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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鲶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

李卫国倒是不怎么担心,车到山前必有路。

这时候,李小梅欢快的叫嚷声传来:“哥,好大的蛤蜊瓢,咱们弄回去点,炒着吃呗!”

李卫国循声望过去,只见原本浅滩的地方,因为水位下降太快,露出来不少大蛤蜊。

他们这边把河蚌叫做蛤蜊,大的能长到洗脸盆那么大,普普通通的也有拳头大小。

社员们平时也不怎么吃,主要是这玩意腥气大,比较费油,这年头,油金贵着呢,谁舍得多用?

再说了,守着江边,鱼虾不缺,谁还稀罕吃蛤蜊,也就是偶尔尝尝鲜。

李卫国正想晚上请大伙吃顿饭呢,觉得添个菜也不错,于是朝着小妹吆喝一声:“咱家的,随便捡!”

“哥,好像太多啦!”

李小梅怀里抱着个比篮球还大的蛤蜊,咧着嘴笑,羊角辫,大豁牙,李卫国要是有相机,说啥也得把这一幕拍摄下来,这都是记忆中的珍珠啊。

李卫国来的时候就有准备,拽着大麻袋,跟小妹一起捞蛤蜊。

那些已经被晒死的就算了,反正水里有得是,

不大一会,兄妹俩就捡了半麻袋,数量其实并不算太多,也就十几个,主要是个头大呀。

“哥,蛤蜊瓢里面真好看。”李小梅拿着一片晒干的,内壳表面有一层珍珠质,在阳光下显得多彩多姿。

李卫国摸摸她的羊角辫:“那当然,这里面可以生珍珠的。”

后世他承包水库的时候,也养殖过珍珠,不过没成功。

因为他们这边都是普通的河蚌,出产的都是北珠,生长十分缓慢。

小当家一听珍珠,立刻眨眨大眼睛:“哥,那咱们快点找找,这么多河蚌呢,看看有没有珍珠?”

“你个小财迷,珍珠哪有那么容易,不过以后咱们可以人工养殖,到时候给咱家小梅,做一串漂亮的珍珠项链。”李卫国轻轻戳戳她的小脑门。

“真哒,那拉钩。”小当家很认真地勾起三哥的小拇手指头,嘴里脆生生地说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回家的时候,姐弟三人都满载而归:李卫国扛着半袋子大蛤蜊,小当家在后面还帮忙用小手托着,李金梅挎着满满一土篮子猪食菜。

李卫国下午直接请假,在家拾掇饭菜。

等到下工之后,邀请的客人就陆续到场。

年龄最长的是王六爷,还有生产队的王队长和谢会计等人,再有就是王大拿。

赵广定估计是闻着香味出现,别人是应邀而来,他是硬要来的。

也不差这一个人,李卫国记着从前的情义,也不介意拉这家伙一把。

赵广定还不错,也知道空手来太不讲究,胳膊上挎着个小筐,里面装了他在干活时候,新打的乌米。

“小梅,这高粱乌米给你吃。”赵广定把篮子递给小当家。

乌米就是粮食作物沾上黑穗病菌之后,发生病变而产生的,像是高粱、包米、谷子、包括小麦,都有乌米。

一般都是外面包裹着乳白色的外皮,里面是黑色的粉末状物体,所以叫乌米。

其中高粱乌米最好吃,不过个头小,只有手指头粗细。个头特大的是包米乌米,不过味道差,这边没人吃。

这个时代的小娃子,也没啥零食,基本就是各种野果子之类,李小梅乐呵呵地接过篮子,扒了一根乌米,美滋滋地吃起来。

李卫国也拿一根尝尝,入口糯糯的,带着一股清香,还真是怀念啊。

不大一会,知青也都到场,一共十几名知青,被李卫国都给请来了。

王燕点长带队,进到院里,笑吟吟地跟李卫国搭话:“我们这是都跟着借光了啊。”

吴小玉就跟在王燕身后,这姑娘微微有些脸红。

“都来了,大伙快点进屋坐。”李金梅扎着围裙从外屋地迎出来,嘴里跟大家打着招呼,手上却拉住吴小玉的手。

男知青客气两句,直接进屋,对他们来说,难得能改善一顿伙食。

王燕领着几名女知青,在外屋地帮忙。

李小梅一点也不嘎咕,把乌米分给知青们,城里的知青,还真没吃过这玩意,都尝个新鲜。

就是吃完之后,牙齿上,舌头上,都沾着一层黑粉,一个个原本唇红齿白的,现在都一嘴黑。

不过这个不掉色,漱漱口就没了。

王队长这时候说话了:“今年也不知道咋整的,这乌米特别多,尤其是那些没被淹的包米地里,有不少包米穗子都变成了乌米。”

他可不知道什么黑穗病啥的,这个年代,很少用农药,所以有的年头,黑穗病挺严重的。

李卫国接过话茬:“我听广播说,岛国那边的人,最喜欢吃乌米,连包米的乌米都吃,而且当成一种美食,价格老贵了。”

“真的假的?包米乌米很难吃的。”王队长表示怀疑。

这时候,李金梅张罗着放桌子吃饭,就把这个话头岔过去。

李卫国掌握的信息,当然不是从广播听来的,是信息爆炸时代了解到的。

不过就算他知道也没用,现在根本就不具备条件,不说包装保鲜这些技术了,你就上哪联系那边的客商吧?

