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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被诅咒的土地

一处在卫星地图上,你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这是一个约有百户人家的印第安人村寨,位于安第斯山脉入口处的山脚下。

弯曲的街道用黑色的石头铺成,年深日久,形成龟背一般的裂纹。

这里不通电力,人类发展的各种高科技产品,像是跟这块土地绝缘了一般。

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生活在原始的自然环境中。

西北角,村寨的临时住处。

楚子航双手熟练地翻飞着,手中的雪克壶像是变戏法一般摇来晃去。

左手扔到半空中,旋转几圈,然后用右手接住,如此往复。

一阵激烈的碰撞之后,雪克壶中的几种不同酒液,完美的混合在一起。

柯林杯中早已加入冰块,摇匀,然后加入酒红色的蔓越莓汁,最后从雪克壶里倒出经过摇匀的混合酒液。

微黄发绿的混合酒液,被蔓越莓汁染红,翻腾着、淹没了里面用来装饰的柠檬角。

科德角Cape Cod,这是一款颜色鲜艳,口感清爽的鸡尾酒。

路明非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它的基酒是伏特加。

伏特加是一款酒质晶莹澄澈,无色且清澹爽口,使人感到不甜、不苦、不涩,只有烈焰般的刺激的高浓度蒸馏酒。

这不由让路明非想起曾经看过的超长篇、这辈子可能都看不到完结的动漫——《名侦探柯南》。

《名侦探柯南》里身材魁梧且总是带着墨镜,极其凶恶、头脑有些迟钝,但擅长使用多种武器的那个搞笑大汉伏特加。

路明非也曾经幻想着自己一身黑大衣黑墨镜,是某个隐秘组织的杀手。

为此,他甚至牺牲去网吧打星际的时间,也要去看各种酒类的书籍,期待某天有人上门找他加入。

可惜从小学等到高中,也没有哪家酒厂过来吸收路明非入伙,白瞎了他给自己准备好的代号“二锅头”。

路明非端起楚子航调制好的鸡尾酒,递到唇边轻抿了一口,每一口都能感受伏特加在口腔中燃烧的火热。

“味道不错,没想到师兄还有这一手调酒的神技。”

路明非顿了顿,语气古怪的补充道,“看样子师兄应该用这个神技,把过不少妹子吧?”

楚子航沉默不语,像是在认真思索他的话。

模湖斑驳的记忆中,那个没有月亮的夜晚里,楚子航好像也在给一个女孩调酒……

“快快快,楚师兄给我也来一杯。”一旁的老唐早已等待不及。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在被楚子航用AK47顶过脑壳之后,老唐就腆着脸叫楚子航“师兄”了。

让路明非不得不佩服老唐的脸皮之厚。

不过也得益余老唐这种不着调的性格,临时组建的三人团队,相处起来很是轻松。

“稍等一下。”

楚子航接着又制作了一杯鸡尾酒。

老唐接过楚子航手里的酒杯,直接喝下去一大口,随后瞪大眼睛,对楚子航竖起了大拇指。

真不知道他是真的尝出了酒液的美味,还是单纯的在拍马屁。

“调酒的这些顺序,都是事先预定好的固定流程,做起来并不是很难。”

楚子航垂着眼,“所以你们不必这么捧场。”

路明非抿了一口酒液,一本正经道:“虽然是固定流程,但是师兄做出来的就是有种说不清的味道,让人沉迷不可自拔。”

“是不是啊,老唐。”

“对对对,我也是这么觉得。”老唐赶紧附和道。

“苏晓樯说他爸妈想请你吃饭。”楚子航抬起眼眸,突兀地来了一句。

“咳咳,咳咳。”

路明非咳出还没咽下去的酒液,真TM是神转折,看来跟面瘫师兄聊天还是要提防一点。

“她说打不通你的手机,QQ上也联系不上你,所以让我跟你说一下。”

楚子航的表情很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面瘫师兄,你是什么时候变成牵红线的月老?

路明非腹中忍不住诽谤。

“我可没时间,咱们可是在做任务呢!在冒险呢,简直是九死一生,生死只在一线。”

路明非义正言辞地拒绝:“我哪有时间跟他爸妈玩小孩过家家的游戏。”

“再说了,他爸妈干嘛要请我吃饭?”

“莫非是鸿门宴?印象中我应该没有欺负苏晓樯才对啊!”

楚子航摇头,“不知道,不过我已经替你答应下来了,时间就定在一周之后,我想那个时候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师兄,你真是!”路明非忍不住扶额叹息。

……

“对了,这些酒和冰块哪里来的?”

路明非突然问道,“我记的这里不是没有电力设备吗?从哪来的冰箱?”

