愣了许久,才想起他们已经离开冰天雪地的避难所,来到一座安全的小岛上了。

呼,真好。

江妙妙深吸一口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抱着枕头想多睡一会儿。

身边的人也醒了,爬过来,在她鼻尖上亲了口。

她软绵绵地挥挥手。

“别闹,脏,没刷牙。”

“我不嫌弃。”

“我嫌弃。”

“是吗?”

下一秒,陆启明朝她鼻子上吹气。

江妙妙简直服了,用枕头盖住脸,声音从底下传出来。

“你精力太多就去跑步,跑个十圈八圈的再回来,别烦我好不好。”

她身上穿得是一件昨晚随手从衣柜里翻出来的大t恤,没穿裤子。

抬手时衣服跟着往上缩,露出白白的腿和纤细的腰。

内裤是淡粉色纯棉的,有一圈蕾丝花边,看起来很可爱。

陆启明掐了把她的腰,表情嫌弃。

“你真瘦。”

明明大家吃得分量都差不多,却不长肉,不知道消耗到哪儿去了。

江妙妙把衣服往下拉,哼哼道:“流氓。”

“这就流氓了?来,给你摸摸。”

陆启明抓着她的手,往自己衣服里塞。

指尖碰到光滑健康的皮肤,肌肉充满弹性,触感令人着迷。

江妙妙情不自禁移开枕头,睁眼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脱掉上衣,将近乎完美的躯体展现给她看,抬了抬下巴,大大方方地说:

“请尽情的对我耍流氓吧。”

这么嚣张,以为她不敢么?

吃不到,那就摸个够。

江妙妙来了个猛虎下山,扑过去将他按在被子上,准备上下其手时,头顶传来一阵哈气的声音。

二人疑惑抬头,江肉肉正趴在床边看他们,狗嘴咧出一个灿烂的弧度,浑身的白毛在阳光底下发着光。

陆启明翻了个白眼。

江妙妙放开他,跑去宠幸自己的爱犬。

“肉肉啊,你醒啦,早上好。”

江肉肉舔了她满脸口水,而她一点也不嫌弃,笑得花枝乱颤。

陆启明对比一下自己的待遇,无比愤慨,任劳任怨地穿上衣服下楼去。

岛上本来有自来水系统,将水从湖里抽出来过滤,然后送进民居里。

但该系统已经损坏,水龙头里放不出水。

于是陆启明提了两个桶,去湖边打水。

屋里许多家具都积了灰,他找来抹布和拖把,开始搞卫生。

一个多小时后,他已经弄完客厅和厨房,准备擦楼梯。

江妙妙打着哈欠下来,看见他愣了愣。

“你已经开始干活了?我以为你真跑步去了呢,怎么不叫我啊?”

陆启明道:“谁会叫猪干活。”

“……去你的,给我块抹布。”

他摇摇头。

“你没事做就去弄早饭,我马上就干完了。”

“好吧。”

江妙妙摸摸狗头,“肉肉,咱们做饭去。”

