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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不速之客

今天下班比较早,蒋若华给部门交代完自己随董事长出差的事情,就跟几个同事约好晚上去惠东大酒店吃饭。蒋若华还在众人面前承诺过带他们去“皇冠”享受,如今一听“皇冠”被人占了,自己在同事以及下属面前丢了面子,脸上也挂不住,心中怒火中烧,骂道:“他奶奶的,哪个兔崽子敢跟老子抢,叫他们滚出来!”

\t“是……刘经理。”

\t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方辉也知道财务部跟保安部向来不和,如今两个水火不容的部门都在酒店里碰面,想必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两人这回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了,必定会做一番较量。不过又暗自庆幸,因为他们就算再不和,也不敢在自家公司的酒店里面闹事,毕竟那样做对他们也没好处。

\t蒋若华问道:“刘经理?哪个刘经理,刘洋?”

\t“……是的。”方辉无奈地点了点头。

\t“哼!他怎么了?他很了不起吗?他是经理,老子也是经理。在公司里面,老子跟他是同级的,凭什么他就可以占用‘皇冠’,老子就不行?”蒋若华一听是他们保安部的人占用了“皇冠”,心中更是气愤。

\t“这……蒋经理,刘经理比您先来了一步,他占用了‘皇冠’,我们也不好把他赶出来不是?”方辉无奈地说道。

\t“先来?”蒋若华听完更是不快,冷哼一声说道:“哼!你别以为老子不知道,肯定是你小子主动把他们带到‘皇冠’去的!”

\t方辉一怔,竟无言以对,只得低下头去不再说话。

\t蒋若华见方辉这模样,就知道自己猜测得不错,于是也没管他,带着其他人直奔“皇冠”而来。走近后听见里面喧闹声不绝于耳,他推开门,带着其他人径直走了进去。

\t秦松率先发现门口进来了一大群人,特别是为首的那位一脸怒气的中年男子,于是他赶紧碰了碰一旁喝得东倒西歪的周一鸣的胳膊。“经理,他们是谁啊?”

\t周一鸣满脸通红,满嘴酒气,眼神迷离地望向门口,再加上喝了酒后有点军痞习气,于是想都没想就答道:“咳!管他们是谁呢?可能是,嗝,酒店的……服务员吧,不用管他们,来……咱们,嗝,咱们继续喝!”说着拿起酒杯,又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t蒋若华见这情形,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居然把自己当成了酒店的服务员,立即大喝道:“姓周的,你小子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老子是谁?”

\t周一鸣这才使劲揉了揉眼睛,专注地望着蒋若华,半晌过后,才笑着说道:“噢!呵呵,原来是蒋经理啊!真是不好意思,我刚刚喝多了,没认出来!”

\t“哼!姓周的,你小子不要欺人太甚!仗着你们保安部比较特殊,就可以为所欲为,把所有人都不放在眼里!”蒋若华喝道。

\t此时,众保安们都已经暂停拼酒,而是狠狠地盯着对方来者不善的一群人。

\t牛大力也气不过,站起身来说道:“蒋经理这是说哪儿的话?我们保安部什么时候把你们不放在眼里了?反而是你们财务部,自以为是。”

\t“你他妈是个什么东西,老子在和你上司对话,你他妈给老子闭嘴!”蒋若华毫无顾忌地爆污秽之言。

\t“你……”牛大力更是气愤,准备出手殴打蒋若华。

\t“大力!”周一鸣一把按住牛大力的肩膀,将他制止,并低声呵斥道:“这里是公司的酒店,我们在这里闹事,董事长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的。”

\t牛大力这才冷静地坐了下来。

\t“周一鸣,你也别跟我在这里唱红脸,我今天来是找你们经理的。”蒋若华将视线移到刘洋身上。“刘经理,你好大的威风啊!”

\t此时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刘洋发话了,“蒋经理,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你心中不高兴,也必定是因为我们占用了‘皇冠’。大家都是一个公司里面的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也不好把搞得太僵。干脆这样吧,如今我们也吃得差不多了,我们这就结账离去,让方经理派人把这里打扫收拾一下,然后就让给蒋经理和其他同事们用餐吧!”

\t就在众保安们开始起身准备离去的时候,蒋若华突然发话了。

\t“你们以为老子那么好应付吗?”蒋若华说道。随即一脸阴险地笑着说道:“我现在怀疑你刘洋挪用公款,动用公司的公共财产来这里消费。”

\t话音刚落就引起众保安人员的集体不满,挪用公款这个罪名如果落实了的话,根据新出的政策,那可是要坐牢的,难怪众保安公愤,纷纷要上前收拾蒋若华,却都被周一鸣拦下。

\t蒋若华早就想把保安部从公司里面抹去,不过奈何保安部这个部门对于任何公司来说都不可或缺。所以就对保安部的头头刘洋非常不友好,不过又奈何刘洋不是他的下属,所以自己也一直拿刘洋没办法。于是就想抓住他的把柄,想以此来逼迫他离开公司。如今好不容易想到扳倒刘洋的办法,当然不肯轻易放过了。

\t只见刘洋没有丝毫的生气,只是微微一笑,说道:“蒋经理,你难道是法盲吗?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挪用公款’的。”

\t“什么意思?”

\t刘洋不屑地笑了笑,说道:“嘿嘿,挪用公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国家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不构成这个罪;第二,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第三,只是暂时挪用的故意,并不是永久不归还;这三个条件,首先第一个我就满足不了,我不是国家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所以我不构成这个罪名。罪名都不构成了,那第二和第三个条件就更是无稽之谈了。我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我请客用的是我自己的工资;第三,我用我自己的工资消费,难道过后还要归还给公司吗?这是什么道理?所以请你不要在那里放狗屁!”说完就带着众保安往门外走去。