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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这位公子有毛病

“那个俊美的公子是个傻缺吧,怎么这么奇怪。”

“长的是真不错,可惜脑子坏了。”

路人纷纷感叹,倒不是遇到了什么太奇怪的事情,只不过在金鹏最繁华的大街上,一位身穿红衣,面目妖异的公子行为有些怪诞,他撑着一把遮阳伞,右臂曲弓,像是挎着什么东西,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前面拥挤的人群散开,礼貌且带着关切的样子看着自己的右臂,脚步缓慢,神色尴尬。

“老婆姐姐,您小心。”

“老婆姐姐您热不热,那个我的问题是不是赶紧给我解决了,你知道街上有很多美女在散步,这就算了,比起你还差得远,我不是太有兴趣,可是光天化日之下,您老人家光着身在在街上走,胴体曼妙,撩人心弦,我的魂快要被你这惹火的身体给烧灭了,你把我下面给禁锢了,我会很痛苦。”

达婆美目含笑:“你受不了可以不看,要不然我显出原型给别人看看?”

“别!您这一现身,只怕街上的男的当场就受不了了。别人虽然看不到你,但这样总归不好,你还是进来吧。”

“我喜欢这里,为什么不能好好看看?空色之间并非极端,一个地方再美再热闹,如果仅仅用眼睛看又有什么趣味,当然要走几步,身临其境一番体会,你战法难以突破,就是平时太禁锢自己,凡尘之间自有法则,只是你没看到。”

达婆心情似乎很好,语气也温柔许多:“你看到的只有我的身体,满脑子里也就全是男女**,倘如你能心平气和的好好看看其他的东西,必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这么做就是在磨练你。”

“我善了个哉!”吕牧尴尬的看着身旁几个用异样眼神注视他的小女孩,这些小女孩阳光曼妙,踝骨光滑,嘴角带笑,探着头观察着他,他只好讪笑着,表情精彩极了。

“哥哥,你是不是中邪了?”

“小哥哥,你一定是陪着你的爱人在散步了对不对?”高盘着发髻的曼妙少妇,眨动着长睫毛,想笑又忍住:“小哥哥,你身旁的这位真是美艳不可方物,小女子都觉得自惭形秽。”

吕牧惊道:“你看得到她?”

“当然看得到,你这么认真的呵护她,一定是个好男人。”那美妙少妇媚声连连,和身边同行的小丫鬟悄悄话道:“这少年真是太有趣了,一定是思念某个人中了邪,总是幻想自己的爱人就在身边。”

吕牧完全免疫,这本来都是绝好的搭讪机会,如果达婆不在身边,他倒能一个个的搭讪,在民风开放的金鹏国里,街上游逛的女子很多都想寻一个意中人或者在某一方面(你觉得是哪方面就是了)很需要,男人可以随意搭讪,看中哪个,或者互相看中之后就可以成亲、恋爱、偷情。对于民风温婉平和的飞歌国,这里简直就是迷乱之地,所以飞歌国和邻近的几个民风相对保守的国家的大富商和禅武者都喜欢在这里风流快活。

重要的是,再多的女人,完全比不了达婆不言不语,不动不声的美,那种美可以是任何你想象到的美好的东西,她的腰肢可以是扶风杨柳,可以是曲院风荷,也可以是水蛇,既美又艳,既柔又妖。她的眼波可以是吹皱的池水,可以是无云碧空,也可以是妖魅,辽远、柔和、引诱、平淡。她的发被后腰臀间的曲线拖着,如飞瀑也似锦云。她可以让你想起某个时间里最爱最思念最流连的温柔乡,也可以让你热血沸腾爆发山洪般的欲望,又可以风轻云淡,陪着你卧看天阶繁星,她的脚踝如同立在水中,给你无限的安定。

唯独一件事——和她在一起,你绝不希望再有别的人看到她,你会十分嫉妒,十分难过。

吕牧再想还有什么美好的词语来形容她,眼前就出现了一个令他头疼的女人,金胜男。

“你很有闲情嘛。”金胜男一反常态,再与吕牧订婚之后她一直穿的是比较闺秀华丽的衣服,今天却换了一身劲装,还是以前的那副巾帼豪杰,英气逼人,媚态隐在那颗痣里,干脆利落,十分清爽。

“三小姐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啊。”吕牧故意色迷迷的看着她,让她觉得很气愤。

“看来你不是疯了,不是傻了,而是病了,你有病!我看到别人说这里有个家伙像是中了邪,便来看看,没想到是你,你到底在搞什么?”

“我也没什么事,陪老婆逛街,散散心,怎么?”

“你老婆呢?”

“旁边就是。”

“你占我便宜!”

“不是,我是说我挎着的女人,不是你,你别误会。”

“果然是病了。”金胜男瞪了一眼,道:“你正常点吧,这样我也许邀请你陪我逛街,怎么样?”