一人一狗跑向厨房,陆启明看着她愉快的背影,心里暖洋洋的。

厨房里有锅有灶,灶的燃料来自于岛上统一配送的煤气。

由于煤气管道是埋在地下的,到现在居然还可以用,打开就有火。

橱柜里有许多调味料,橄榄油、黑胡椒、盐等等,保质期很长,可以正常使用。

江妙妙从柜子里翻出几袋面粉和一麻袋土豆。

土豆全发芽了,叶子长得比菠菜都大,不能吃。

江妙妙把它们留着,准备有空的时候种到院子里,专心对付面粉。

迄今为止,她唯一还算熟练的面食是烙饼,用半个小时烙出七八张原味大饼,配上军粮里的咖喱酱,早餐硬生生吃出一股印度风味。

吃饱饭后,两人各捧着一杯饮料,讨论要做的工作。

连着换了好几次新家,这些事他们已经做得很娴熟了,很快便确定目标。

首先是收集物资。

虽说眼下整个岛都是他们的,但粮食放在眼前更安心,应该把能吃的能用的都集中起来保存。

要是哪一类不够,得想办法补充。

其次是过滤饮用水。

淡水湖的地下水并不流通,主要来自于雨水积累,中间可能会有细菌和微生物。

身边没有医生,万一喝水导致腹泻或感染,很可能去掉半条命。

最后就是享受生活啦。

这么美的风景,不多欣赏欣赏,简直是暴殄天物。

二人喝完饮料,精神饱满地出发了。

第一个目标是岛上政府设立的仓库。

根据陆启明之前旅游时听说的信息,这里每隔两周都会有运输船过来,给岛民们运送岛上没有的食物。

如牛肉、牛奶、大米、水果等。

仓库常年保持满货状态,有专人管理。

管理的人已经变成丧尸,烧成骨灰冲进海里,仓库大门紧锁着,钥匙无处可寻。

陆启明找来一把斧头,对着门上的大锁狂劈一阵,除了火花四溅虎口发麻以外,没有任何作用。

江妙妙围着仓库转了圈,发现通风口,忙喊他过来。

二人撬开通风口上的铁栏杆,齐心协力爬进去,差点被里面食物腐烂时产生的毒气给熏死。

空气呛得人涕泪横流,陆启明脱下上衣撕成两半,用来捂口鼻。

两人眯着眼睛在里面翻找,从一堆堆已经风干的食物残骸当中,找到十几箱饮料,几十袋大米,与许多卷纸、毛巾、衣服被子等,岛外运进来的生活用品。

大门打不开,通风口很小。

他们便把箱子和麻袋拆开,一点点往外送。

送了大概三分之一,估摸着够用一段时间了,赶紧逃出去,坐在地上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江妙妙摸着旁边的物资,心里美开了花。

休息几分钟,陆启明找来一辆手推车,把这些东西运去昨天选好的新家里,堆在用不上的空房间。

两人继续工作,第二站是医院。

之前无数次受伤的经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药品的珍贵,尤其是感冒发烧消炎类的常用药物,恨不得贴身带着才好。

岛上人口少,医院规模也小,相当于乡镇诊所。

统共只有两层楼,四间病房,四间办公室,一大排点滴位,与一个很小的库房。

丧尸爆发后,岛民们大概习惯性的往医院跑,向医生求助。

因此医院成为状况最惨烈的场所,墙壁上一大片都是乌黑的血迹,宛如一幅后现代艺术画。

他们直奔库房,陆启明一脚踹开锁上的门,里面的货架上放着许多药。

江妙妙抖开袋子准备拿,一看药盒傻眼了。

盒子上的药名都是英文的,许多词汇都不常见。

她撑死了一个四级水平,看不懂啊。

在国外工作许多年的陆启明得意地挺了挺胸脯。

“给我打下手吧,小文盲。”

她不服,“你一体育生还好意思说我?”

“体育生怎么了?你是不知道几十年前上大学的难度。能考上的都是万里挑一。”

“切,你就吹吧。”

江妙妙说归说,老老实实按照他的指挥,把用得着的药放进袋子里。

她瞥见旁边货架上的一盒,感觉有点眼熟,拿起来晃了晃。

“这是什么?”

陆启明扫了眼,收回视线,语速飞快地说了一句话。

江妙妙没听清,“什么?”

他尴尬地清清嗓子,重复了一遍。

“短效避孕药。”

“是么?”

她老月经不调,以前听说这种药能调节经期规律,可以试试。

江妙妙丢了几盒进袋子,陆启明陡然瞪大眼睛,想问又不太好意思问,只好装作没看见。

各类药物拿了上百盒,酒精、消毒棉、纱布等也装了几袋子。

二人打道回府,路过教堂门口,好奇地走进去看了看。

宽阔的厅堂里挂着一幅耶稣像,画像前面有十排座位。

由于建筑主体是白色的,一眼望去,很有点圣洁的感觉。

江妙妙侧着脸问:

“你相信有神明吗?”

