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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果敢

“不行,快点走吧。”

叶欢现在双手十分的紧张,凶狠的在一边,直接把那人转过头去。

旁边不知道怎么回事,从草丛里,钻出来了一条眼睛蛇,可能是被惊动了,吐着信子盯着他。

“别管我了。”

现在这样重重的一下,直接把那家伙推到了那里去。

“这几个人也是姓王的人,我得快点下去。”

那个女孩子,现在也是浑身颤抖,尽管说也是见多识广,但是没有她的能力,现在还真不知道怎么回事。

“小心点儿。”

两个人互相拉着自己的手和胳膊,一下跳下了悬崖。

“啊。”

一个一个的身体都被划破了,满满的都是血痕。

“到底现在往哪边去?还有多长时间?”

叶欢看着那里,现在冒出了一股怪味,里面的丛林,更加茂密。

“我感觉……”

现在他觉得这事有点不对,树林好像越来越深,应该是走错的吗?

“我也不知道咱们两个还是摸索的快点。”

叶欢,现在也只能拿出自己袖子里那把飞刀,直接砍倒了几棵草,然后走到了那里。

“这边现在一直没有人来。”

现在已经是半夜了,天色又是如此的阴暗,遮云蔽日。

走在前面去,隐隐约约的看到了一个圆形的东西,好像是蜘蛛网。

“小心一点儿,这里的蜘蛛普遍都有毒。”

叶欢把的那个女孩的手,右手把飞刀在石头上,磨得锋利的一边,然后才敢走过。

刀刃锋利的很,在外面亮出了闪闪的金光。

“就是那个蜘蛛,这东西挺大的。”

两个人现在走过,那只蜘蛛也在这边爬了过来。

刚要伸出爪子,去叮他的手的时候,叶欢手起刀落,一下子把那东西劈成两半。

“这股味道可真是恶心。”

走了,一会儿之后终于到了那里,但是过了一会儿之后,发现这个地方的确是够破旧的。

“这块儿不像你想的那样,能够建设起一点,就是好地方了。”

叶欢被安排到了难忘大酒店之中,现在这里面,客人是挺多的,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也都是为了那点事情。

“这是洪哥,我们果敢的老大。”

叶欢看着他,尽管个头是挺矮,一米五多,脸上也有一道长长的疤痕,猩红热的十分可怕,但是,现在这样子确实在眼神里面透露出一种十足的威严。

“你现在是不是想搞那个王东琛。”

这人说话一字一句,简明而有力。

“确实是,这家伙和我的仇,在海川市就结上了,现在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取他姓名。”

“好,今天我们果敢的人,就需要你这样的英雄。”

叶欢看着他的脸,现在这样子,满脸都是十分凶恶的戾气,感觉这样有些不太对劲。

“反正嘛,都是狗咬狗,只是姓王的这条狗,我得必须干掉,有共同利益就行了。”

叶欢这样开导自己。

远处的那边,高楼林立。

“你就在这里好好玩几天吧,你要是荆轲,我就是燕子丹了。”

叶欢暗暗冷笑,看来他们没想让自己回去,只是想自己杀人,和王东琛同归于尽。

“没事,你就现在这里。”

叶欢躺倒了那张软软的大床上,闭目养神。

那个女孩,现在也在那边,精神上也是稍稍的放松。

于此同时,王东琛一行人,现在也终于到了缅甸。

他摇开了车窗,嚼着血红色的槟榔,向外用力的吐了一口。

“到了这儿,咱什么也不怕。”

几个家伙,手里提着冲锋枪,一个个勾肩搭背,哈哈大笑,冲着道路旁脱下裤子尿尿。

“货是没问题了,走吧,老子去场子里看看。”

一行人走到了那里去,两边有两个玉象,卷着鼻子在一旁,富丽堂皇。

“老板,您来啦。”

几个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迎宾,亮出自己的低胸,殷勤的转过来。

“不错。”

王东琛在女人的胸脯里,伸出油腻的大手胡乱的摸着,又放了100美元。

“生意怎么样。”

“挺好,现在桌桌流水都不小。”

“鱼多吗?”

““多是挺多,就是得挑刺,实在是有点瘦,但是还是挺香。””

“老子让他尝尝我的厉害。”

王东琛凶狠的去了后面的地下室,里面阴森恐怖,和外面的富丽堂皇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家伙欠了多少。”

“不多,5万块钱。”

那边的人指着一个瘦小的男子说道。

“那老子就喜欢杀鸡儆猴,我让你舒服舒服。”

瘦小的男子,急忙向后面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