安第斯山脉附近的土地被称作“被诅咒的土地”,在这块土地,所有电磁原理像是失效了一样。

似乎被某种更为强大的物理规则,强制禁止了一般。

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这块区域可能笼罩着一种特殊磁场,对奥斯特发现的电磁感应造成了干扰。

因此电生磁,磁生电,根本行不通。

即便从外面接来带电的电缆,到这里电缆里的电子像是被阻止了一样,无法从电线里流出来。

这也是这个村寨生活方式极为原始的原因。

没有电,一切现代社会的高科技都享受不了。

“这是来斯特家族运来的冰块,提前埋在地窖里,包括这些鸡尾酒也是,说是用来慰劳我们的。”楚子航解释道。

路明非点了点头。

来斯特家族,路明非一行人此次任务的委托方。

即使在米国这样豪门贵族遍地的地方,来斯特家族也算是首屈一指的存在。

如果把米国所有混血种世家比作一个棋盘,来斯特家族纵然不是王、后,但怎么也得是车、象级别的强大存在。

像来斯特家族这种绵延几百年的混血种世家,其背后的势力根深蒂固,各方的关系盘根错节,所能动用的力量,令人膛目结舌。

据说当年二战,米军半数的军费都是由来斯特家族承担的。

相应的,战后,来斯特家族获得了米国军部大量的军备订单。

路明非这次任务的委托人,就是来斯特家族的代家主——威廉·来斯特。

之所以说是代家主,是因为现任家主正在病危之中。

而这次任务的目的,可以简单概括为“寻宝行动”。

据闻安第斯山脉遗迹中藏着一件珍贵的宝物——阿斯克勒庇俄斯之杖,又称为蛇杖。

这是一件B+级炼金道具,简单来说,就是一根有蛇缠绕的木杖。

其中木棒代表着人体的嵴椎骨,也是人体中代表现在、进化、和灵性升进的“中脉”。

蛇的意义在于它每年的蜕皮,向来被认为是恢复和更新的过程。

这件B+级炼金道具,据闻是初代种龙族阿斯克勒庇俄斯,使用炼金术亲手铸造而成的,具有治疗一切疾病的不可思议的能力。

想来来斯特家族花费一千万美元,来发布这个任务,定然是想获得这件炼金道具,来治疗现任家主的疾病吧。

在茫茫山脉中,寻找一件可能存在的“炼金道具”是非常困难的事。

这要求受委托人,必须是血统极高的混血种。

因为只有混血种才会对炼金道具产生感应。

混血种的血统越高,对炼金道具的反应越是强烈。

即便是名资深的猎人,也很难保证一定能完成这项任务。

除此之外,山脉之中的茂密丛林里,除了勐兽蛇虫,保不准有什么稀奇古怪的邪恶生物,一不小心,可能连命都丢了。

——————

傍晚,卧室里。

一团黑色物质在半空中悬浮着,一个透明的半球形领域笼罩在上面。

黑色物质是高度提纯过的金属。

但它并不是纯粹的,里面含有各种细微的杂质难以剔除。

路明非端坐在其中,抬起手掌,妖力在身体内流转传递到手掌之上。

掌心的妖气瞬间转化为辉煌璀璨的火焰,正在缓缓燃烧。

在路明非意念的控制下,悬浮在空中的黑色物质,和路明非掌心燃烧的火焰,缓缓接触在一起。

下一刻,“轰”!

两者一接触就勐然爆裂开来,炸开的黑色金属四散飞溅。

其中有几块金属碎片掉落在路明非胸口上,烫得他嗷嗷叫,在地上到处跳。

即便是妖魔之力改造的身躯,也经不住这么高温度金属的炙烧。

路明非无奈地叹了口气,拿起左手边放着的那本《炼金术师初级手册》。

这是他花费一百万美元在猎人网站上淘的教材,里面主要讲述初级炼金术的相关知识和原理。

所谓“炼金术”,支撑混血种对抗龙族的强大技术。

它的核心就是“杀死”物质,然后令物质“再生”。

在重生的过程中,物质中的杂质被剔除,物质会获得新的、强大的属性。

但杀死物质,可比杀人杀妖魔难多了,至少目前的路明非做不到。

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自学成才的,看来,得找个好老师才行。

但是找老师得花钱啊!

路明非摸了摸口袋,先前酒德麻衣提供的五百万美元的合作经费,已经被他花的七七八八了。

除了这本炼金术的入门教材,路明非还额外购买了一件炼金武器,作为常规武器来使用。

手里那张花旗银行的黑卡,据说还可以额外透支五百万美元,但是路明非可不想倒欠银行的钱。

对混血种世界接触的越多,路明非越是感觉钱不够用。

花钱如流水,挣钱却是不容易啊!

路明非心中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