陆启明摇头。

“为什么呀?”

“要是有,他怎么会任由他的信徒一个个死去?”

他说完低头问:“你信?”

她笑道:“我不信神明,但是信缘分。”

冥冥之中,是缘分让他们走到一起。

遇到他之前,她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年。

可是见到他以后,她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变得有意义有追求。

“快走快走,咱们该做午饭啦。”

江妙妙拉住陆启明的手,穿过无人的街道,回到漂亮的新家里。

手头有米,可以做米饭吃。

陆启明去耕地那边挖了几颗土豆和番茄,切块丢进锅里和米饭一起煮。

一小时后,一锅香喷喷的蔬菜烩饭出锅了。

米饭被番茄染成红色,点缀着绿色的欧芹叶子,看起来相当漂亮。

土豆的味道也很香,江妙妙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送进嘴里,满意地竖起大拇指。

“真好吃。”

“真的?”

“嗯!你不觉得看起来特别像餐厅里的海鲜烩饭吗?可惜没有海鲜。”

陆启明:“……你想暗示什么?”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咱们现在靠海,岛上的人本来就是靠海产品为生的,所以你看……”

他面无表情地说:“那些骨灰可都冲进了海里。”

“没事没事,大海那么大,这么点东西混进去,毒不死人。”

“海里的鱼没有食吃,会吃丧尸的残骸,搞不好你会从鱼肚子里吃出一根手指头。”

“……”

“有些鱼体型小,会把丧尸的尸骸当巢穴,在它肠子里钻来钻去。”

“……”

“大龙虾很喜欢吃动物尸体,遇到丧尸大概会游过去饱餐一顿吧,你确定要吃这样的海产品?”

江妙妙被他说得都快吐了,脸色发青,败下阵来。

“行行行,我继续吃土豆好了吧。”

陆启明忍俊不禁,“不过我觉得贝类还是可以尝尝的,它们主要吃水草和微生物,不如下午去礁石那边看看?”

贝壳好啊,牡蛎扇贝青口贝,都是江妙妙的热爱。

今天从仓库里找到几包粉丝,搞不好晚上就能来道粉丝蒸扇贝呢。

两人加快吃饭速度,解决完那锅烩饭后,就从屋中翻出鱼篓胶鞋水桶等物,奔向不远处的海岸。

由于码头那里昨天才焚烧过尸体,他们特地选了另一个方向,离那片海域远远的。

岸边布满了巨大的深色礁石,上面长满青苔,看起来毛茸茸的。

至于贝壳,乍一眼望过去,到时一个都没有。

江妙妙从未在海边生活过,见状有些狐疑。

“你确定这种地方有贝壳,不需要下水去捞?”

陆启明把胶鞋丢给她,自己赤着脚往礁石去走。

“等着瞧好了。”

江妙妙见状,赶紧换鞋跑过去。

身后传来呼哧呼哧的声音,回头一看,江肉肉也跟来了。

“肉肉,回去,别过来。”

这里浪可大呢,它又傻乎乎的,万一一个浪头把它给卷走了,她哭都没地方哭。

江肉肉却不肯回头,执着地跑过来,爪子踩进水里。

江妙妙打算去抱它,却见它往水里一钻,像模像样地游了起来,狗刨的姿势比她都标准。

……好吧,它还有这技术,差点埋没天分了。

江妙妙放心地朝陆启明走去,后者已经蹲在一块巨大的礁石上,开始寻找贝壳了。

“咦,这个是吗?”

她瞥见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只是枚小石头,失望地丢回水里。

“你是不是傻?贝壳肯定吸在石头上,去地上怎么可能捡的到?”