一共放了两桌,北炕那桌主要是知青,看到一大茶盘子鲶鱼炖茄子端上来,一个个都忍不住吞口水。

当地俗语说:鲶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

另外就是爆炒蛤蜊肉,蛤蜊在水中行进靠的是斧足,这块肉最硬,但是也最好吃。

李卫国都先用擀面杖把斧足敲打一番,然后再切成薄片,爆炒的时候,从房檐子底下揪了不少红辣椒,切成小段,吃起来又香又辣。

另外就是一盘切成两半的咸鸭蛋,还有一盆大拉皮。

粉皮都是自个抡的,配上园子里面刚下来的黄瓜丝,撒点香菜段,清香爽口。

菜肴算不上多么丰盛,但是量大管饱,在现在这年月来说,就算不错了。

最难得的是,主食竟然是捞的二米饭,里面大米多小米少,散发着浓郁的米香。

捞饭也是当下最常见的做法,因为没有电饭锅之类的。

做法是锅里先烧水,等水开之后,先把米下到锅里煮一会儿,然后用大笊篱把米捞到盆子里,再上锅蒸熟。

这样做出来的饭,米都是一粒一粒的,吃起来非常有嚼头。

就算是捞饭的米汤也不能扔,都是用来炖菜啥的。

不喝酒的,直接就盛饭,这会儿的人饭量都大。

赵广定一瞧,也连忙先盛了上尖儿一大碗米饭:“俺先垫垫底再喝酒。”

他是担心米饭被知青给抢光喽。

“还一盆呢。”李金梅又笑着端上来一大盆,这回大伙心里都有底了,不慌不忙开始吃饭。

知青大都不喝酒,他们这桌人有点多,所以李卫国就把王燕和郑先农等人叫到南炕这桌。

考虑到吴小玉放不开,所以就没叫她,到这边反而吃不好。

李卫国把喝酒的人面前的小酒盅都倒上,出乎意料的是,王燕也喝酒,倒是郑先农闷头吃饭。

既然是东道主,李卫国也给自己倒了一盅酒,然后端起来说道:“各位老少爷们,今天没别的意思,就是在我家聚聚,感谢大伙的支持,我先敬大伙一杯。”

大伙也都乐呵呵地端起酒盅,呲熘喝上一口,只有赵广定最没出息,直接干了。

边吃边聊,热热闹闹,李金梅屋里屋外忙活着,给两张桌添菜。

吴小玉看到李小梅坐在锅台边上吃呢,就把她也抱到自己这桌。

按照农村的规矩,家里来客,妇女小孩儿都不许上桌的。

“国子,好好干。”王队长捏着小酒盅,也代表队里的干部表态。

“李卫国,你也不能一个人闷声发财,给我们知青也支支招。”王燕性子爽利,在她看来,李卫国承包水库,很有前途。

而他们知青点的日子,实在艰苦,一年到头也看不到点荤腥,大伙眼睛都快绿了。

李卫国端起饭碗晃了晃:“我还真有点想法,就在这碗里。”

别人有点没听明白,只有郑先农用手勐地一推眼镜:“卫国,你的意思是种水稻?”

李卫国笑着点点头,他承包的水库周围,至少好几百亩二洼地,当然要搞水稻种植,可惜他不会技术。

自己又分身乏术,所以就打起知青们的主意,知青种水稻,他也正好跟着一起弄,大家一起受益。

郑先农倒是颇为意动,他也点点头:“我倒是看过不少寒地水稻种植方面的书籍,现在有了旱育稀植技术,咱们这边的气候,种植水稻完全没问题。”

知青们听了,都不由得面露喜色,谁不想顿顿吃大米饭啊。

可是王队长却摆摆手:“不行不行,上面没有种植任务,就算能种出来,粮库也不收,咱们卖给谁去?”

这年头,不是你想种啥就种啥的。

每年开春都要下种植任务,秋后打下来的粮食,也不完全归生产队说了算,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才是社员的。

郑先农眼中刚刚冒出的小火苗,眼瞅着就要熄灭。

而李卫国却不慌不忙放下手里的饭碗:“其实,还有一个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