话音刚落,别人都看不到、唯独吕牧能看到的达婆,便突然烟消云散了,吕牧右臂忽然一空,垂了下去,只听脑海里达婆似嗔的声音道:“你就陪你的小女友走走吧,我累了,放心,你做什么事,我都是看不到的。”

——骗鬼呢你。

好吧,总算用不着像刚才一样的发神经了,看来做一个正常人还是比较幸福的事。

“走吧,我们去哪?”吕牧问。

她挽起了吕牧的右臂——金鹏国民风如此,不代表什么。绅士淑女,自然这样走起来比较让人顺眼。

即便这样,吕牧和金胜男同时都尴尬了一下,吕牧微微一笑,很绅士的开步了,路上羡慕的目光不时投来,吕牧笑道:“看来你是爱上我了。”

“随便你怎么想去,本小姐只不过想找个小厮跟着,你就当我的小厮吧。”

“工钱怎么算?”

“少贫嘴,咱们去吃东西。”

“三小姐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吃货。”

“你管我,今天要大吃一顿,好好玩一天。”

“看来你已经从丧夫的阴影里走出来了,真是好得很,那么说,我真的有机会了。”

又是一阵白眼,他们已经走进这条街上最大的一处酒店,先不说这里的装修的确是华贵大气,大有金鹏的气魄,也不说来的人各色各样都带着不错的修为和不少的金钱,更不说这里汇聚了多地有名的琵琶高手,店里不时飞起琵琶声,高昂婉约应有尽有。

最要命的是这里的菜香,走进来之后就不可自拔,即便你吃饱喝足之后进来,这里的香味立刻让你告诉自己——老子饿了,老子想吃,吃死都值了。

大有香气冲天、飞鸟闻之可成凤,糟粕入水,游鱼食之便化龙的意味。

“太奢侈了点吧。”

“有的是钱,快坐下。”金胜男拉着吕牧坐下,他们不选雅间,正是要体验一下这里热闹不凡的气息。深呼一口气,吕牧试着让自己静下心来不去想别的,这位金胜男金三小姐未婚妻一直为他的死感到伤心,今天好不容易摆脱出来,他应当陪着她找点快乐,所以抛却修炼上的事大快朵颐一番。

豁然——

嗯?

这位是?

“怎么了?”金胜男正问起,吕牧便指了指不远的地方,一位看起来有二十多岁的青年,长得相貌端正,最奇怪的是他有着不同于这个年龄的长须,穿着一身老气的米白汗衫,袒胸**,怀抱着整个桌子,满满一桌子菜只剩下一片菜叶,被他捏在手里放进了嘴里,品味之后,身旁的伙计单手擒着一个托盘,慢慢放下之后,又是一桌品相不凡的菜,这人唯独不喝酒,大口的吃着,时而回味思考,时而摇头不语,时而又拍案称快,看起来像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美食家正在品评食物,看的周围几个桌上的人都开始不耐烦了。

“这人好奇怪。”吕牧皱了皱眉,陷入了思索。

“这有什么奇怪的,在这里不这么吃东西的才是奇怪,这里美食可是整个金鹏国最好的,嗯——”

金胜男拉长了语气,正在回味吃下的一口肉粒。吕牧摇摇头道:“这个人给人一种超脱的味道,我觉得很不凡。”

能完全无视别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个人当然不凡,可金胜男却嗤之道:“我看不是不凡,是傻缺吧,看那个吃像,比吕牧还要令人恶心。”

——我善了个哉,竟敢说我恶心!

总之,吕牧是死死的盯着这个人,越看越有趣,中年长须,衣着落拓,从容自若,旁若无人,吃相又是那么可爱,吕牧忍不住走了过去,笑道:“照你这么吃,不要把人吃坏了?”

这人一顿首,抚了抚露在外面的肚子,见那肚子圆润饱满,却无一丝赘肉,这种吃法不把人给吃胖了还真是不多见,只见他用手巾擦了擦嘴,又嚼了几下,缓缓道:“我是来吃饭的。”

吕牧道:“我知道,我觉得你像是再吞饭。”

“你看错了,有时候我也吃得很仔细。”这人缓缓一笑,道:“怎么?你有意见?”

霍然抬头,一双深邃如夜空的眼睛立刻让吕牧打了一个寒噤,吕牧急忙把眼神一移,礼貌道:“不知无名可否请兄台饮一杯?”

他早已看出这人桌上无酒,之所以这么说,是觉得这是礼貌,他懂礼貌,可对方有些不懂,淡淡道:“不是不给你面子,我不喝酒。”

“那太遗憾了。”

“吃饭的时候,特别是享受美食,要是吞下了酒,美食的味道就变了,那是糟蹋,我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在享受够美食的时候喝酒,看到这样的人,我总忍不住想打他一顿。”

“你指的是我?”吕牧搓了搓鼻子,瞪眼道:“是不是?”

做出一副要打架的样子,而对方再次用那双深邃的眼睛看了看他,微微一笑,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就离开了,把吕牧一个人丢在那里对着一桌空盘子,脸上浮现一丝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