陆启明回头,赤|裸裸地嘲笑她。

她冷笑,“你别笑话我,你找半天了有收获吗?自己也是个门外汉,半斤八两。”

“急什么?马上就有了。”

陆启明继续搜寻,不放过每一个缝隙,很快真的找到一个,举在手里晃了晃。

“你看这是什么。”

江妙妙要过去,不料脚底打滑,身体一歪摔了个四脚朝天,尾椎骨磕在石头上,痛得她眼泪狂飙。

陆启明忙过来扶她。

“你没事吧?”

她脱下胶鞋远远丢开。

“这什么破鞋啊,一点都不防滑。”

“破皮了吗?回去擦点药?”

她摇头,心思全在他手上。

“你到底捡到了什么?给我看看。”

陆启明递过来一个黑乎乎的玩意儿,粗看也像石头,但是仔细观察,就发现中间有条缝,表面凹凸不平。

根据江妙妙多年的烧烤经验判断——这是枚牡蛎。

陆启明找了块石头,用力一砸。

坚硬的外壳裂开,露出里面肥美的嫩肉。

呜呜,真的是牡蛎!

一枚可不够吃,她还要找。

江妙妙如同打了鸡血般站起来,赤着脚在礁石上攀爬,势要将这里的贝壳一扫而空。

然而对方跟她过不去,苦苦搜寻半天,除了脚板被青苔染成绿色外,一无所获。

陆启明又找到一枚,得意地朝她炫耀。

“你觉不觉得我像一个伟大的父亲。”

“父亲?”

“用双手赚钱养家,带食物回去,喂养自己不成气的傻女儿,还有贪吃的傻狗。”

“……少自恋了,指不定谁喂谁呢。”

江妙妙振作精神,继续找。

突然一个湿漉漉的黑鼻子拱到她手上,江肉肉浑身的毛湿透了,嘴一张,放下一枚小扇贝。

江妙妙:“!!!陆启明你看!肉肉找的!”

她激动地举起来,后者瞥了眼,不屑。

“这么小,够塞牙缝吗?”

江肉肉扭头钻进水里,片刻后回来,叼着一枚快有手掌大的牡蛎。

“陆启明,你看呐!它好厉害!”

陆启明看看自己手里的小螃蟹,气不打一出来,将它丢进水里继续找。

江肉肉发挥出真正的实力,继而连三地叼回来东西。

牡蛎、扇贝、海螺,甚至一只大龙虾。

龙虾很凶,把它嘴都夹破了。

它憨憨地放在江妙妙面前,咧着嘴笑。

“呜呜,我的好肉肉……”

江妙妙感动又开心地抱住它,摸摸狗头。

“你别找了,去玩吧,剩下的我们来。”

它摇摇尾巴,跑去沙滩上刨坑玩。

江妙妙提着快装满的水桶,来到陆启明身边,瞥了眼他可怜兮兮的收获,撞撞他肩膀。

“伟大的父亲?您女儿只靠您养的话,恐怕要饿死啊。”

陆启明怎能忍受这种屈辱?

起身说道:“你给我等着。”

然后往水里一跳,灵活地游远了。

江妙妙耸耸肩,继续找贝壳。

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大家收工回去,江妙妙把两个桶都装满了,陆启明只收获满身的盐粒沙粒。

回到家中,他拿了毛巾去湖边洗澡。

江妙妙用水冲了冲脚,踩着原屋主46码的人字拖,在厨房里啪嗒啪嗒地走来走去,鼓捣晚饭。

贝类太多,一次性吃不完。

她捡出来一些,剩下的养在水桶里。

晚上有三道菜。

黑椒粉丝蒸扇贝,番茄海螺汤,香煎大龙虾。

她以前一样没做过,全都是瞎弄,但因为食材新鲜,工序简单,出来后的味道居然挺不错。

从橱柜里拿出漂亮的盘子,把菜肴端到桌上。

江妙妙揭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里面的米饭已经熟透了。

“肉肉,陆启明,开饭啦。”

她喊了几声,没人应,走到二楼窗户朝湖边望。

美丽的夕阳下,她的男人和狗,正踏着青翠的草坪,缓缓归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